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锡良:罗昌平果然有特权?《英烈保护法》只踩蚂蚁?


  国庆假期,正当《长津湖》在全国热映的时候,著名网络大V罗昌平嚣张地侮辱在长津湖牺牲的志愿军烈士,这在网络引起了强烈反响。毫无疑问,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这事发生后,我跟朋友聊过天,他告诉我:“我敢保证,警察不会找他。”

  我反问:“为什么不抓他?就因为他是名人?”

  他答:“他不只是有名气,他还有几百万的粉丝,他还有很多响当当的任职经历,他还有相当多的有名望的公知在背后撑腰,抓了他,会引起公知们集体反扑。”

  昨天晚上,我看到了罗昌平的所谓道歉,极不诚心的道歉。

  按道理,事实很清楚,违法是无异议的,如果准备抓,应该早就有行动和通报了。

  然而,一切都是那么风平浪静,他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他安全过关了吗?他难道真的享受着法律特权?名人,经历,公知,难道真的可以成为护身符?法律难道真的害怕公知们的集体反扑?

  大家必须知道,罗昌平不是初犯,他是侮辱先烈的惯犯,他侮辱过毛岸英,他还侮辱过建国领袖毛主席,不是一般性侮辱,是非常恶毒的侮辱。毛岸英不是烈士吗?毛主席不是英雄吗?

  法律,机关,你们难道都不知道罗昌平身上发生过这些事?

  胡锡进,不敢提及罗昌平事件,更不敢要求依法处置罗昌平,反倒是有意淡化罗昌平的违法性质,这可能就是公知一体化的原因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是一部非常好的法律,是一部可以保护英烈且可以鼓舞现役军人信心的法律,该法实施以后,处理了好几起典型案件,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一定的正面影响。

  不过,之前处理的涉案人都是一般平民百姓,像潘石屹的儿子就没办法处置,也没有看到发通辑令,罗昌平这样的社会名人似乎就更不适用了。这会让人怀疑,一部好法就只是用来踩蚂蚁的吗?看到大象就拐弯躲开?

  说起英烈,我跟大家讲,我没有看过《长津湖》,小孩去看了,评价很高,朋友去看了,评价也很高。这个时候,我还有点小小的担心,担心该剧拍过头了,把中国志愿军的形象描写得太高大,把抗美援朝的意义升华得过度。

  在我看了美国人拍的《长津湖战役》之后,这些担心全部烟消云散了,美国人不会刻意美化中国军队和中国领袖。

  看完美剧,从美国参战军人的口述中,我可以总结以下几个要点:

  其一,在中国军队参加抗美援朝之前,美国人眼中根本就没有中国军队,他们嘲笑中国军队是农民,是裁缝军,即使交了一次手,美军前线指挥官把残酷的战报发到总部后,美军总部还是“集体嘲笑”中国军队。有了抗美援朝,美国人心中才有“中国军队”的坚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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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30条)

热门评论
放任袁腾飞、罗昌平的犯罪行径,伤害的是14亿中国人。一个国家、政体就如一个人的身体,不固本扶正气除邪气,长此以往正气不固邪气相侵不久于人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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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轻描淡写的道歉就可以谢其罪?《英烈保护法》是有选择性吗?亦或形同虚设?,法律的尊严何在?,一个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政体凭什么号令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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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昌平猖狂辱骂革命先烈,已经触犯了英烈保护法,法律不处理罗昌平,革命军人都可以随意侮辱,将来谁来保卫中国?谁来统一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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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罗昌平送进监狱,我们绝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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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要违法必究,执法如山,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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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号上午)三亚公安吉阳分局发的《警情通报》,昨日己将侮辱革命先烈的罗某平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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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能够人人平等吗?根据这些年的实践可以看出。法律面前,富人与富人之间可以平等,穷人与穷人之间可以平等。而穷人与富人之间,就平等不了了。老百姓与当官的面前,就更平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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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对志愿军的污辱,也是对所有军人的污辱,因为志愿军是我们军人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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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生不起,养不起的国家还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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