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关于货币信用的提出、解决和消除
这里所说的信用,是指货币的信用,即货币的发行者,如何保证以正常渠道持有货币者能够采购到价格稳定、质量有保证、数量有保证、种类有保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性商品。
有朋友一谈到货币,马上就要追问货币的信用,即什么是信用,如何保证信用的问题。
也有朋友提出,货币分为中心化货币与去中心化货币,我借用一下这个说法,但对货币的理解,可能与这个说法的发明者不太相同。我理解,所谓中心化货币,就是由政权控制发行权,自主决定发行对象、发行领域、发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数量、货币回收,用来组织生产劳动、分配利益、配置资源的工具,也当然是动员人力进而动员物力的工具。而去中心化货币,是私有商人之间的“欠条”,对于债权人而言,其信用问题已经履行,再强调信用,则是指的是债务人的偿还能力问题,已经不是货币的信用问题了。
去中心化货币,政权控制不了其发行权,自然也不能运用发行权来组织社会生产劳动,也无法利用货币发行权合理分配各行业领域的劳动力和利益,无法动员相应人力物力。这种货币的发行权,实质上掌握在私有大资本手中。
这里主要谈中心化货币的信用。
中心化货币,由政权控制发行权,根据经济发展、重大建设、日常社会运行和军事行动需要,自主决定发行对象、发行领域、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时机;并因为有相当强大的国有工业、农业、商业,能够保证以适当的价格出售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大宗商品,按比例及时回收货币以稳定其信用;能按照建设发展和斗争需要,合理确定各生产建设行业领域的货币发行数量,形成各行业科学的、合乎比例的建设和生产,确保经济的健康,避免无序性和不必要的浪费。
通常向重工业、基础工业、军工业、农业生产、基础建设等领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拨款方式发行货币,以贷款方式向公有制商业企业发行货币。对私有工商业,通常均用贷款方式发行货币,有时以订货方式发行货币,本质上也是拨款。
当政权向公有制企业拨款发行货币时,各公有制企业之间,按照国家对相关生产资料的定价,完成交易。这种交易条件下,不存在货币信用问题。搞原子弹的邓稼先,用国家拨款的人民币,以国家确定的价格,向李四光采购黄饼,李四光不会怀疑这个钱有信用问题。当然,政权也不会怀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信用,相信他们拿到资源,就必然可以生产出两弹一星!
生产的工业产品,比如两弹一星、武器装备,归谁?归国家,国家直接拥有这些产品,放在仓库里,不必再向生产企业和事业支付货币。
李四光向邓稼先出售了黄饼供其研究核武器,收到了邓稼先支付的人民币若干。这个钱,就属于政权回收了自己发行的货币。这个钱,既不属于李四光,也不属于李四光的企业,而属于国家。这个钱,当然也不是财富。如果李四光探矿、冶炼需要钱,怎么办?政权再次向其以拨款的方式发行货币,并用这些货币向其他企业采购原材料、生产工具。当然,其他国营企业也不会怀疑所收到的人民币的信用,这个人民币也不是其单位的财富。其单位要想向其他单位采购商品,则由政权再次以拨款的方式向其发行货币。
那么,国营企业的工人生活问题怎么办?这个,由国家再次向国营企业的工人阶级,发行货币,专款专用,作为工资,让工人采购粮食、肉、蛋、奶、菜、布、棉等生活用品。
注意,这里有一个专款专用原则,即发行到生产资料领域的货币,与发行到生活资料领域的货币,井水不犯河水。即使发行到生产资料领域的货币过多,也不会影响生活资料的涨价,即通货膨胀。
再提醒一下,由于国家有强大的公有制工业、商业回收货币,所以,货币,并不是越发行越多,相反,货币总量还有可能减少。(是不是主流经济学家都回避这个问题?我不太清楚)
通货膨胀,也不是货币发行过多引起的。因为在国家有足够的公有制工商业的情况下,货币完全可以回收,即使货币发行过多,但国家控制了定价,所以,并不会造成通胀问题,无非是多发行的货币,放在银行的账户上不用而已。
通胀问题,是资本控制了货币发行,并操控物价导致的,并不是简单地因为货币发行过多。
这里提一个问题,公有制工业,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吗?如果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哪些工业会被首先放弃?请大家思考,这个问题,只要结合一下历史,就不难回答。那自然是那些无法赢利、无法自负盈亏的尖端技术、重大工程、基础工程。甚至,也不敢轻易发动反侵略战争。如果经历一场战争,即使胜利了,政权也可能更加孱弱。
第二种贸易,是公有制国营企业用人民币向私有企业和个人采购商品。这时,就发生了人民币的信用问题。私有企业或个体可能怀疑公家提供的人民币纸币会贬值,会采购不到自己想要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所谓的信用问题,主要就是指私有企业对国家发行的货币提出的问题,这是本文的重点。国家保证自己发行的货币信用的办法,就是尽量满足私有生产者的要求,履行货币信用。
但,这里会产生一个极度的不公平问题。
举例来说,中国抗美援朝,需要动员大量人力物力。常香玉大师,带领弟子们到处义演募捐,募得的钱,交给国家,采购战斗机,用于抗美援朝。上海的民营企业家王康年等人,也接受了国家的订货,生产医疗产品以一定价格出售给国家,当然,王康年等民营企业家是有一定利润的。
只要王康年不以次充优,他赚取利润,是合法的。
不公平问题即产生于此。解决这个不公平问题,并合理区分各领域各行业劳动及其利益、提高国家动员能力,这是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建立健全公有制的理论依据。我认为,主流或者非主流的经济学学者、官僚,都忽视了这个问题,或者说刻意回避了这个问题。但此问题极其重大,关系到一下正常的国家,为什么要发展全民所有制,而不是发展私有制。如果说我对经济理论有什么贡献的话,我想,发现这个不公平问题,应该算是一个。
抗美援朝胜利了,大家都尽了力,也都享受到了和平的福利,这个福利显然是一项极其重大、极其难得的福利,不是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嘛。
常香玉大师及其弟子等付出辛苦,支援战争,但是,战争结束后,国家不会把她捐献的钱再还给她,也不会向她提供相应价格的物质补偿。推而广之,对于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付出辛苦的农民、工人,特别是解放军家属,国家同样不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农民交军粮、工人加班生产了枪枝弹药,都免费交给国家,供其使用。
即便战争胜利后,国家也不会把飞机返还给常大师。常香玉同志也不会索要这架飞机,或者索要这相当于这架飞机的钱或者物资。
但是,王康年会。
因为王康年等私有企业为国家加工相关商品,相当于“政府购买服务”吧,因为政府没有这种能力或者此种能力不足,不得不如此。私有企业是要利润的,而且,如果私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例很大,这个利润也会很大。
私有企业手里有这笔钱,它就有正当的权力向国家采购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国家必须以稳定的价格、很好的质量、足够的数量和种类的商品,供其采购,履行货币信用。不然,就动摇货币信用。
所谓的货币信用问题,在中心化货币条件下,即国家控制发行权的条件下,其实是指的私有资本对国家必须履行货币信用的要求,是私有者对国家提出的问题。
满足私有生产者的要求、履行货币信用,即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向私有生产者提供其需要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供其采购,允许甚至乞求其扩大再生产;二是必须给私有生产者提供使用土地、开发国家自然资源的权利;三是必须给私有生产者提供雇佣劳动力的权利;四是必须给予市场空间,即“为社会资本发展某某业留足发展空间”,这种言论大家熟悉吧?这些条件,均属于特权,也是政权的组成部分。总之,要在经济领域向私有企业出让一部分政权。
但,如果国家履行货币信用,允许私有企业开采自然资源、使用国家土地、雇佣劳动者、让出相应市场,那么,这就必然导致国家运用货币组织生产建设、分配行业利益、动员人力物的能力受到损害,不公平问题更加突出。
私有企业,本质上就成了阻挡在政权与普通劳动者之间的一道鸿沟,阻绝了国家与普通劳动者的关系,严重时会侵蚀甚至彻底破坏政权的组织生产建设、组织重大军事行动甚至维护国家正常运行的能力。
所谓综合国力的说法,与“平均国民收入”一样,是个骗人的东西,是私有资本的障眼法。组织生产建设、合理分配各行各业劳动力和利益、动员人力物力的能力,才是国家的真正能力,是国家的根本。而所谓综合国力之说,抹煞了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界限,把限制国家动员能力的私有企业的生产能力,等同于全民所有制国营经济的生产能力,算入综合国力,其实际后果就是所谓的综合国力完全不能反映这个国家的动员能力。
如何消除私有资本对国家组织生产建设、合理分配行业利益、动员人力物力能力的侵蚀、破坏,而又不影响货币的信用?我认为,这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政权所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处理得好,则王朝强大;处理不好,则政权倾覆,要么覆于外来侵略,要么覆于权臣、豪强——通常也是私有大资本。
其做法大致有以下六种:一类是直接剥夺大资本;二是对大资本课重税;三是壮大国有经济,比如重要工业品盐铁铜专营,不允许私有资本染指,还有是建立国家商业体系,控制大宗生产用品定价,比如汉朝的常平、均输;四是禁止私有资本使用土地、开发自然资源,限制其经济范围;五是限制私有企业的产品销售市场;六是打击私有资本无限使用雇工。多法并用,堵疏结合。
新中国的做法,其实也是这些,不过,有新的改进。
其一是没收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其二是赎买民族资本,进行工商业公有制改造;其三是壮大全民所有制经济,自然资源归公,限制了私有资本对自然资源的使用特权;其四,公私合营方式改造私有工商业;其五,不许雇佣工人;其六,对私有资本课税;其七,为了防止全民所有制企业被官僚并吞,实行了“鞍钢宪法”,让工人阶级直接管理公有制企业。
税收,并非财政的主要来源,只是限制私有资本的一种辅助性办法。但仅仅强调税收,不强调货币发行权和国营全民所有制经济,财政光凭税收,则国家必然要依赖私有资本,仍然要向私有资本出让自然资源使用特权、市场使用特权、劳动力使用特权、货币使用特权即相应的货币发行权,国家进行人力物力动员,必然要经过资本这个环节,才能动员到劳动;而资本也必然因为是国家动员能力的一环、隔在国家与劳动者之间,而榨取私利,从而损害政权的动员能力、削弱动员效果。在政权将货币发行权交给私有资本,财政过于依赖资本提供的税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建设、分配各行业各环节利益、动员人力物力,必然只能采用所谓“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际是向资本购买服务的方式,此种情况下,政权的独立性、自主性受损,甚至受制于私有资本,动员能力必萎缩。
我对卢麒元老师的对房地产课税论,是持保留态度的,原因即出于此。我并不是完全反对对房地产课税,只是强调,光凭这个,解决不了财政问题,相反,因为需要继续向私有资本出让自然资源、市场占用、人力使用、货币发行等特权,只会导致财政恶化。税收,仅仅是解决财政问题的次要的、补充的、临时性的、权宜性的、辅助性的手段,而不是根本手段,根本手段是货币发行权和壮大公有制工农商业体系。如果政权完全控制了货币发行,有足够的公有制经济(或不以利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也可以),则可以不向占有国民经济比例很小的私有资本征税。
最后再讲一下国有企业。如果政权不强调货币发行权,国有企业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追逐利润第一,国家靠向国企征税过日子,那么,国有企业,就成了官僚资本企业,就具有了私有资本的性质,也同样会损害国家的动员能力!
(第三种贸易,即有本国私企、个人之间或内部的贸易,可以认为,基本上无关货币信用问题。这个问题,专题论述。)
事关国家命运,愿意与一切相关领域的官僚、专家、学者商榷。
【文/吴铭,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