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恺雯:若日本一意孤行,“中方可考虑制裁”
【当地时间7月4日,IAEA总干事格罗西在东京向日本首相岸田文雄递交IAEA关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评估报告 图源:IAEA网站】
当地时间7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格罗西在东京会见日本首相岸田文雄,递交IAEA关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评估报告,也意料之中地公布了有利于日本这一计划的结论。
随即,有日本媒体披露,日本政府计划最早8月开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入海。
日方数据是否完整、检测样本是否充分、水中是否含有其他无法处理的放射性核素、对海洋生态有哪些潜在威胁……在133万吨核污染水即将被排入大海前,日本依然无法打消外界的质疑。
而格罗西也强调,IAEA的报告并非为日本的决策“背书”,如何解决这些“ALPS(多核素处理系统)处理水”是日本的“国家决策”。
IAEA为何一方面认可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符合相关国际安全标准”,一边又否认为日本“背书”?日本排放核污染水入海是否违反了国际法?国际法能否阻止日本一意孤行?面临哪些困难?如果无法阻止,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观察者网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专家王翰灵、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和评论。
“这不是推荐,也不是背书”
截至今年4月,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所谓“处理水”总量已达到133万吨。根据格罗西4日向日方递交的IAEA评估报告,IAEA认为日本采取的排放“ALPS处理水”的方法和行动“符合相关国际安全标准”。此外,按照东京电力公司(东电)目前的规划和评估,将“处理水”有控制地逐步排海对人和环境产生的放射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格罗西在报告中强调,排放储存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所谓“处理水”是日本政府的一项“国家决策”,IAEA的报告内容既不是“推荐”(recommendation),也不是对该政策的“背书”(endorsement)。
据路透社报道,格罗西当晚在日本记者俱乐部对记者表示,“我们必须认识到,此类事件以前从未发生过。”他强调,排海行动将持续30至40年,而日本对此拥有“最终决定权”。
【2011年3月11日,日本大地震引发了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图据美联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专家王翰灵对观察者网指出,IAEA没有核准核污染水排放入海的权力,是日本政府主动请它做评估报告。
在王翰灵看来,这份报告不能说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是安全的,因为它得到的样品和数据不全面,不能保证其检测结果的全面、准确、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