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虬:“绝路”还是辉煌通途?——驳胡德平先生的民营经济论

2023-08-15 4938 8
作者: 紫虬 来源: 昆仑策网

1.jpg

  胡德平先生7月25日在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落实“31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坦率地认为,民营经济的必要性,“从马克思主义的学说来分析这个问题……是一条绝路”,“哪怕是从学术上来谈这个问题都是很困难的”,因此,他要换“另外两个角度来谈”。

  一,胡德平先生对民营经济的立场是危险的

  胡先生以发言中之前“不下三个人”,“很多人看来”为描述,毫不掩饰自己和一干人旨在“解放思想”,“彻底解决民营企业的历史必然性”的理论创新与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立场排斥。如此坦率,党的历史上罕见,说明当前政治环境如此宽松,以至于对抗马克思主义可以不加任何掩饰。

  把马克思主义指导民营经济说成“绝路”,可能与他和一批人之前的“理论创新”受挫有关,如他和贾康先生共同把板子打在编译身上,认为马克思的“消灭”私有制是“误译”,应该是“扬弃”,玩弄哲学概念,以假充真,自然遭到理论界的迎头重槌,“绝路”一词反映了受到批评后的一种无奈。但依然用“共享分用”“人民经济”作出另一种逻辑矛盾的理论解释,表现了这位吃着共产党的饭长大的二代在理论上的贫乏,以及毫不避嫌挑战马克思主义而显露的政治骄横,除此以外无法解释胡先生的坦率。

  就凭着胡先生绕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绕开所谓“绝路”的“理论创新”有哪些东西,也就大致清楚了。

  胡先生的“创新”之一是接过“人民经济”“为人民服务”“广大人民得利”的响亮口号,十分美好地描述了市场经济,但是,少了一个“两极分化”的事实前提,缺了一个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这个灵魂,更像是一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以人民为中心”,还是“以资本为中心”,是“两个毫不动摇”的灵魂。它是由宪定的“两个主体”决定的,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主体”割裂开来,这种“理论创新”,回避现实矛盾,主观任意,只能是实用主义的文字游戏,起到误导、欺骗作用。

  胡先生的“创新”之二是,把生产资料私有说成“共享分用”,把私营经济的生产资料私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使用权承包经营相类比。私营、私有的经济机制会有哪些“全民共享”呢?不过是利用了党的私有经济政策、资本政策,借题发挥、指鹿为马,粉饰私有制和资本罢了。

  胡先生的“创新”之三是,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所谓“K”字形分析,让人们采取“平和的心态”,“冷静地对待”消费不足和生产过剩,不去探究或者避开自中央提出“三去一降一补”多年以来,其根本的原因依然是少数人占有财富和生产的盲目性,把解决大众消费能力不足这个资本主义生产顽症,押宝于产业替代,重蹈西方衰退老路。

查看余下79%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赞赏备注

长按二维码打赏

评论(共8条)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
8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