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香港终于露出了牙齿!

2021-07-28 2243 1
作者: 刀剑笑&叨叨姐 来源: 补壹刀

  罪成!

  今天下午,首例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两罪均告成立。

  那些一度嘲笑香港国安法是“没牙老虎”的人,如今都被打脸了。

  持续追踪该案的一些美英媒体第一时间进行报道。

  它们一点都没让人失望地齐刷刷站成一排,抹黑污蔑3名香港法官依法做出的裁决,称其“破坏香港司法独立”。

  对于裁决认定“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港独”口号,它们尤其“耿耿于怀”,继续试图帮着被告和“港独”势力狡辩。

  而这个定性,恰恰是“香港国安法首案”备受关注的原因。

  1

  今天下午3点,香港高等法院,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的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和陈嘉信宣读裁决结果,被告人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以及“恐怖活动”两罪成立。

  去年7月1日,也就是香港国安法生效第二天,当时23岁的唐英杰驾驶插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摩托车,在湾仔先后冲过三道警方防线,期间有示威者呼应,警员要求停车,但唐英杰没有理会。摩托车冲向第四道防线时,有警员试图拦截但失败,3名警员被摩托车撞伤。

  唐英杰随即被捕,成为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嫌犯。

  被控罪名中,“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是指被告摩托车上插着“港独”口号旗帜,并与其他示威者有“互动交流”。

  据香港01、东网等港媒报道,法官杜丽冰在裁决中认为,唐英杰明知这个口号“带有分裂国家的意思”,当时就是想通过展示这个旗子将分裂国家的思想传播给他人,“煽动”之罪确凿无疑。

  恐怖活动罪,则主要指被告骑着摩托车撞伤3名港警。

  根据现场警员描述,唐英杰冲向警方设置的第四道防线时,与警员最近距离不超过2米,而摩托车又属于“致命武器”。在多名警员大叫“停车”时,唐英杰非但没有理会,反而加速。

  法院裁决中指,这种行为“不但具严重暴力及属危险行为,更危害公众及社会安全”。

  在这两项控罪之外,检方原本还对唐英杰提起一项恐怖活动交替控罪:危险驾驶导致他人严重受伤。但在恐怖活动罪成后,这项交替控罪不再需要处理。

  这还不是最终裁决,法院将在29日上午听取求情并做出判刑。

  根据香港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者可判5至10年;“恐怖活动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2

  在唐英杰被判罪成后,纽约时报、BBC等美英媒体都第一时间进行报道。

  毫不意外,它们在报道中把唐英杰携带煽动分裂的“港独”旗帜,轻描淡写成“他手持抗议标语”;把他驾驶摩托车连闯四道警方防线,说成 “驾驶摩托车在香港一个社区附近行驶”;就连唐英杰故意加速并严重撞伤警察,也被纽约时报记者描绘成“与试图阻止他的警察相撞”。

查看余下65%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赞赏备注

长按二维码打赏

评论(共1条)

返回文章
登录
默认表情
添加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

1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