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玥:听说司马南“要整死某想”?
这两天,某想的瓜越吃越大,网上网下热议的话题基本都离不开某想,对此,司马南肯定是“功不可没”的。
截至目前,司马南前后做了七期某想的视频,从高管高薪资到高管高比例外国人,从商业版图到股权构图,司马南一一做了分析,并提出诸如“资不抵债,存在爆雷风险”、“拖欠供应商千亿级货款”、“外国高管过多,信息可能不安全”以及“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等一系列质疑。
司马南提出的一系列质疑相当尖锐,对某想来说,不应或不回应都非常头疼。有人说,司马南只是个“跳梁小丑”,某想搭理司马南纯属多余,这种人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能不搭理,某想吃饱了撑的找司马南公关?
舆情汹涌,某想拒不回应肯定是不行的,至少会给人“做贼心虚”的感觉,但回应同样很有难度。有一说一,如果好回应的话,某想早就回应了,真当某想的法务是吃干饭的啊?
眼看某想左右为难,有人说司马南“扣帽子、抓辫子”,目的是“要整死某想”。这就很小儿科了,也是公知的一贯思路,就是用“扣帽子、抓辫子”的方式污蔑别人“扣帽子、抓辫子”。如果司马南真的只是“扣帽子、抓辫子”,某想还至于左右为难?
在前后七期视频中,司马南给出了大量的数据和图表,要事实有事实,要逻辑有逻辑,难怪有人会说司马南点了某想的“死穴”,更要命的是,数据和图表全都来自公开信息,很多还是来自某想自己公开的信息,想抵赖都抵赖不了。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奉劝为某想辩护的人在辩护前先掂量掂量,你要真看不下去了,那就直说司马南哪里错好了。如果不方便公开的说,就私下给某想支招,某想同样会感激不尽的,在那绕圈圈扣帽子,只会给某想帮倒忙。
司马南有没有要“整死某想”,我们肯定是不知道的。如果司马南所摆的事实,所讲的道理足以“整死”某想,那错不在司马南,只能说某想本就该死。
现在,对某想来说,最理想的就是公开回应,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广而告之司马南错了,不仅能说司马南错了,还能证明司马南哪里错了,为什么错了。如此,舆情铁定瞬间反转,某想还是那个“根正苗红”的“民族企业”。
如果不能证明司马南错了,那退而求其次,某想至少需证明司马南部分错了,为什么错了,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某想大概就真的要蒙羞了,就算某想的电脑照卖,高管的高薪照拿,但“社死”恐怕是跑不掉的。
如果仅仅是“社死”也就罢了,问题是“国有资产流失”这样的质疑如果不说清楚,那始终会是悬在某想头上的一把刀。恕我直言,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是没有模糊的空间的。
有人质疑,就有人辩护。有人就认为,某想的可能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属于“原罪”,如果“反过来追究(‘原罪’),甚至形成一个运动,将会对中国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造成打击,增加他们的不安全感”。
按照此人说法,“原罪”大概是不能算罪的。敢问此人,如果“原罪”不算罪,那是不是所有的国有资产流失都不用追究了?还是有些需要追究,有些不需要追究,区分的标准又是什么?
不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却担心对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家”的“积极性造成打击”。恕我愚钝,这逻辑我无法理解,无法接受。
事实上,“原罪”的说法并不新鲜。早在2013年“潘任美事件”曝光后,就有人找司马南“和谈”,请求统一口径将“潘任美事件”中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归结为“原罪”。当年司马南就没接受“原罪”的说法,现在又怎么可能接受呢?就算司马南接受了,估计稍微有点正义感的中国人都不会答应的。
某想的瓜越吃越大,各色人物次第登场。真理越辩越明,如果说司马南是“反方辩手”的话,我是很期待出现旗鼓相当的“正方辩手”的——你司马南不是质疑某想嘛,我就支持某想,我支持某想基于以下事实……
这样的“正方辩手”就算最终败下阵来,那也是令人尊敬的,至于上来就对着司马南“扣帽子、抓辫子”的大小公知,不提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