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靴:教育之乱,祸起萧墙
2021年4月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沙塔尔·沙吾提以分裂国家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庭庭审中,依法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
以沙塔尔·沙吾提为首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长年来将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内容编入少数民族语言教材,在新疆印发近2500余万册,面向232万名维吾尔族在校学生及数万名教育工作者,使用时间长达13年之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
自2002年起,沙塔尔·沙吾提在上述职务任职期间,以分裂国家为目的,利用主持编写、出版中小学民族文字教材工作之机,多次釆取单独授意和召集会议等方式,组织阿力木江·买买提明(时任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已判刑)等人,专门挑选多名具有民族分裂思想的人员进入教材编写组,上述人员在编写教材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沙塔尔·沙吾提为首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
经法院审理查明,沙塔尔·沙吾提在传达教材编写、出版工作要求时,违背教材编写宗旨和指导思想,以突出“地方特色、本民族特色、体现本民族历史文化”为幌子,极力要求在教材中编入宣扬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思想的内容,以达到“去中国化”的分裂国家目的。
同时,沙塔尔·沙吾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505.27692万元。
经审查,这起少数民族语言问题教材事件中查处的具有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内容的问题课文共计84篇,其中2003版41篇,2009版43篇(其中22篇选自2003版“问题教材”)。
现已查明,在上述教材影响下,阿不都沙拉木·阿不都外力、木太力甫·库尔班等人(均已判刑)参与实施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阿布力孜·热西提(已判刑)参与实施了“4·30”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暴力恐怖犯罪活动;阿提坎木·肉孜(已判刑)参加中央民族大学原教师伊力哈木·吐赫提为首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并成为其骨干。
去年的风波仍历历在目,简单总结那件事情的原委:一个日伪汉奸后代的“画手”,职业生涯饱受国际机构和境外NGO组织的赞誉褒奖,并凭借无工商注册的空壳虚体、在近乎于“零竞标”的情况下顺利拿到人教社的课本插画订单,继而大肆创作以媚美亲日、反华、种族歧视、恋童癖、性骚扰等笔触语言为核心主题的作品,最后嵌入教材送入了中国孩子们的课堂,直至近日被网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