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废除劳务派遣制度这一剥削工具——看清来路,勿忘初心

2026-03-08
作者: 万重云翔 来源: 猫咪狮子和小猴子们的家

  最近,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同志关于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周世虹同志指出,如今的劳务派遣,早已背离了法律设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初衷,变成了企业普遍使用的用工方式,变成了损害劳动者权益、克扣和剥削工人血汗钱的手段。这话说到了点子上,说到了千千万万被派遣劳动者的心坎里。今天,我就借着这个话题,讲讲劳务派遣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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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也叫人力派遣、人才租赁,这种制度是个舶来品。它最早起源于20世纪初的欧美,后来在日本、台湾地区等地流行起来。在资本主义国家,这东西从一开始就是资本家为了应对经济波动、降低用工成本、甩掉对工人长期责任的所谓“灵活用工”手段。经济形势好的时候,招一批派遣工,用完即走。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首先裁掉的也是派遣工。资本家省下了培训费、福利费、解雇赔偿费,赚得盆满钵盈,而工人呢?干同样的活,拿更少的钱,还没有归属感,更别提长假和职业发展。

  我国引进劳务派遣,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和外资大量进入的背景下。

  起初,它确实在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岗位上发挥了补充作用。但真正让它“发扬光大”的,是2007年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后来的实施过程。这部法律,本是广大劳动者期盼已久的“护身符”,劳动者本希望用法律的力量,扭转市场经济中资强劳弱的局面,让自己能挺直腰杆跟老板谈合同、讲权益。然而,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感。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以资本力量为主导的博弈。我们今天回头看,这部法律在出台时,已经在许多关键问题上,向资方做出了巨大的、甚至是影响深远的让步。劳务派遣被合法化并最终泛滥成灾,正是这些让步中最惨痛的一个。

  当时,立法者看到了国外劳务派遣的负面作用,所以在最初的草案中,对劳务派遣的限制是比较严格的,力图将其牢牢锁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个笼子里。但是,资本的力量是强大的,它渗透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也必然试图影响法律的制定。

  

  在劳动合同法的商议和制定过程中,哪些势力参与了抵制?他们又有哪些具体表现?最后又在哪些方面做出了巨大让步?我们来算算账。

  第一股势力,也是最大的势力,是外资企业,特别是欧美和日韩在华投资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本国深受工会运动和劳工法律的所谓“束缚”,早就想找一个劳工成本低、管理“自由”的地方。他们通过驻华商会,如欧盟商会、美国商会、日本商会等,联合起来,向立法部门施加压力。他们提交意见书,游说官员,甚至在媒体上公开发文,声称劳动合同法如果过于严格,会增加企业成本,吓跑外资,损害中国的投资环境。他们最害怕什么?害怕无固定期限合同,害怕解雇工人要付出高昂代价,害怕工会真正强大起来。对于劳务派遣,他们表面上不反对,但暗地里要求放宽限制,为他们日后大规模使用派遣工、规避对正式工的责任埋下伏笔。

  第二股势力,是国内的大型民营企业,特别是那些劳动密集型的,如制造业、建筑业、零售业的企业。这些企业的老板,很多是靠压低工人工资、延长劳动时间起家的。他们习惯了随意招人、随意开人的“自由”,把工人纯粹看作是赚钱的工具。他们通过各地的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组织,向地方政府和立法者喊话。他们的理由是:我们还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底子薄,负担重,如果法律保护工人太多,企业就没法生存了,到时候大家都失业。他们特别反对扩大工会的权力,反对企业主必须与工人集体协商的条款。在劳务派遣问题上,他们看到了一个“绝佳的漏洞”:既然正式工不好管、不好开,那我就大量用派遣工,把人事管理的风险和责任都转嫁给派遣公司,自己只负责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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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股势力,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以及他们背后的“GDP挂帅”的发展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官员脑子里只有招商引资,只有经济增长数字。在他们看来,资本是“财神爷”,是来投资的,工人是包袱,是需要安置的。他们一心想的是做好资本的店小二,早忘了真正该为之服务的是谁。他们担心,如果法律对工人保护得太好,资本就不来了,GDP就掉下来了,自己的政绩就没了。因此,他们在立法讨论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了资本的代言人,强调企业的“承受能力”,强调法律的“灵活性”,强调要维护“投资环境”。他们对于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提议,态度是暧昧的,甚至是抵触的,因为这可能会让一些依赖低成本劳动力的企业“用脚投票”,搬去其他地方。

  在这几股势力的联合作用下,劳动合同法在最终通过时,在许多关键战场上做出了令人痛心的让步。而在劳务派遣方面的让步如下:

  第一大让步,就是对劳务派遣“三性”原则的模糊化和事后监管的缺位。法律虽然写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但什么叫临时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什么叫辅助性?没有清晰的岗位定义。这就在法律上打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企业主们一看,哎呀!这个三性解释权在我手里嘛,那我可以把核心岗位也解释成辅助性,把常年要用的工也说成临时性。法律留下了模糊地带,又没有强力的、主动的监管机制,那结果必然是谁不用派遣谁是傻子。

  第二大让步,是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条件的过低门槛。法律对开办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资本要求很低,监管很松。这就导致各种大大小小的、甚至有些就是皮包公司的派遣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这些派遣公司,他们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不是为劳动者服务,而是为用工单位“排忧解难”——替他们承担本该由他们承担的法律责任,替他们当恶人来克扣劳动者工资,压低劳动者社保,甚至卷款跑路。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剥削同盟”:用工单位出钱,派遣单位出人,一起从劳动者身上榨取更多的利润。劳动者被夹在中间,一遇到问题,用工单位说“你不是我的人,找派遣公司去”,派遣公司说“我只是中介,管不了用工单位的事”,结果就是劳动者投诉无门,状告无路。

  第三大让步,是对同工同酬原则的软化。虽然法律也规定了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这个原则在实际中的很多地方都几乎成了一纸空文。什么叫同工?用工单位有一百种办法把同工说成是不同工。怎么算同酬?基本工资之外,奖金、福利、培训、晋升机会算不算“酬”?用工单位可以轻易地用岗位不同、绩效不同、工龄不同等理由,堂而皇之地给派遣工低得多的待遇。同工不同酬,成了普遍现象,也成了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最直接、最根本的动力——你干得再好,也不是我们单位的人,凭什么拿和我们一样的钱?

  正是这三大让步,让劳务派遣这头怪兽从笼子里被放了出来。它不再是补充,而是替代。不再是例外,而是常态。在一些大型企业、国有企业、甚至一些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劳务派遣工的比例甚至超过了正式工。他们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却拿着最低的薪水,没有任何职业安全感的同时,还成了被正式工和领导们俯视的二等公民。

  

  同志们,我们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就能清楚看穿劳务派遣的本质。它不是什么现代化的用工方式,而只是一个披着法律外衣的、精巧而残酷的剥削工具。

  首先,劳务派遣加深了劳动力的商品化程度。资本主义把一切都变成了商品,劳动力也不例外。在传统的用工模式下,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一个具体的资本家,双方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雇佣关系。但劳务派遣把这种关系进一步扭曲了。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先卖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再把这个劳动力倒卖给用工单位。劳动力在这里被更进一步地物化了,就像超市货架上的一件商品,被贴上价格标签,由中间商倒买倒卖。其人格尊严、发展需求、情感归属,统统被抹去,只剩下“劳动力”这个使用价值。

  其次,劳务派遣制造了劳动者阶级的内部对立,分割了劳动力市场。在一个单位里,被分成了正式工和派遣工两个群体。正式工享受着相对好一点的待遇和保障,派遣工则备受歧视。这种人为制造的差别,严重地削弱了劳动者阶级的团结。正式工可能会因为自己的一点“优越感”而看不起派遣工,甚至帮着资本家/上级领导去监督、管理派遣工。派遣工则可能对正式工心怀怨恨,而不是认识到他们都是被同一个资本逻辑所压迫的兄弟姐妹。资本家正是利用了这种分而治之的策略,让劳动者内部互相斗争,从而稳固自己的统治。同时,劳务派遣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形成产业后备军的进一步强化,他们的存在,时刻对初级劳动力市场(正式工)构成威胁:你不听话,不好好干,外面有的是派遣工等着顶替你!这就使得正式工在争取自身权益时也心存顾虑,不敢放手斗争。

  再次,劳务派遣实现了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更隐蔽、更残酷的榨取。利润本质上来自工人在劳动中创造的、超出其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剩余价值,社会总利润等于社会总剩余价值。在劳务派遣中,剥削变得双重化了。首派遣工和正式工干同样的活,创造了同样的价值,但派遣工得到的工资远低于正式工。这部分差额,一部分被派遣公司拿走,变成了派遣公司的利润,另一部分则被用工单位拿走,变成了用工单位超额利润的来源。你看,用工单位既用到了劳动力,又不用承担长期雇佣的责任,还少付了工资。而派遣公司呢,空手套白狼,靠管理费躺着赚钱。两个食利者阶层,坐在一个普通劳动者身上,吸他的血,吃他的肉。这难道不是最残酷的剥削吗?

  最后,劳务派遣是资本为了摆脱社会责任、对抗工人运动的产物。资本的本性是贪婪的,它要榨取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就会想方设法转嫁成本、逃避责任。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障,本来是社会化大生产中理应得到保障的部分,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成本,也是通过法律强制企业承担的责任。但劳务派遣的出现,让资本找到了一条完美的避责路径。用工单位把工人推给了派遣公司,一旦出了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他们两手一摊,仿佛事不关己。派遣公司呢,实力弱小,甚至可能随时跑路,劳动者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这样一来,劳动者维权的成本变得极高,维权的难度变得极大。劳动者想要组织起来,想要团结斗争,面对的却是两个相互推诿的雇主,拳头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出。这正是资本希望看到的结果——瓦解劳动者的组织,压制劳动者的反抗,让剥削得以在“合法”的框架下平稳进行。

  

  同志们,我们剖析劳务派遣的剥削本质,是要擦亮眼睛,看清我们的来时路,记住我们为什么出发,又是要通向何方。

  共产党人的初心是什么?不是帮资本家赚钱,不是追求什么GDP数字,而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是为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解放而奋斗。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其根本特征应该是什么?是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实行按劳分配,最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回顾一下国际工人运动的历史吧。从19世纪巴黎公社建立第一个工人政权的伟大尝试到美国工人阶级为争取8小时工作制而进行的芝加哥干草市场广场的流血斗争,从十月革命中俄国工人攻占冬宫,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省港大罢工的壮烈场景。一代又一代的劳动者,为了什么而斗争?就是为了争得做人的尊严,为了摆脱被奴役、被剥削的地位,为了让劳动不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是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他们追求的是,在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里,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过上体面、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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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主义者的理想是什么?是最终建立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人人平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在那样的社会里,虽然还会有新的矛盾,但那是,劳动力将不再是商品,人也不再是资本增殖的工具。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劳动成为了一种乐趣,一种创造。

  让我们看看今天的劳务派遣制度,它离我们的初心有多远?它离工人运动的理想有多远?它离共产主义的目标又有多远?它把活生生的人变成了可以随意倒卖的商品,把劳动者分割成三六九等,让剥削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让资本的逻辑渗透进每一个毛孔。这不是社会主义应有的景象!

  因此,我们坚决支持周世虹同志提出的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这不仅仅是一项具体的政策建议,更是对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回归,是对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捍卫。废除劳务派遣制度,意味着要把所有劳动者都纳入统一的、规范的劳动关系中,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保障。这意味着,任何企业,无论你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无论你是内资的还是外资的,都必须对使用每一个劳动者负起全部责任,不能把责任甩锅给第三方。这意味着,我们要打破资本制造的分而治之的陷阱,让所有劳动者重新团结起来,共同为自身权益和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必然会触动资本集团的利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会受到各种公知的污蔑。他们会说,废除劳务派遣制度会增加用工成本,会影响企业活力,会吓跑投资者,巴拉巴拉。但是这些论调,当年在制定劳动合同法时就已经听过很多了,现在不过是老调重弹。所谓的企业活力,如果建立在剥削工人、牺牲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那就是邪路,是歪路,是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背道而驰的,终究也是不会长久维持下去的——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就是明证。一个健康的经济,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必须建立在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劳动者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的基础上。

  废除劳务派遣制度,只是长征路上的一小步。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是让每一个人都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这条路还很长,还会有很多很多很多的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始终不忘来时路,始终牢记为什么出发,我们就一定能一步步走向那个光辉的目的地。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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