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认识主客观标准

2021-09-17
作者: 士心 来源: 红歌会网

  以马克思真理认知过程为例,首先是主体具有思维意识遗传基因,并接受了相应的教育。第二,马克思具有深刻反思精神,走向社会后把理性与社会感性现实---工人、城市贫民的生活联系。当哲学不能完全解析现实,又深入经济学,终于超越了唯心论和唯物论。认知与主体思维意识传承和反思能力相关,与其社会经历相关。过去强调真理认知的客观标准,把主体放在可有可无的地位,完全抛弃主观,没有主体的价值标准。社会真理是人类对自然的创造,对自身-社会的创造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即受物质自然约束,也受人的物质与思维结合的影响。

  以原始社会解体进入文明社会的转换状态为典型。人们劳动创造生活物质,是身体的物质需要。而创造什么样的生活物质,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直接用自然物充饥的特征。创造生活物质之人的口味比如生熟,衣着审美,器物形状,音乐的节奏,快慢旋律。这些用物性是无法解释的,本质上是属人的,是人类特有的普遍性,即属人的主观价值。而往后的发展,族群的生存道德等都属于主体的价值观。人们从远古希腊神话般的乱伦交媾,到禁止近亲繁衍,体现了人类的生存经验认知。说认知与人类主观价值标准无关,立论者显然没把自己当成人类生存经验的继承者。

  人性分为第一和第二本质,都是人类特有的。在人化自环境下,人的认知不完全依从物质自然客体,还有为主体意志服务的欲望,在实践上体现为改变物质自然运行的原有轨迹,即反物质性。在人造生活物质上,体现出与自然物质的不同,这是人本质在对象物的投射,是一种特殊的,人独有的不同于物质一般的性质。物质自然无法反映出人的特殊本质,只是在人造物质上才能得到反映。第二,物性’是人对物的抽象,是人的思维意识,物体却无法对人抽象出本质。人的本质只能由人的思维意识来总结。把物性说成是人性是正确的,但把人性说成物性却是错误的。

  人创造的生活物质与自然物质不一致,原因在于人的思维意识参与。在对象活动中,反映了人自身的思维与创造本质。这就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基本内涵。马克思认为人的第一本质,物质劳动有与物质自然一致性的地方,物质自然是人的无机体;而人创造出独特的生活物质,与自然形状不一致;人的思维意识参与,创造出千差万别的生活物质、方式。马克思承认物质原发性,在人体中重要性,同时也承认思维意识的独特性,在生活创造上的关键作用,从而表现出人的能动性,能动的改造自然与社会的能力。实践不是一般的物质活动现象,而是从人的物质与思维结合而来的劳动创造本质。

  这与唯物论的认知论存在紧密联系,唯物论不承认人的二重本质,把人的第二本质---思维意识完全看做是物质的直接衍生物,而不认为思维是劳动创造的产物。唯物论把物质劳动与物质混同,看不到二者差异,更看不到思维意识在创造生活物质过程中的特殊作用。唯物论的主体和本体推论,把本源追溯看成是最高宗旨,不是以人的存在与发展作为哲学的第一命题,也就不会以人的现实及其生成历史追溯为第一要务。

  以原始社会解体为界标,根本分工产生,由劳动创造而来的人本质分离出物质劳动和思维活动。实践体现出主体‘人类’在生活创造中的试错过程,调整自己的主观需要、价值与客观现实的差距。在物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人们改变自己的现实和思维及其产物。自然科学研究,假设前提的目的:试错。社会关系调整也是人类在实践---认知---实践过程中的试错。在这两类研究的对象范畴里,从来不存在始终正确,一成不变的思维意识‘原理’。

  观是人的思维意识,依从物质自然的,还是依从人的‘可选择’社会里的实践,客与主体都不是思维可以先行预定对错的,否则物质劳动实践就毫无意义。绝对的‘客观真理’不存在,尤其是社会领域里不存在这样的‘真理’。试图验证这样的真理,试图造神。只有‘神’的存在,才能全能知道自然与社会的一成不变的‘原理’,预知实践后的一切现象和本质;实践是向神归位的物质行动,否定人的感性、感情、意趣、价值观,向毫无人性的客观‘真理’挺近。实践解析中隔绝与主体的状况联系,隔绝与思维意识联系,隔绝与主观价值的联系,陷入到‘绝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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