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乾宁:关于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设想


  我们现有的理论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有人却把小人逻辑用于互利互助的社会主义。如一些理论者如高尚全胡释之等公然用小人逻辑推论国家政事。如高尚全的:“把国有化等同于社会主义简直是笑话.“实际上恩格斯也说过,如果说国有化就是搞社会主义了,那么拿破仑就是社会主义创始人了。他说还有些人提出来,把妓院也国有化,这是搞社会主义吗?说国有化就是社会主义,无论如何是不对的。日本把我们的钓鱼岛国有化了,难道这是社会主义吗?不是笑话嘛。

  高尚全:一视同仁,不能这个是亲的,那个是叔的,市场经济是平等竞争的。

  胡释之:但要真正做到一视同仁,我觉得可能要没有亲儿子在场上才行。你说我是一个裁判,发现我亲儿子在场上踢球,跟那些不是我儿子的人踢,我肯定会去偏袒我儿子,这是人之常情。所以要避免这种不一视同仁的现象发生,就要切割这样的关系,裁判就是裁判,运动员就是运动员,裁判和运动员之间不能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说得更明白点,就是政府要从国有企业退出,叫民有化也好,私有化也罢,政府跟企业的利益要切割开。(引用完毕)

  在此不难看出胡释之先做了一个小人前提的假设。以小人的行事逻辑推论国家政事。在此不妨我给也胡释之做一个话糙理不糙的推论——我与胡释之并未谋面,不知道此人是男是女。但不论怎样说,胡释之不是男性就是女性,反正不可能两性同为一身。所以说胡释之有性。既然是单性那么胡释之见了异性就可能被吸引而乱性。依照胡释之国家政府不能有国企的理由,那么我们可否主张既然胡适之有性可能乱性就把胡释之阉了呢?依照胡释之政府跟企业要割开的理由看来,我们主张把胡释之阉了的理由也很充分。可就不知胡释之先生自己是否情愿呀。

  说胡释之用小人逻辑论证有错吗?没有。当一个裁判的前提是公正裁判执法。你自己无德凭什么要去当裁判呢?在万人瞩目的大庭广众的比赛场上公然要偏袒自己的儿子,这样的裁判也太没羞没臊寡于廉耻了吧。那是一个正人君子的所为吗?不是。什么是裁判?难道说裁判公然袒护自己亲儿子还有理了?

  这套歪理,在西方理论里不合帕累托最优原理。你爱你亲儿子俺不反对。但你不能因爱你亲儿子使别人儿子利益受损。所以东西方都追求公平公正。

  的确,现在即使在国际赛事,也有徇私枉法的裁判。但这些裁判的错误大都会得到国际裁判协会的追究。况且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祁黄羊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的美谈。你胡释之为什么就什么烂学什么,就不会学点好呢?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公然袒护还有理,说这话的胡释之就没有廉耻。所以说以小人逻辑来忽悠国家政事你就为我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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