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郭德纲的“处罚”太轻了!
- 武汉文旅局因篡改抗战红歌处罚合计六十余万,真正的始作俑者郭德纲本人几乎毫发无损
- 郭德纲过往多次触碰法律红线:早年拿黄继光、董存瑞、刘胡兰等英烈当包袱;弟子张云雷、杨九郎拿汶川、玉树地震当笑料,亵渎解放军尊严
- 六十多万罚款对年收入数以亿计的德云社不过是九牛一毛,公司破财、个人安然
- "罚企不罚人"的处置模式传递危险信号:只要背靠公司,践踏民族底线只需企业买单
- 对一再触碰法律红线的公众人物,必须拿出与之恶行匹配的惩戒措施,才能守住民族精神底线


武汉文旅局的处罚通报一出,舆论一片哗然。
因为篡改抗战红歌《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主办方与剧场被处以合计六十余万的罚款,通报轻飘飘一句“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便草草落幕。
可明眼人都看得明白:板子重重打在公司身上,真正的始作俑者是郭德纲本人,几乎毫发无损。
这一次的处罚,实在隔靴搔痒。更令人愤懑的是,篡改红色歌曲,远远不是他第一次触碰法律与民族情感的红线,这不过是一连串恶劣行径当中最新的一桩。
翻看过往旧账,桩桩件件,无不触碰《英烈保护法》与公序良俗的底线。
在早年的舞台表演上,他拿黄继光、董存瑞、刘胡兰这些为国捐躯的革命英烈当相声包袱,肆意戏谑英雄的壮烈牺牲,把舍生取义的英雄壮举,化作廉价的笑料段子,拿先烈的鲜血博台下哄堂大笑。
英烈不是调侃的素材,革命牺牲不是抖机灵的梗。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舍身堵枪眼,刘胡兰宁死不屈,那是刻在民族骨血里的英雄丰碑,是千千万万先辈用生命换来今日山河无恙。拿英雄的苦难与牺牲开玩笑,是对无数先烈的亵渎,更是对整个民族情感的践踏。
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
作为德云社的掌门人,郭德纲对门下弟子的演出内容疏于管教,放任徒弟在舞台上肆无忌惮践踏良知。弟子张云雷、杨九郎,在商演舞台拿唐山、汶川、玉树大地震当笑料,把数万遇难同胞的人间惨剧,编成段子逗乐观众,甚至亵渎解放军的尊严,说什么杨九郎去部队“慰安”……如此轻佻猖狂,是可忍孰不可忍?
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那是举国悲痛的灾难,无数家庭破碎,万千生命陨落。把灾难苦难拿来当包袱,是对死难者的大不敬,是对所有受难同胞的二次伤害。事件曝光之后,虽有企业被罚,可作为师门掌舵人,郭德纲并未拿出足够深刻的反思,只是轻描淡写的危机公关,风波一过,依旧照常登台捞金。
有人会替他辩解:不过是舞台玩笑,相声讲究逗乐,不必上纲上线。
可这一套说辞,实在是苍白可笑。
艺术有自由,但自由绝不是无底线;相声可以接地气,但不能接地府。
曲艺的底线,是敬畏历史、尊重英烈、体恤苍生。拿英烈、灾难、民族伤痛做笑料,这不叫幽默,这叫恶俗;这不叫艺术创新,这叫价值观的崩坏。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英雄烈士的事迹与精神,侵害英烈名誉荣誉要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更会触犯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这一系列的闹剧,早已不只是“舞台玩笑”,是实实在在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可现实的处置,却屡屡停留在罚企业、罚机构上,对核心当事人的惩戒力度严重不足。
六十多万的罚款,对于年收入数以亿计的德云社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公司破财,个人安然无恙,商演照旧,流量依旧,名利双收。
这种“罚企不罚人”的处置模式,会传递出一个危险信号:只要背靠公司,就算肆意践踏民族底线,也只需要企业掏钱买单,本人几乎不用付出代价。
如果违法犯错的成本如此低廉,那便会不断催生更多肆无忌惮的艺人。今天可以篡改抗战红歌,明天就可以戏谑革命先烈,后天就可以拿人间苦难当段子。底线一旦松动,文艺舞台的风气便会一步步沉沦。
我们从来不反对相声的嬉笑怒骂,也包容舞台上的即兴发挥。但所有的幽默,都该建立在良知之上。
真正的好相声,是讽世而不辱先烈,是嬉笑而不忘悲悯。
可郭德纲的种种行为,恰恰走向了反面:一边顶着传统曲艺传承人的光环收割流量与财富,一边肆意解构红色记忆、戏谑革命英烈、拿民族伤痛博眼球,享受时代给予的红利,却背弃文艺工作者该有的家国情怀。
此次武汉事件,仅仅把篡改红歌当作孤立事件处理,没有回溯过往一连串触碰法律红线的劣迹,这样的处罚,力度实在太低。
仅仅让企业承担代价,却不对当事人进行足够的惩戒,无法震慑行业,更抚慰不了被伤害的民族情感。
英烈不容亵渎,历史不容戏谑,灾难不容调侃。
文艺从业者,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法律的威严,不该只落在企业的账户上,更要落到每一个公众人物的身上。
如果触碰底线的代价仅仅是企业交一笔罚款,那么,敬畏历史、尊崇英烈,终将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这一次,处罚真的太轻了。
想要真正净化文艺市场,就不能只治机构不治人,不能只罚钱财不惩德行。对于一再践踏民族情感、触碰法律红线的公众人物,必须拿出与之恶行匹配的惩戒措施,才能守住我们民族精神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