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亭友:围绕国有经济问题,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斗争

2025-02-06 1160 2
作者: 汪亭友 来源: 红色文化网

  围绕国有经济问题,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斗争

  汪亭友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国有经济(公有制的主要形式)问题,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一、根本的分歧是要不要国有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0月10日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一开头就提出一个问题:“国有企业还要不要?”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是舆论界关于国有企业的一切争论的总根子:闹私有化的人、主张改革就是要消灭国有经济的人,正是从不要国有经济出发的;主张改革要搞好国有企业的人、主张要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人,就是从要国有企业出发的。习近平总书记说:“我提出这个问题,不是无的放矢,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事实确实是这样的。他接着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必须不断发展壮大,这个问题应该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一些人制造了不少针对国有企业的奇谈怪论,大谈‘国有企业垄断论',宣扬‘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国企是不堪的存在',鼓吹‘私有化'、‘去国有化'、‘去主导化',操弄所谓‘国进民退'、‘民进国退'的话题。特别是各种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重点拿国有企业说事,恶意攻击、抹黑国有企业,宣扬‘国企不破、中国不立',声称‘肢解'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佳方式。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些人很清楚国有企业对我们党执政、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想搞乱人心、釜底抽薪。而我们有的同志也对这个问题看不清楚、想不明白,接受了一些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错误的观念。我们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决不能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所有制问题,或者只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那就太天真了!”他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391-392,392.]

  为什么我们要国有企业,要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呢?

  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与空想社会主义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人类社会必然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既不是基于伦理道德观念,也不是诉诸人类的理性,而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实际存在的矛盾基础上得出的结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的积累、生产的集中,使得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每一件产品都不是个人生产出来的,而是由一群工人生产的;生产的产品不是生产者个人消费的,而是供社会消费的;生产需要的物资,也不是自己生产的,而是由社会提供的。整个国民经济逐渐融合成为一个各个企业相互依赖的整体。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由社会按照全体人民的利益组织国民经济的运行。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归资本家个人所有,生产的目的是追逐剩余价值,因而使得具有社会性质的生产力的这种要求无法实现。这样,资本主义社会就产生了生产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生产方式起来反抗占有方式,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弊端的总根子,在资本主义范围内是无法克服的,它只有通过革命,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才能得到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敲响了私有制的丧钟,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一种客观的规律性,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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