郭松民:忠告华裔美军士兵
这两天,一张华裔美国海岸警备队女兵站在美国军舰上,以中国海警船为背景拍摄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
照片的主人公叫做郑浩儿(音译,英文名:haoer zheng)。她1992年生于上海,10岁随父母一起移民去了美国,2018年加入美国海岸警备队。
加入美军也就罢了,她还被派到在中国黄海和南海频繁活动的美国国土安全舰“斯特拉顿”号上服役。
今年10月初,“斯特拉顿”号在进入黄海以后,被我海警船2901船“伴随监视”。郑浩儿就是在这一期间摆脱了在舰上厨房刷盘子的工作,开始被美军“重用”——利用她会讲流利普通话的优势,向我正常执法的海警船喊话,并发出“警告”。
据称,郑浩儿对这项工作颇感自豪,并认为这是她为美军做贡献的特殊方式。
照片上,郑浩儿笑靥如花,十分得意。但她没有意识到,利用自己的文化背景,与自己的文化母国为敌,可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如果有一天中美之间真的爆发战争并且被俘的话,她可能会失去日内瓦公约的保护,不能享受战俘待遇。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先举一个例子:
朝鲜战争期间,在元山登陆的美国海军陆战队中有一个名叫吕超然的华裔美军少尉。当他所在的分队被志愿军阻击时,吕超然利用自己会讲流利汉语的优势,大喊“不要开枪,我是中国人!”
突然听到对面有人喊出中国话,志愿军战士出现了短暂的疑惑并停止射击,美军则利用这一短暂的喘息机会猛烈还击,不消说,志愿军战士因此遭受了不应有的伤亡。
吕超然运气比较好,最终逃出了志愿军的包围圈。但我要问的是:如果当年吕超然被志愿军俘虏,他能像其他被俘的美军士兵那样被优待并享受战俘待遇吗?
答案显然否定的。
当他喊出“不要开枪,我是中国人”时,等于已经放弃了他的美军士兵身份,志愿军完全可以以间谍罪将其当场处决。
即便留下他一条性命,战后也要将他送交军事法庭审判,追究其战争罪行——他利用相同的文化背景骗取志愿军战士的信任,然后又利用这种信任给志愿军战士以杀伤,这就违反了《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中“遵守战争法规及惯例进行战斗”的规定。
当然,吕超然作为一个美国人,如果不利用自己的特殊文化背景进行战场欺骗,而仅仅是像普通的美军士兵一样作战,则被俘后当然也可以享受和普通美军士兵一样的待遇。
关于这个问题,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的阿登战役战役中,德军统帅部为了挽回败局,制定并实施了代号为“格里芬行动”的特种作战计划,即选派会讲英语的德军士兵组成突击小分队,换上美军的制服,乘坐缴获的美军吉普和坦克大胆穿插到美军后方,到处袭击美军士兵、切断电话线、倒转路标、布设虚假地雷标志等,搅的美军后方一片混乱,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