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人民网留言解决职工社保未缴问题


  “还不到半个月,这事办了!”上班一年多了,企业没有给购买社保,找企业负责人沟通无果……无奈之下,河南邓州某公司职工李明(化名),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了言,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事儿办得“有点快”!(人民网2022年4月13日)

  尽管当事人对于问题的解决十分满意,但却暴露了某些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依法履职尽责。如果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能放下官架子,经常深入企业职工中调查了解社保缴纳落实情况,当事人的个人社保就不会被所在企业拒绝缴纳。而且,当事人上班一年多,用人单位却置之不理。

  事情虽然得到了解决,但是某些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懒政问题却未必能得到彻底根治。这说明,无论是以德治国,还是依法治国,各级地方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职责需要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作为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对下级职能部门履行考核监督职责,不能让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工作中随心所欲,必须按照责任清单切实依法履行依法行政的责任与义务,并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为企业职工排忧解难,让用人企业依法缴纳社保基金,不能让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证。

  新闻报道的事实充分说明,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需要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而且,各级地方政府应当畅通监督渠道,方便企业职工投诉;而且,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在限定的工作时间内妥善处理好职工权益的投诉,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平心而论,各级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是人民公仆和人民的勤务员。那就必须用实际行动贯彻执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那就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化为实际行动,不能把服务宗旨停留在口头上,不能让服务宗旨停留在工作汇报的书面材料和年度工作总结当中。而且,对于拒绝缴纳企业职工社保基金的企业法人代表,应当列入不讲诚信和违法黑名单,并对涉事企业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依法行政中既不能和稀泥,又不能充当违法企业法人代表的权力保护伞。

  众所周知,企业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基金既是法律责任,又是义不容辞的社会义务。各级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理直气壮地对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查处,不能在办公室里像没事人一样,喝喝茶水,看看手机微信,应当把更多时间放在深入企业职工当中调查社保基金的落实情况。对于拒绝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故意拒绝缴纳职工社保基金的企业,必须依法问责,并依法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而且,对于企业的不良信息应当及时汇总到当地政府部门联合执法的共享信息平台,让失信和违法企业在营业执照年度审核和金融机构贷款中受到不讲诚信的惩罚。只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才能倒逼企业遵纪守法,不敢侵犯职工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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