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声明”,是在指责许昌警方造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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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志 来源: 我是造二代

  据新华社消息,1月12日,河南省许昌市警方发出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禹州市公安局已于1月10日对张某东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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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一出,全国震惊!

  全国各地网友的反应,一是普遍认为此案情节极为严重,在全国抗疫的关键时刻,出现这样的案子,非同小可;同时,网友们都表示感谢许昌警方的尽职尽责,夸赞“许昌警方好样的”,及时揪出了违法犯罪分子,并普遍认为如此重大的案件,不能仅由许昌市警方来调查,中央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

  我们不禁要问,这个案子,难道只有张某东一人作案?在社会上“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一个人能做得到吗?当然,具体是什么案情、还有哪些同案犯,还要等待警方侦查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大白于天下。但无论怎么说,“金域”公司对于此案的发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在全国人民愤怒声讨之际,“金域”却在1曰12日晚上通过《环球时报》微信公众号发出了一个狗屁“声明”。这个“声明”,没有对社会、对国家、对全国人民表示忏悔和道歉,反而倒打一耙,开篇便说:“对于网络上出现的‘主动传播病毒’、‘丢失样本’、‘伪造数据’、‘瞒报数据’等传言,经公司调查,不存在上述情况。请公众勿造谣传谣、传播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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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是否存在上述各种情况,谁说了算?是警方尔后的侦查结果说了算?还是“金域”公司的“调查”说了算?在警方侦查尚未结束时,“金域”有资格“调查”吗?有资格向社会发布结论吗?

  这个狗屁“声明”还说:“经我集团调查,2022年1月2日,郑州金域接到禹州市卫健部门通知要求参与禹州市疫情防空工作后,派出张某东等6名当地区域人员立刻前往。抵达禹州后,1月2日至9日间,6人主要在当地卫健部门安排下,在各个乡镇支援现场工作,包括系统软件的培训指导及问题处理、标本运输车调度、耗材运输和发放、协助建立检测流程等。”

  这是什么意思呢?

  是不是说,1月2日至9日,张某东在禹州期间,并不存在警方通报中所说的“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呢?是否意味着许昌警方的通报不属实呢?是否在说,张某东在禹州的全部行为,都是“在当地卫健部门的安排下”进行的,因此,张某东的行为,禹州市卫健部门也要负一份责任呢?读者和网友不得不怀疑,“金域”方面是否在狡辩?是否在与警方通报唱对台戏?“金域”必须向全国人民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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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了,比联欢会有看头,今年春节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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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座大,利益下以今有实力于组织,法律,权力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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