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有质疑,有回应,才能构成良好的舆论生态
这次刘学州自杀事件,再次将舆论责任的问题凸显出来。一棵青木的《一个15岁的男孩,被大而黑心的媒体给活活逼死了》一文,很好地分析了舆论在其中的责任。特别是第三方原则问题。
当然,青木文章主要讨论的是这个事件中媒体的失误和责任问题,而本文则将以该文的讨论为基础,将探讨的焦点放在如何形成一种既能发挥媒体的质疑功能,又不至于对人们形成误导的舆论生态上。
对于刘学州的自杀,其父母的品行和作为,无疑是事情的根源。但正如青文指出的,亲父母人品不行对刘学州的伤害也没那么大,毕竟这只是两个普通人,大不了以后老死不相往来就是,就当自己没认过亲。但当影响力巨大的媒体出手之后,事情就不一样了。
青文说,1月19日,新京报发布长文,独家专访刘学州母亲。在新京报记者撰写的文章中,生母张女士拉黑刘学州的原因是“自己想要获得平静生活”,张女士本想大仁大义的弥补孩子,甚至还借钱给了刘学州让他去三亚旅游,但万万没想到刘学州这个白眼狼居然要求自己给他买房子,还要求亲生父母分别离婚,导致两家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在这篇文章中,刘学州被描绘成了十恶不赦,利欲熏心之徒,为了钱可以抛弃一切。于是,一场暴风雨式的网络暴力,由此发端。
在这个过程中,新京报的责任在哪里?可能有人会说,媒体应该尽到调查核实之责,是报纸的报道在事实上出现了偏差。其实,这话虽然在理论上是不错的,但在现实中往往要大打折扣。媒体对于自己的报道,当然应该尽可能地进行调查核实,但客观地说,媒体的调查核实大体也只能在媒体的水平上进行。一个媒体,每天有那么多报道,在事实上有出入,有偏差,确实有调查核实层面上的责任,但根本的问题不在这里。
那问题的关键在哪里?青文指出:这里有个第三方原则,即在记者的职业准则里,凡是涉及到利益冲突的报道,一定要采访三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采访刘学州的生母并把她的即便是一面之词的说法报道出来可不可以?当然可以。但要有如下三点:第一,说明这只是一面之词;第二,至少能够提及对方或第三方的看法;第三,有专门的后续报道,以表达对方的意见。如果同时能做到这三点,即便不能还原所有真相,也不会和真相偏差的太多。进一步说,如果这样还有偏差,人们也会自己进行判断,不至于被严重误导。
我想说的是,质疑是媒体重要的功能,在质疑中才能呈现真相。但在质疑的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事实上的偏差,我觉得是免不了的。这除了需要前面说的对于事实核实的要求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多方的声音。认识到下面一点是重要的,通过一个绝对正确的声音呈现真相固然好,但在许多情况下,有不同的声音,有质疑,有回应,以此不断逼近真相,可能才是更现实的。要知道,有时真相是需要不断逼近的。这就是正常舆论生态的作用。
在《郑州教训:重要的是要形成减少瞒报的机制》一文中,我曾指出,郑州大水中之所以出现严重的瞒报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民间质疑声音是缺位。而质疑的声音之所以缺位,与我们对待可能不准确声音的做法有直接关系。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形,一方面当时人们有怀疑,另一方面,每个人掌握的信息不见得非常准确。对此,可能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将其视之为谣言,加以清除。另一种,只要有事实基础,合乎逻辑,允许这些声音的存在。同时,通过官宣和官媒对之进行解释和澄清。无疑,后一种做法对这个社会更为有利。
我们还可以用另一个例子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这就是前一段成为舆论热点的打工寻儿的事情。一颗青木的文章也讨论了这个案例。
刚开始的时候,有媒体给人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某一天,岳某的儿子没有回家,刚联系不到儿子他就报警了,但警方一直置之不理,而且态度极其冷漠。不久之后,警方不知道从哪弄了个尸体,很明显不是自己儿子,他们拒绝认领,并认为这是警方为了赶紧结案。于是,自己只能用到处打工的方式来寻找他自认为还活着的儿子。
这一方面引来了对岳某的同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对威海警方的误解。事实证明,上述报道与事实是有出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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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天之后,威海警方发布公告。警方的公告表明:警方接到报警后即通过调取监控轨迹追踪,走访调查,发布寻人启事等方式进行寻找,最后将岳某的儿子列为失踪人口。之后,警方在一个水塘里发现了“一具浮尸”,尸体出现了腐烂后明显的“巨人观”。经现场勘测,排除他杀可能,经DNA对比,确实此人就是岳某儿子。同时,威海警方把岳某儿子的尸体在殡仪馆里冷藏了一年半,始终等着有人来查。而在此类案件中,家属由于尸体“巨人观”膨胀认不出的现象屡有发生。
警方的这个回应,有理有据,很快得到人们的认同。
这个案例再次证明文章标题中提出的观点:有质疑,有回应,才能构成良好的舆论生态。在这种生态中,既可以防止谣言泛滥,同时又能为媒体质疑功能的正常发挥保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