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神眼里的公有制,总是这么奇葩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一)有比我更厉害的

  有位年轻的管理学副教授,在看了拙文《“正常社会”没有公有制?》后,给我发来微信说:

  ——“赵老师太厉害了。上初中的时候,政治课讲到原始人类的公有制,我就觉得很奇怪,因为只是在团体内公有,团体间是不会共享的,那么这不是真正的公有。就像我们一个家庭里大家一起使用金钱,家庭和家庭间就不会共同使用金钱。也就是说,原始时代,家庭的规模大一些,怎么能说原始社会是公有制,现代社会是私有制呢?”

  归纳这位副教授的观点:(1)虽然团体内部是“公有”的,但团体之间是不会“共享”的,所以这种“公有”本质上还是“私有”;(2)原始社会各个群体就是一个个大家庭而已,每个家庭内部的“公有制”其实就是私有制。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原始社会所谓的公有制,其实还是私有制。因此,在人类社会几百万年的历史中,那里有什么“公有制”,其实都是“私有制”的历史。

  这位副教授说我反驳“正常社会没有公有制”的文章“太厉害”,未必。知道她在初中时就得出“原始社会没有公有制”的结论后,我发现,其实她比我“更厉害”。因为这“更厉害”的结论试图颠覆“人的逻辑”和历史常识,难道还不厉害么?至于颠覆的任务是否完成,则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

  简而言之,这“更厉害”的结论大致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区别“公有与私有”的逻辑是什么?其二,原始社会有什么样的“家庭”?

  下面分别讨论。

 

  (二)又见“神逻辑”

  先看“神逻辑”:在N个团体中,只要团体之间不能“共享”生产资料,那么其中的每个团体就仍然是私有制——即使在每个团体内部是公有制。

  我见过很多“神逻辑”,坦率说,这是我见过的最神奇的逻辑。我说过,我们是人不是神,所以只能讲“人的逻辑”,而不能讲“神的逻辑”(注1)。可问题是,有谁能用“人的逻辑”跟这个“神逻辑”对话?反正我做不到。

  所以,我只能向“神逻辑”学习,用“神逻辑”来跟这个“神逻辑”的结论较一下真。

  根据“只要团体之间不能‘共享’,则任何公有制团体就等于是私有制”的逻辑(以下简称“神逻辑”),那么请问:

  ——上世纪中期以后,有一种广泛存在于中国城乡的公有制形式,叫“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大集体”和“小集体”之分)。这类“集体”形式的公有制有一个共同特征:其生产资料虽然在企业内部是“公有”的,但在企业之间却是不能“共享”的。按照“神逻辑”,这些“集体企业”虽有“公有制”的名分,但本质上仍然是“私有制”企业。于是我的问题来了:为什么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司非要对它们进行“私有化”改制呢?既然它们都是“私有制”企业,还“私有化”个甚呢!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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