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忠:严格区分创作主体提升作品质量,有利于文学艺发展

2026-01-15
作者: 周忠 来源: 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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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学创作在数量繁荣的背后,潜伏着艺术品质参差不齐、创作主体界限模糊的深层次矛盾。“写匠”与作家概念的混淆,导致大量缺乏艺术独创性、思想深刻性的文本占据市场与资源,不仅造成文化资源的低效配置,从长远上侵蚀文学创作的创新根基与精神引领力。国家应当从弘扬中华文化,多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建立科学的创作主体认证与作品评估体系、优化出版筛选与评论引导机制、实施精准的文化扶持政策,并辅以动态的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推动文学创作从“数量增长”向“质量跃升”转型,构筑健康、理性、富有创造力的文学生态系统,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解放以来,尤其是现时代,中国人受教育程度普遍提升很高,几乎人人都可以写出自己熟悉的生活,在文艺大众化的时代,文学的创作队伍空前庞大,作品产出持续增长,呈现出大众化、多元化的鲜明特征。然而,在表面繁荣之下,一些结构性、机制性问题日益凸显,繁荣景观下的结构性隐忧,制约着文学创作整体艺术高度的提升。

  在“人人可为作家”的开放性话语下,专业作家与业余写作爱好者、艺术创作者与生活记录者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部分写作者(写匠)不懂得文艺作品是来自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串座,盲目认为自己记录的生活就是小说。它们几乎缺乏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判断能力,盲目模仿照搬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一点艺术性也不讲,以原汁原味为借口将个体的情绪宣泄、生活流水账或社会事件的简单复述等同于文学创作,不懂得文学艺术是高台教化,也不知道什么是艺术形象和艺术再创造,一股脑的码成文字,美其名曰文艺作品,推向社会。这些缺乏必要的艺术提炼、思想深化与形式创新的点线生活记录的出现,导致作品同质化、浅表化严重,有些思想性也有很大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很不严肃的影响。

  市场经济环境下,一切向钱看无不影响出版发行和文联作协,出版机制的市场失灵与价值失守。部分出版机构与文联作协形成利益共同体,在经济效益驱动下,审稿标准有所松动,出卖书号,使得一些艺术成色不足、思想性不健康,但可能具备短期市场热点的作品得以面世。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潜在风险,挤压了严肃文学作品的面世空间,扰乱了正常的文学价值判断。国家为了繁荣文学艺术,提供一定资金项目给文联作协。它们在各类政府扶持基金、奖项评比在实施过程中,有时因评价标准模糊或执行偏差、人情关系影响、腐败现象的夹杂,放松了审核和鉴别,也就不能精准识别和扶助真正具有艺术探索性与思想前瞻性的创作项目,导致宝贵的公共资源未能发挥出最大效益。

  这些问题的发生,形成了从“写匠”充斥到精品短缺的恶性循环,作家队伍生态失衡。真正有思想、有水平、有艺术创作天赋的作家,或者因为清高、或者由于不善于拉关系、走门子,很有水平的作品无法面世。那些投机钻营的“写匠”型作者的大量存在,有的甚至挤进文联作协领导层,以其高产但低质的作品,稀释了“作家”这一身份的专业性与荣誉感,影响了社会对文学创作群体的整体认知,也使得真正潜心于艺术创造的作家及其作品难以被有效识别和关注。

  写匠的大量充斥,不入流的生活记录成为小说,看是群山林立的文学作品,出现“高原”而缺乏“高峰”。虽然作品数量庞大,但能体现时代精神、攀登艺术高峰、具有广泛深远影响力的扛鼎之作仍显稀缺。文联作协出版社的写作,让大量平庸之作泛滥,不仅消耗了读者的注意力与审美耐心,也从整体上拉低了文学创作的社会评价与艺术标杆。

  写匠的大量涌现,三流以下的作品大量涌现在扶持出版机构,各种因素的叠加,使评价与筛选体系功能不断弱化。无论是专业的文学评论,还是市场的自发选择,或是官方的评奖机制,均未能完全建立起一套权威、公正、导向清晰的质量评估与筛选体系。这使得优劣判断时常陷入主观化、圈子化或流量化的困境,无法有效引导创作与阅读。

  文艺作品质量的大幅度下降,让人们不愿意阅读和观看,形成大量作品出现,却无法令读者满意,哪些出版物只能从出版社流到造纸厂,制约着文学艺术的发展,难以起到教育作用。因此为促进文学创作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实施系统性的治理改革。

  探索建立文学创作主体的专业评价与认证体系,研究制定多维度的文学创作者专业能力评价指标,涵盖艺术创新力、思想深度、文化积淀、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新体系并非设立僵化的准入壁垒,而是建立一种行业参照与荣誉激励。可由国家级作家协会与文化研究机构牵头,试点推行分级、分类的文学创作者资质评议,评议结果可作为其参与国家重点创作项目、申请专项扶持、享受特定政策待遇的参考依据。核心目标在于树立专业标杆,引导社会认知,鼓励创作者追求更高的艺术境界,而非进行行政化的身份管制。

  强化出版机构的筛选责任与质量追溯机制,推动出版行业自律,明确出版机构作为“文化守门人”的学术与艺术责任。鼓励出版单位建立并公开其学术委员会或艺术评审委员会主导的匿名审稿制度。文化主管部门可建立出版物质量抽样评估与追溯机制,对持续花国家钱扶持、出版低质量、低俗化作品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警示、约谈,并将其评估结果与扶持、出版资源(如书号)的配置适度挂钩,从严处理违规的人和事,追究年度可提高到30年。支持设立“精品出版基金”,专项补贴那些艺术价值高但市场风险较大的严肃文学作品出版。

  实施以质量为基准的精准化文化扶持政策,改革现有文化创作扶持资金的分配方式,从“普惠式”或“项目申报式”逐步转向“以奖代补”、“成果后补助”模式。将资助重点向已完成且经专业评审认定的高质量作品倾斜。设立“国家文学创新探索基金”,专门支持具有强烈实验性、思想突破性和重大题材价值的创作计划,容忍探索过程中的艺术风险。推动各级文学奖项评审标准的透明化与专业化,确保奖项的公信力与导向性,使其真正成为优秀作品的“放大器”。

  重塑文学评论的独立品格与引导功能,倡导并保障文学评论的独立性与专业性,抵制降标扶持、商业绑架和人情评论。鼓励评论家深入文本,开展严肃的学理分析和审美评判。搭建权威的公共文学评论平台,发表具有深度和影响力的评论文章,通过专业解读,提升公众的审美鉴别能力,引导阅读风向。建立文学作品学术评价与市场反馈的综合分析体系,为创作、出版和政策制定提供客观的数据与见解支持。

  引入创作主体的动态管理与荣誉退出机制,对于获得专业认证或重要荣誉的作家,建立定期的创作成果复核机制。长期缺乏新作或作品质量显著下滑者,其相关荣誉资格可进入“休眠”或“退出”程序。打破“一评定终身”的静态格局,形成能进能出、持续激励的动态管理环境,保持作家队伍的创造活力与社会声誉的含金量。

  净化创作生态,明确专业导向,激励艺术创新,使真正致力于文学事业的创作者获得更清晰的身份认同与更好的发展环境。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共文化资源精准滴灌到最具创造力的环节和最具价值的作品上,提升投入产出效益。催生精品力作,通过多重机制的引导与筛选,有效抑制平庸之作的泛滥,为文学精品的孕育与诞生创造有利条件。提升全民审美:借助专业的评论引导和高质量的作品供给,逐步培养和提高广大读者的文学鉴赏水平,形成创作与阅读的良性互动。

  我们应当坚持文艺二为方针,深入贯彻毛主席、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从组织机构上贯彻落实,建立中央宣传文化部门统筹,联合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作家协会、重要文学研究机构及代表性出版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方案的研究、设计与试点推进。

  选择若干有条件的省市或文学门类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完善细则。政策推行应注重沟通解释,凝聚业界共识,避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在实践成熟的基础上,推动相关管理规范和标准纳入行业法规或指导意见,实现文学创作领域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鼓励学术界、媒体和广大读者参与讨论与监督,使这项关乎民族文化素养提升的系统工程获得广泛的社会理解与支持。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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