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公事企业单位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思路

2023-01-30
作者: 张宝贵 来源: 红歌会网

  改革以来,我国非公教育、科技、文化、传媒、卫生等事业单位和私营、股份、合资、外资等企业发展很快,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近年来,多数全国省市非公事企业单位成立了党组织和工会,促进了非公事企业的健康发展。

  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大多由单位一把手“指定”党员担任或外聘退休党政党员领导干部担任。部分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很少开展党组织活动,部分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素质不高。非公事企业单位的工会主席,大多由单位一把手“指定”有名少实。大部分非公事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团组织。

  部分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的现状和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的现状,不利于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工会建设,不利于非公事企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主义经济壮大。

  为了加强党对非公事企业的领导,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建议建立向重点非公事企业单位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

  建议中组部和主管全国重点非公事企业单位部门的党委,向全国非公事企业单位选派党委第一书记;建议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主管省市自治区非公事企业单位部门的党组织,向省市自治区非公事企业单位选派党委第一书记;建议市区县党委组织部和主管市区县非公事企业单位部门的党组织,向市区县重点非公事企业单位选派党委第一书记或党支部第一书记。

  建议向非公事企业单位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三帮”“两不”“一促进”。

  “三帮”是派驻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第一书记的职责:一是帮助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二是帮助非公事企业单位搞好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稳定促发展;三是帮助非公事企业单位搞好共青团建设,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两不”是向非公事企业单位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原则:一是不增加非公事企业单位的负担,派驻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工资、补贴、奖金和福利均由派驻部门负责发放,不增加非公事企业单位的负担;二是派驻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第一书记列席非公事企业单位董事会等重大会议了解情况,但不参与非公事企业单位的经营管理。

  “一促进”是向非公事企业单位派驻第一书记的目的,是促进非公事企业单位健康持久发展壮大。

  建议派驻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人选,是抽调优秀中青年党员干部担任;建议对派驻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2至3年任期轮换制度;建议对优秀非公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第一书记,优先提拔优先升级。

  向非公事企业单位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是一个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非公有事企业发展的思路。值得引起决策层和社会的重视。建议中组部和省市区县党委先行试点取得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2023年1月28日于陕西长安

  【作者张宝贵,陕西省西安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社区文化发展促进会理事、陕西省柳青文学研究会理事;原陕西省县市报协会主席、西安市长安区政协原秘书长。运用毛泽东哲学思想干新闻搞研究40年,获得中国新闻奖等100多个全国省市新闻奖,90多项宣传研究建言成果写入中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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