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华:驳“封波993”关于公有制的歪理邪说
今天偶尔浏览一下我在昆仑策上发的文章《董小华:再次归谬何祚庥的修正主义谬论》时,在我的文章评论区发现一个叫@封波993的网民自吹自擂的说:
“董小华的谬论不值一驳。”
出于好奇,我非常想知道他几斤几两,所以私信联系了他。
封波993不久就把他的驳论发给我,我看过后感觉他的驳论驴唇不对马嘴,虽然不值一驳,但是因为有言在先又不得不驳,所以我将他的驳论全文发布在这里,并进行逐段归谬:
一、封波993说:
【董小华对“剩余价值”概念的理解是错误的。剩余价值是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请问董小华: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劳动者必要劳动价值的价格是由市场来进行价格发现的,不存在剩余价值,即不存在剥削。如果一企业,无论什么所有制形式,它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必要劳动时间安排劳动者劳动,它就不生产剩余价值,不存在剥削。】
★我的驳斥:
1、对剩余价值正确的定义是:
“资本家是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只有当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并被资本家购买以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才能结合起来,进行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
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雇佣工人的具体劳动创造了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价值增殖的角度看,雇佣工人的劳动,作为抽象劳动,形成了商品的新价值。雇佣工人创造的新价值,比他自身的劳动力的价值更大,为资本家提供了一个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
资本家进行资本主义生产,不是为了要享用工人为他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攫取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实现资本增殖。”
2、什么是剥削?
原指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财富的占有或垄断,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强制性地剥夺那些没有或者缺少财产的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的劳动成果和个人财产,也就是富人侵吞穷人的财产。后来指资产阶级以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购买劳动力的行为,最终会导致工人所创造的价值中的一部分最终合法地被资本家占有的行为。
3、打个比方:
老张是一家螺丝厂的老板,他的主营业务就是把钢材加工成螺丝,然后再把生产出来的螺丝拿到市场上去卖。老张算了一笔账,如果要生产出100块钱的螺丝,就必须消耗50块钱的钢材,加上20块钱的水电燃油等损耗费。
在这个过程中,就相当于50块钱的钢材成本,和20块钱的水电燃油等成本,转移到了最终的成品螺丝当中。虽然螺丝的卖价是100块钱,但是这个过程只是创造出了30块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