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建议湖南益阳南县创办“秸秆焚烧节”,与农民丰收节同办
- 2026年10月11日,益阳南县因秸秆禁烧管控不到位出现多处大面积露天焚烧,相关干部被约谈并启动追责问责。
- 2024年10月,湖南澧县、临澧县等8个县(市、区)曾因辖区大面积焚烧秸秆被约谈和追责。
- 全面禁烧治理成本持续上升,财政支撑能力减弱,秸秆堆积还可能引发桥梁堵塞、病虫害及水土污染等问题。
- 建议南县与“中国农民丰收节”同办“秸秆焚烧节”,探索定时、定点、可控焚烧,并将其纳入农事科普和安全管理。
- 建议将禁烧管控资金转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动治理由全面禁止转向科学疏导。
2026年10月11日,湘鄂赣秸秆禁烧管控联合督导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益阳市南县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出现多处大面积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南县一些干部被约谈、并启动追责问责。
此前,2024年10月,湖南澧县、临澧县、汉寿县、鼎城区、沅江市、南县、资阳区和华容县等8个县(市、区)领导曾因辖区大面积焚烧秸秆被约谈和追责。
在严厉的监管和追责下,多地反复出现连片焚烧现象,这背后有值得认真读懂的信号。说明一刀切的禁烧号令在基层越来越难执行,农民在用实际行为表达对这套治理方式的不适应。
有些人把秸秆焚烧简单定性为有百害而无一利,这个判断本身就不够科学。纵向看,焚烧秸秆、草木灰还田,是延续几千年的农耕传统;横向看,很多国家至今保留着在限定时段、划定区域的有序焚烧制度。这件事有看得见的影响:集中焚烧的时段,烟尘会短时抬升颗粒物指标;但更多看不见的次生危害,恰恰来自秸秆禁烧。

现在的秸秆,地里不能堆、家里不能放,路边不能堆、河边不能放,年年产出越积越多,愁死基层干部群众了。一场大雨、秸秆随洪水冲下来,堵塞桥梁、淤塞航道,山区就还会出现堰塞湖,小灾变大灾;秸秆堆放,还是病虫害越冬的温床,病虫基数持续走高,农民持续不断增加农药投入,既造成农民生产成本上升,又造成农药污染加重。秸秆长期堆置腐烂渗液,污水渗入土壤、流入沟渠,同样也污染水土。

治理如果只盯着烟尘这个“看得见的问题”,对秸秆堆积带来的坏处视而不见,只凭直观感受、单一指标做决策,就是片面的。一纸禁令,管理者看着简单清爽,承受压力、承受成本的却是基层干部群众及保工资都困难的基层财政。
更进一步说,全面禁烧这条路本身就不可持续,长期是禁不住的。禁烧是一项消耗巨大人力财力的工作。前些年财政宽裕的时候,可以拿出经费组建巡查队伍、补贴秸秆收储转运、投入设备集中处理秸秆,靠着财政硬兜底,勉强维持高压管控。如今很多地方财政吃紧,保工资都压力巨大,再也没有财力支撑这套庞大的管控体系及成本了。
一边是财政支撑能力持续衰减,管控成本越来越高;另一边,农民种地本就薄利,禁烧变相推高种植成本,抵触情绪越来越大。秸秆分散在千家万户的田地里,家家户户都可能点一把火,管控不可能无限加码,更不可能用极端方式硬堵。高压硬压的结果,是基层干群矛盾不断积累。靠堵的路子治理,堵的时间越长、力度越大,矛盾和情绪就越多,消极抵抗就会无处不在。我判断,禁烧秸秆走到今天已经难以为继了,必须转向疏导的思路。
每年都会出现大面积焚烧,却没有酿成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说明农民已经自发选择在风力条件合适、风险可控的时机焚烧,带有一定的自我约束。这件事本身,其实提供了一个新的治理样本。
我有一个建议:益阳南县不妨顺势而为,与“中国农民丰收节”同步办一个“南县秸秆焚烧节”。不是鼓励无序焚烧,而是把农民自发的行为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规定时段、地段、选择空气扩散条件好的气象窗口,配齐消防值守力量,集中可控焚烧。
这个“秸秆焚烧节”,同时也是农事科普节。讲清楚草木灰的多元价值:它不只是钾肥,撒在白菜、萝卜上可以阻隔害虫、杀灭虫卵;农村夏秋季吃不完的南瓜等,切片拌上草木灰晒干,就能长期储存,是农家过冬的好菜。把这些代代相传的农耕智慧传播出去,让大家看懂有序焚烧的价值,看懂草木灰怎么帮农民降低化肥、农药的开支,既减少种地成本,也契合生态农业的方向。
一件延续数千年、农民普遍认可、本身具备多重实用价值的农事,单纯一禁了之,成本巨大、收效有限。与其持续投入巨大行政成本去堵,不如尊重农情、尊重农耕规律,提前设计疏导方案,把风险管住、把价值用好。良性的乡村治理,要帮农民减负,也要减轻基层干部的负担,少一点内耗,多一点合乎规律的办法。
与此同时,建议国家把财政用于禁烧管控体系的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上,才是治本之策。
备注:本文属于政策建言、观点探讨,不是主张违反现行禁烧法规,核心诉求是推动治理科学化,探索定点、限时、可控焚烧的差异化疏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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