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岂能用一个“伪作”了得


  “南博”岂能用一个“伪作”了得

  对博物馆的监守自盗应按1:10统计

  近日,中国近现代收藏大家庞莱臣上世纪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的137件(套)古画,竟有5件不翼而飞,其中,明代仇英的作品《江南春》图卷,却突然以近亿元价格出现在拍卖市场,引发轩然大波。南博则轻飘飘地发文说明:这是“伪作”,已被剔除馆藏。

  其它姑且不论,仅将“高仿”伪品,等同于赝品、假货,这本身就是鱼目混珠。因“高仿”也是传承,也出“国宝”,也登大雅之堂。作为国家级的南京博物院,岂能不懂这个常识。

  一、“伪作说岂能抵消轩然大波

  收藏界中的“伪作”,实际就是“高仿”,越是“高仿”,越能以假乱真。

  1.“高仿”臭名昭著。词典对于“高仿”的定义:“指根据仿制对象的原有外形、材质、功能所仿制出来的仿冒品。

  高仿作为一个术语常用在仿制生产技术壁垒较低的高端消费品上,比如仿制皮具、手袋、眼睛等一些国际大牌奢侈品。高仿不仅是复制了正品的外形等主要或全部要素,同时也会保留正品的品牌标识,所以说,高仿商品实际上是高度仿真的假冒商品。”

  这个定义引申到文物收藏,很多人就简单地将“高仿”当成假古董的代名词,“高仿”文物就声名狼藉。

  2.“高仿”以假乱真。上世纪90年代初,河南洛阳孟津南石山村高水旺做的北魏彩陶俑,几乎骗倒了当时全国所有的专家,连中国国家博物馆和故宫也不例外。就是使用考古中常用的高科技断代手段C14进行检测,这批陶俑年代上也与北魏完全吻合。为确保万无一失,又邀请苏秉琦、王仲殊、安志敏、史树青……北京几乎所有顶级考古学家、鉴定专家“过眼”。结果他们一致认可,确为真品。

  上世纪,河南两名盗墓贼盗出一批青铜器,被当地公安抓获。量刑需要参考被盗文物的价值,因此,公安局请来两位专家鉴定。当时专家意见一致,皆认为被盗青铜器是一级文物,属国宝。根据这个权威鉴定,两名盗墓贼被处以死刑。后来发现,所盗出的文物是赝品,并不值钱,而盗墓贼家人至今不知真相(本节摘自《 高仿文物,骗了故宫、国家博物馆,几乎骗倒了全国所有的专家》一文)。

  由此可见,当今中国文物收藏界中的“高仿”,以假乱真已达相当高的水平。

  3.“高仿”形成产业化。自改开以来,“在‘收藏热’的催生下,文物贩子遍访村野,既搜罗古董,也唆使农家为其炮制大量鱼目混珠的赝品;而遍及全国各地的考古发掘工作,更让一些本就擅长烧陶铸铜的农家,既增广了见识,又长进了手艺。

  《东方早报·艺术评论》曾推出‘高仿文物基地调查’系列,展现这些几乎是一步一作坊、家家有绝活儿的,被有些人称作文物造假基地的村子现状”,“高仿”在很多地方已形成产业化。

  当前,文物市场乱象横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用“高仿”文物冒充真品,形成价格欺诈,以获取暴利,这已严重扰乱文物市场,也使“高仿”臭名昭著,成了老鼠过街。

  如此这般,南博将庞莱臣无偿捐赠的5件不翼而飞的古画,当做“伪作”的定论一抛,似乎就能鱼目混珠,似乎就能把水搅浑,似乎就能逃过舆论监督,可这只能是痴心妄想!

  二、“高仿”自古而然不乏传世之作!

  然而,文物造假绝非新鲜事情,可谓自古而然。仿品,往往就是学习和传承,仿品中,也不乏精品存世。

  1.万岁通天帖》就是“高仿”伪作武则天精通文史,熟谙艺术,尤好书法,曾特命宰相狄仁杰遍寻王羲之字帖。就在苦求不得之时,公元697年(万岁通天二年),凤阁侍郎王方庆献出他十一代祖王导,十代祖王羲之、王荟,九代祖王献之、王徽之、王珣,一直到他曾祖父王褒,王羲之和其族人一门二十八人的墨迹珍本十卷。

  武则天大喜过望。特在武成殿召集群臣共赏,并命中书令崔融作撰《王氏宝章集·叙》记录此事。通常人们认为王方庆已然献出法帖,武则天自然会据为己有,甚至像《兰亭序》命运那样,被唐太宗李世民所得后,作为陪葬埋进昭陵,便下落不明。

  可武则天命人用“双钩填廓法”精心临摹后,竟将真迹归还王方庆,把临摹品收藏内府。而就是这件“高仿”字帖,却成了“书圣”王羲之的下真迹一等品,世间仅此一件。不仅是国家一级文物,还被列入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

  2.馆藏清明上河图30多本伪作北宋画家张择端历时十年才画成的北宋风俗画“清明上河图”,位列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属国宝级文物,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然而,在各地公私藏家手中,还有许多摹本和伪造本,有人统计,现存《清明上河图》有30多本,其中大陆藏10余本,台湾藏9本,美国藏5本,法国藏4本,英国和日本各藏1本,光是台北故宫博物院就藏有7本,均都当做“珍品”收藏。

  这次以近亿元价格出现拍卖市场的图卷《江南春》,其作者仇英的仇本“伪作”《清明上河图》,就“同时”被收藏于辽宁省博物馆、台北故宫博物院、青州市博物馆及许多收藏家手中。这些摹本和伪造本的《清明上河图》,没听说那件因是“伪作”,就被剔除馆藏。

  3.张大千是“高彷”古画的大师。在20世纪画坛上,张大千无疑是一个神话,他通古博今,集绘画、书法、诗词、篆刻、鉴藏、烹饪、摄影、园林于一身,被画界公认为大才子、大气象。张大千“高仿”的古画从石涛、八大山人、宋徽宗到唐伯虎,那是信手拈来。

  至今张大千的不少“高仿”伪作,都被当作古风真迹,收藏在世界各地博物馆,可见大千的“高仿”已达到“登峰造极”水平。张大千一生究竟“高仿”出多少张假画?又有多少张伪作当真迹被世界各大博物馆收藏?可能永远是个谜。但张大千的画本身,就已价值连城。

  4.清代“高仿”瓷器是突出特色。岂止绘画,古瓷高仿更是国家行为。像瓷器中的明仿元宋、清仿明元的很多仿品,都是官窑珍品。

  尤其,清朝初年的康熙、雍正、乾隆三代,因政治安定,经济繁荣,皇帝重视,使得清初的瓷器制作技术高超,装饰精细华美,成为悠久的中国陶瓷史上,最光耀灿烂的一页。

  但清代瓷器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高仿”,特别康熙年间模仿前代名瓷,已成这一时期的制瓷特点。如,造型上模仿古代铜器,在风格上模仿各大名窑的釉色纹饰等。

  这种模仿,很大程度依赖多种颜色釉的出现,如“臧窑”出产的蛇皮绿、鳝鱼黄、吉翠、浇黄等。康熙44年,朗廷极任江西巡抚,兼管窑务,史称“郎窑”。在其任职期间,大力推动瓷器革新,豇豆红、郎窑红、胭脂红、祭红、洒蓝、瓜皮绿、孔雀蓝、豆青、金银釉等等花色品种纷纷出现,争奇斗艳。

  为此,对“高仿”文物,不能一棒子打死,更不能一概排斥。当今时代,文物收藏界该如何给“高仿”一条生路,当值得深思。

  三、对博物馆的监守自盗应按1:10统计

  1.南博以“伪作”涉嫌盗窃不同于“高仿”。文物买卖中用“高仿”以假乱真获利,同博物馆将真品鉴定成“伪作”,进行偷盗抢劫,这根本就是两回事。

  日本出版界老字号的“二玄社”,“高仿”出的“假画”,却能作为拍卖行中鉴定古画真伪的标准。自1996年旅居新加坡的苏绣女士,将这一日本古代书画复制品牌引进中国大陆以来,这批以台北故宫博物院馆藏名画为主的复制品已经走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沈阳、西安等几十个城市,成为上百场展览的主角,财源滚滚而来。

  辽博曾举办《清宫散佚书画名品与仿真品对照展》,运用世界最先进的照相扫描设备和其它科技手段,能将原书画的水印、裂纹、霉斑,印章色相、深浅明暗,都能“克隆”出来。但此次“高仿”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和古书画版权单位授权,制作程序相当缜密规范,全部加盖辽宁省博物馆监制印章编号出售。

  2.博物馆监守自盗已经绝非个案。由于毒品、性侵等很多隐秘作案的统计很难,为此,根据国际研究和部分公开报告(如联合国毒品犯罪办公室的统计),隐性比例普遍在1:5至1:10之间。这意味着当有一起毒品案件被揭露出来时,背后可能还有5-10起类似的案件尚未被发现或报告。

  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这意味着当有一起性侵害案件被揭露出来时,背后可能还有七起类似的案件尚未被发现或报告。

  类似南博这样以“伪作”之名,进行“空手套白狼”的大搬运犯罪行为,由于其涉密性高、专业化程度强、过程又很复杂,时间跨度大,更不易被发现,已经远远超过贩毒、性侵的隐秘性,为此,应按国际通用1:10的隐性犯罪比例统计,必须“举一反十“。

  3.严打博物馆各种监守自盗刻不容缓。试问:就是所谓“文革”的被“浩劫”年代,国家级博物馆可曾出现一例,以“伪作”之名盗卖国家文物的事情发生?可曾出现任何监守自盗文物的案件发生?可曾出现管理者丢失一件国家馆藏文物的事情发生?

  可自改开以后,类似南博这样拒不交代,按什么程序鉴定的“伪作”,何人鉴定的“伪作”?鉴定为何人的“伪作”?属于什么年代的“伪作”?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随意宣布真品为以“伪作”,并剔除剔除之馆藏之列,“一条龙”地盗卖文物,仅从见诸报端的就时有发生,而且,成为实行贿赂腐败的一个新特点,简直骇人听闻。

  结束语:博物馆的监守自盗,其比犯罪本身还恐怖的,则是需要付出最珍贵、最稀缺、最不耐损耗、最需要修补的国家公信力。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包括司法机关,不仅要深入调查南博涉嫌制造“伪作”的违法犯罪,更要在全国的博物馆进行一次大排查,不仅一查到底,更要一查到顶,千万别又不了了之,要大力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既要严厉打击此种犯罪行为,又要抓紧“亡羊补牢”。

  【文/辽宁王忠新,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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