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凌英:某教授抛出“共同富裕”的条件实际是阻挠实现

2024-02-12 3621 0
作者: 顾凌英 来源: 红色文化网

 

  一

  某教授的《推进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和制度保障》一文读来,只觉得其中充满着许多的自我矛盾与自我否定。首先他的文章题目与内容是对立的。题目是要解决“共同富裕”的问题,而内容整篇读来,恰恰是论述100年内不想也不能解决“共同富裕”的问题。

  首先他认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过程”。“只有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总体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才能为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在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没有超过美国之前,是不能考虑“共同富裕”的。

  关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他一方面认为:“社会主义之所以成为人们所憧憬向往的理想社会,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因为剥削就其无偿占有他人财富的本质而言,既有违人类共有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也不是合理的经济行为。……所以,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为前提。”但是他话锋一转,又说:“然而,消灭剥削并非要禁止通过剩余劳动的物化积累和学习知识、研发创新的人力资本提升而合理的逐利行为,消除两极分化也不是追求绝对平等,这种否认任何差别、追求同步富裕的绝对平均主义必然泯灭人们不断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创造更多财富的积极性,从而最终导致普遍贫穷。正是在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不仅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要消灭贫穷。由此才开启了改革开放时代,迎来了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打破了铁饭碗大锅饭,确立了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制度。当然,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增长,收入差距也在逐步扩大,这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既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又要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就只能在效率与平等之间做出抉择:是更追求效率,容忍较大程度的不平等,以期将来在财富更加丰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还是更注重平等,以较大的效率损失求得共同富裕。”

  某教授的这一长段话就是要告诉我们完全消灭剥削的社会主义就是“导致普遍贫困”的社会主义。要想“”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就”只有“容忍较大程度的不平等”,甚至两极分化。“就只能在效率和平等之间做出抉择”。

  的确,新中国是在一穷二白旧中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济建设的确不能一蹴而就,一天之内就富起来。但是对于人民意气风发,改天换地建设社会主义新生活的热潮,所体现出来的生产力的解放,能用“普遍贫穷”来加以污蔑吗?在资本的剥削下,人民富得快?(这是天方夜谭)还是在所有劳动成果归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富得快?这个道理不难懂吧?如果在资本剥削下劳动人民能够共同富裕,那就不需要社会主义革命了。40年改革的历史已经充分地揭露了这套谬论的荒唐、可笑。劳动者结不起婚、生不起孩子、住不起房,为生活而到处奔忙,已经与毛泽东时代的人民安居乐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民对毛主席深深的怀念说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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