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哲木:广州两女子被捆绑下跪,相关方不能只承担“道歉责任


  11月17日,广州俩女子被多名疑似防疫人员撂倒、捆绑在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两位女子在某防疫卡点处被多位男子粗鲁地摔倒在地。随后,戴着口罩的灰衣女子双手被捆于背后,跪倒在地。黑衣女子双手、双脚也均被捆绑住,躺在灰衣女子身旁。

  视频中非法限制女子人身自由的男子有多位身穿防护服,疑似防疫人员。据了解,事发地位于广州海珠区仑头村。值得注意的是,事发后,网传流言不断,其中不乏有对当事女生进行人格羞辱的情形。更有甚者,有网友人肉当事女生的个人信息,捏造事件原委进行传播,以至于后者遭到网暴。据悉,目前相关人员已经向受害女子道歉,同时当地公安局回应称正在处理。

  连日以来,广州疫情比较严重,特殊时期大家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不过,有人就指出,既然防疫人员发现有人未戴口罩,完全可以给对方提供一副口罩,完全没有必要采取如此过激行为。疫情三年以来,大家都已经被反反复复的疫情弄得疲惫不堪,无论是相关工作人员还是对于民众而言,遇事还是要冷静,其实,仅仅一副口罩就能解决的问题竟然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情况,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广州市是文明城市,文明的根本内涵更应该在特殊时期得到充分的体现它的人文关怀一面。

  把女子双手被捆于背后,跪倒在地,这让文明碎了一地,这是给广州城市形象抹黑,因为这条视频现在已经是天下皆知,成为疫情中最大的公共医情事件配合防疫,人人有责,疫情之下,在公共区域佩戴口罩不仅是大家的共识,更是被写到各地的防疫政策之中。换句话说,女子闺蜜在公共区域不戴口罩不仅不对,说严重了还是不配合防疫,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有法律严惩,相关人员没有权利让人跪下的理由,因为这些身穿防护服,疑似防疫人员可能是公职人员,他们更应该遵纪守法,而不是肆意妄为,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友善”明显格格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友善”的应有之义当为“与人为善”。

  对城市而言,下跪都是不雅的形象。男儿膝下有黄金,城市文明最讲究的是以人为本,找不出任何非让人捆绑下跪不可的理由。

  虽然相关人员向受害女子道歉了,但这已经是公共事件,不是一句私了可以原谅的舆情,公众更加期待法律不缺位,城市文明不缺席。要知道,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就是涉嫌非法拘禁!可不是赔礼道歉就能了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40条的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实践中,如果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还具有“示众”等侮辱等行为的,还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面临刑事追责。

  法律条款非常明确,这哪里是道歉就能一言蔽之的事?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另外这种借着防疫之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其实就是滥用权力!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给广大防疫工作人员抹了黑,广州市相关部门应该调查清楚,对相关涉事人员严肃处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违法行为,岂能是一句道歉就能了事?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如果此事就这么简单地抹过去了,那以后更加有恃无恐,打着防疫的旗号施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会越来越多,因为事后一句为了防疫就能了事,这还这么得了?防疫不能成为知法犯法的借口。普通百姓因为不积极配合做核酸被拘留判刑的已经很多了,相关部门违法就一句道歉就算了,这那里有法制观念?无论何时,公众都希望依法执法,有理有节,才能更好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好城市文明的底色,护卫好一方平安。

  【文/清哲木,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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