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观:侮辱先烈入刑,电影《金刚川》竟敢这样诋毁英烈、影射伟人!
侮辱先烈入刑,电影《金刚川》竟敢这样诋毁英烈、影射伟人
——该不该追究影射侮辱毛岸英烈士等公知编导们的责任?
文/冷观
从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月1日,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将2月19日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中印边界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嫌疑人仇某明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
从上世纪捌玖十年代开始,在西方势力的培植和豢养下,在国内某些人物的纵容下,一些公知恨国党和不良文人文痞们就不时地发布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文章、贴子和留言,在给英烈亲属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的同时,也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民族感情和爱国爱党热情。
现在,刑法修正案终于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消息传来,早就对那些侮辱先烈英雄的公知恨国党和不良文人文痞们不满,憋着一肚子气的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觉得真是大快人心。
据主流媒体报道,最近十来天,除了南京的仇某明被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外,全国各地还有其他几人因为同样侮辱中印边界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而被拘留,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其实,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危害最大的并不仅仅是被拘留逮捕的这几个人, 而是那些在一定位置上掌握了影视编导和新闻舆论权利而总在心怀叵测地影射侮辱诽谤先烈英雄的公知文痞们。
比如为纪念抗美援朝战争七十周年而拍摄的电影《金刚川》,就用尽了公知文痞的无耻手段,恶毒诋毁英烈,影射伟人。既然侮辱先烈入刑,不知道该不该追究影射侮辱毛岸英烈士等公知编导们的责任?
《金刚川》的主题是抗美援朝,谁都知道,抗美援朝的结果是我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英勇顽强浴血奋战,最终战胜了打着联合国军旗号以美帝为首的侵略军。
但很多网友看完《金刚川》后的感受,却不是志愿军打败了美国,而是美国放过了我们;我们有些抗美援朝的战士走向战场,也不是为了保家卫国,而是为了加官进爵。
这是何等的用心险恶?
更为恶毒的是,编剧给一些抗美援朝战士起了一堆恶俗不堪的名字:什么哈喇子、黑子、愣子、瘸子、戏子、石头、山娃子等等,简直就是在银幕上直接对我抗美援朝战士进行赤裸裸的讽刺和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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