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为什么说货币不能锚定于黄金白银等原始货币
所谓货币,就是有充分信用(即可以作为衡量价值的尺度)的商品交易媒介。所谓货币信用,就是货币发行者,必须(1)及时、(2)方便地向货币持有者提供(3)种类足够多(不是就在有尽有,原子弹不是商品,军火在某种情况下也不是)、(4)数量足够(也不是无限的,土地、资源、人力,不可以商品化)、(5)质量有保证(质量不断提高)、(6)生产生活必须的(奢侈品除外)、(7)价格稳定或者固定(这是货币信用的最关键体现)、(8)有使用价值的(9)商品或者某种基本的服务(通信、教育、医疗),(10)在其提供的商业平台上,供(11)货币发行对象、流通范围内(外国公民、企业,要得到中国人民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群众采购。考察某种货币是不是真币,应从以上几点看。
以上共11个条件,缺一不可。
以下几点需要重点说明:
一是信用保证必须也只能由货币发行者提供,这是一条铁律。
二是货币发行者提供的商品,必须价格稳定或者固定,此即是货币的回收。回收后的货币,不代表财富,也不属于国家的财政收入。这考验货币发行者提供信用保证的能力。
三是为了保证货币信用,货币发行者——通常是政权——应该掌握足够的工农业生产、建立商业交流平台、按照生产情况和自主定价,向自己的生产销售系统发行货币。如果生产、商业、货币发行、定价中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扭曲,则货币信用无法充分保证。
四是只有货币发行对象、流通范围内的群众,才有资格在货币发行范围内采购、销售商品。外部企业、公民要得到人民币,必须满足一定条件。
五是所采购和销售的必须是商品,或者是诸如通信、交通、教育、医疗、住房等特殊服务,而不能是另外一种证券。
按照信用保证方式,货币可以区分为五类,为了说明为什么黄金不能做为货币的锚,这里只讲三类:
第一类货币:原始货币,粮食、布匹、黄金、白银等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同时兼作货币。其中,以黄金、白银最为普遍。
原始货币的优点:不存在信用问题,当然也无所谓发行权,无所谓金融主权,无所谓基础货币、衍生货币之分。实质是发行权被大型工业和大商贾所分割侵占,国家在金融上呈现财阀割据局面,为政治分裂埋下伏笔。
原始货币的重大缺点在于这种货币与政权无关,政权无法运用这种货币调动社会资源,这是其重大缺陷。因为有这一缺陷,所以,中国最迟春秋战国时代,就开始抛弃原始货币,创造了信用货币。此后的封建王朝,均存在以法家为代表的中央集权派与以儒家为代表的分裂派之间的斗争,而斗争的焦点,在于对铸币权(货币发行权)的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