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余来:杜绝“竞争性招商引资”,应深刻汲取富士康教训
司马南《这还是小事吗?竞争性的招商引资该紧急叫停了!》一文,竟然没有提到富士康。
各级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补贴、政策扶持,使富士康的商业版图疯狂扩张,据不完全统计,从1988年在深圳地区投资建厂,到从深圳大举内迁往西部二三线城市,富士康在中国大陆建立了30余个科技工业园区。
比如河南郑州,为了让富士康项目落地,更是豪掷15亿作为其建厂补贴,同时给予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前五年免税,后五年收税减半!
郭台铭也越发飘飘然,甚至有些不知大爷姓甚名谁地“忘乎所以”。一度嚣张地表示:“我给大陆赏饭吃,大陆离不开富士康。”
最为重要的是,2023年上半年,富士康又跟随美帝计划,宣布将3000亿产能转往越南和印度,并为此在中国大陆裁撤了大约32万个工作岗位。
富士康在中国吃得大腹便便、满嘴是油,还占尽了便宜,现在享受优惠的政策时间一到,就把嘴一揩,要跑路了,还是端着锅一起跑。如此吃相,叔可忍,婶可以忍吗?
没有最优惠,只有更优惠。富士康现象最能证明国内各地区“赔本赚吆喝”的招商引资内卷。一些地方每年对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实施动辄上百万元的奖励,其实也是变相的税收减免,无论其动机如何,都属于公然针对税法的违法行为。
各地在招商引资上相互竞价,便宜了本土企业也罢,可若白白便宜了外企,显然不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如果不阻止这种疯狂的内卷,不仅无法通过招商引资真正提振一方经济,无法建设国内统一的招商引资大市场,而且,任各地各级干部疯狂地在招商引资所谓“优惠政策”上烧脑比拼,无谓地消耗了太多精力,耽误了民生工作。
国家应取消各地招商引资过程中土地、税收等政策方面的自主权,因地制宜,分级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订土地、税收等原则性政策;同时,比照这一政策精神,要求各省为各市、各市为各县区、各县区为各镇街制订“规矩”。各地招商引资,固然可以极大地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多只能体现在软件服务上,不允许突破上级制订的招商引资原则性政策标准红线。
(作者单位:合肥市包河区总工会;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