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复旦处罚嫖娼硕博,引发法律道德争议!
这期我们讲一个令人无法容忍、想砸手机的话题:卖淫嫖娼。隔壁王奶奶说我不好好讲点东西。但是不讲不行了,为什么?复旦出事了。
复旦是一所名校,近期发布了三封处理决定,两位硕士研究生和一位博士研究生外出嫖娼,被人举报,复旦对此做出开除学籍处理。嫖娼不就是身体某部位非规范性接触吗?有人觉得不是个大事,不应该和学位挂钩。
“荒诞”的理由
顶级学府的学生,做出这种违法的事情,网友大跌眼镜并迅速引发讨论。话题多次回转,不断拐弯,最近热点转化为:因为嫖娼被开除学籍,处理是否过重?
各种议论信息量很大,我给大家简单总结一下网友认为处理过重的“理由”:
第一,有人说又不是本科生。这话什么意思?本科生反倒可以身体某部位非规范性接触吗?
第二,据说被开除的学生曾获过国际大奖。那意思是说学霸可以嫖娼,学渣不能嫖娼吗?
第三,因嫖娼被开除学籍意味学术生涯结束。那这话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他开除学籍应该对他的学术生涯没有影响,那怎么可能呢?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你人过了以后你留个不好的名声,当然对你有影响。
“强词夺理”的争论
这件事学校的责任还是你个人的责任?学校责任无非是没教育好你。那好,是不是需要咱们所有的大学都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嫖娼运动?
还有人说,校园里公布嫖娼处罚决定应该加马赛克。你不加就算了,还要实名公布。复旦大学官网上,清清楚楚地公布过最新的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其中第40条明确规定: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还有人跟这儿犟,说复旦没有每天给学生念这个内容,没有天天耳提面命,人都是健忘的,所以好多事情需要强调。这简直就是强词夺理!
研究生了,早都成年了,他应该知道这事情的后果。你不能老强调学校要反复讲。总不能无论学术会议还是植树造林,大小活动上来都强调一遍“不允许卖淫嫖娼,卖淫嫖娼一律开除”。
能考上复旦的学生,大部分学习成绩和记忆力都是极好的。是记不住学校的校规,还是管不住自己腰带?大家心知肚明。
“当代”早非民国
至于说学校是不是用力过猛?从历史上来说,民国时期有个著名的大文化人,几十个名誉博士学位,白话文的代表性人物胡适先生就嫖娼。他在日记里面写嫖娼,写得波峦起伏,情节动人,画面感极强。
民国嫖娼首推大栅栏旁边的北京八大胡同,现在大栅栏都改造了,没有了北京烟火气,也早就没有了民国时期那些情色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