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铺不能卖豆腐脑?机械执法是“拆台”行为!
法治社会,执法本是一项十分严谨的行政行为,可是,近年来一些地方行政执法部门搞出了许多没有生活逻辑的处罚事件。据澎湃财讯报道,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包子铺在卖包子的同时兼卖了豆腐脑,便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超许可范围经营,罚款15000元,还没收了“违法所得”7014元。包子铺兼卖豆腐脑被认定为“超许可范围”经营,执法部门的这种认定与处罚,已经大大颠覆了我们的基本生活逻辑。所以,此事一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发社会强烈反应,网民们嘲讽说,喜欢吃饺子蘸醋的人得预防“超许可范围”了。
包子原本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美食,全国各地都有包子铺。除了制作工艺、馅料有差异外,名称基本上都叫包子。全国人民都知道,天津有个“狗不理”说的就是包子。包子这种美食,既可以当早餐,也可以当中餐和晚餐,人们吃包子时,往往喜欢配一杯豆浆或者牛奶、豆腐脑、甜酒冲蛋花佐餐,这已经是一个传统经典的佐餐配方。我的家乡湖北省监利市毛市镇是位列全国第二的“中国面点师之乡”,全镇有10余万人在全国各地做包子,开设的“毛市佬”注册品牌门店3万余家,连锁店铺七千余家,年产值高达80亿元。
在我的生活经历和印象中,任何以“包子铺”命名的店铺都附带经营着豆浆、牛奶、稀饭、或者豆腐脑、八宝糊、甜酒冲蛋花等食品。当我在媒体上看到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监管部门认定超许可范围经营,罚款1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报道后,便十分好奇的特意去街上几家包子铺看了看,发现每家包子铺都存在北京朝阳区某监管部门所说的“超许可范围经营”问题。那些包子铺的老板说,全国各地都一样,如果没有这些东西,顾客会觉得品种不丰富,服务不周到。
包子铺里卖豆浆被认定为超许可范围经营,依据是登记为“热食类食品制售(限主食类)”。店铺的招牌是包子铺,主食自然是包子,但是配套搭售一碗豆腐脑,两种食品之间是一种传统、紧密的生活逻辑链。如果这也算超范围经营,受到惩罚,这种执法将会扼杀多少市井烟火气息,使底层的民生环境举步维艰。即使法律法规程序上,确实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也只不过是增加了一个经营品种而已,并非那种危害消费安全的食品变质或污染问题。监管部门执法,不仅要考虑执法效果,更要考虑社会效果。
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机械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缺少民生温暖,缺少人性光芒的执法,不仅得不到人民的拥护,反而会激起民怨。说的严重一点儿,这就是在拆共产党的执政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