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铁军:我宁愿获刑,绝不出卖“线人”
对于日益发达的中国媒体行业来说,消息源的保护正在成为紧迫问题。
2004年6月15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开审理广州华侨房屋有限公司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名誉权纠纷。
2003年9月,由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任总编辑和法定代表人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以下简称《中改》)被告上法庭,原告是已被珠江实业集团(以下简称珠江实业)兼并的广州市华侨房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房屋),诉讼理由是侵犯名誉权,诉讼要求《中改》赔偿名誉损失590万元。
此前的2003年7月,《中改》刊发了一组关注国企改制的报道,其中一篇对华侨房屋改制进行了个案研究。这篇调查报道引起了华侨房屋的强烈不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尽管《中改》对于所报道的事实颇为自信,但他们的消息源来自华侨房屋内部职工的举报。面对公开审理,在质证程序中,《中改》除非让线人们公开作证,否则并无胜算把握,但这些主要的线人有些还在华侨房屋工作,公开作证将使线人面临风险。
更重要的是,保护消息源是新闻行业几百年来的传统,但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并无相应的法律保证。对于《中改》来说,要么败诉,要么把线人供出来,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事情缘起
《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到,2001年,《中改》内参反映了一些国企的厂长经理在职消费过高的问题。中央领导作了批示,指示对于厂长经理的在职消费和收入分配要做一个调查研究,提出相关解决办法。
国务院体改办接受了这个任务,成立了调研小组。我是调研小组的成员。正好这时收到了华侨房屋的举报材料,里面有一条就是企业领导的收入和业绩不挂钩的问题。所以我很重视,亲自去了广州,和那些职工见面,问清情况再安排记者进行调查。温铁军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在了解的过程中,我们慢慢感觉到里面还有在改制过程中,优质资产‘分肥’的问题。于是我们把它作为一个讨论国企改革的个案来研究。他说。
为了确保报道的真实性,温铁军和《中改》记者分别三下广州做调查。从调查开始到刊出报道,相隔差不多一年时间。
2003年7月,《中改》题为《谁在分肥》一文发表之后,引起了广州市有关部门的重视,由市建委和下属的建设资产经营公司联合调查华侨房屋的真实情况。调查于2004年3月结束,结果至今没有公布。
《瞭望东方周刊》曾就此致电建设资产经营公司的周克昆董事长,他回答现在华侨房屋的问题已经进入了司法调查,不适宜接受采访。
消息来源和按他们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