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夫:也说《不识字的人就不能选举吗?》
近日,笔者到广州中山图书馆查阅解放前《新华日报》的有关资料,偶然看到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元1946年1月24日)的一篇社论《不识字的人就不能选举吗?》,署名:力民。
1946年1月24日《新华日报》社论《不识字的人就不能选举吗?》
笔者突然眼前一亮,这不正是当年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努力为人民争取当家做主民主权利的鲜活例证吗?
文章一开头就摆出当时民主选举的现状:这是一个老问题了,中国广大人民文化水准太低,致使有些人怀疑他们是否有运用选举权的能力;反对实行民主的人,更以此为借口,企图拖延民主的实行,并从而诬蔑解放区的民主选举。
文章把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和平日报》的一篇社论作为“靶子”,加以批驳。《和平日报》是当时国民党国防部的机关报,是国民党的喉舌。
文章引用了社论的一段原文:……共产党拿“普选”和“不记名投票”来欺骗人民。谁不知道,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八十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他们既不能记自己的名,更不会记共产党所指派(?)那一群大小官吏的名了。这种政府只能叫做“魔术”政府,不能叫做“民主政府”,共产党人却掩耳盗铃,硬说“魔术”就是“民主”,简直是对全国人民的一种侮辱。
文章揭露了这番言论的险恶用心:不仅是诬蔑解放区的人民,而且推论下去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人民还无法运用民主选举,还应当由他们(国民党)继续“训政”下去。居心何在,不问可知。
然后,文章直击要害:无论如何,选举的能否进行和能否进行得好,主要关键在于人民有没有发表意见和反对他人意见的权利,在于人民能不能真正无拘束地拥护某个人和反对某个人,至于选举的技术问题并不是无法解决的。
事实胜于雄辩,接着,文章用“解放区实行民主选举的经验”充分证明不识字的人也能够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力。
我们略举几个例子,看看解放区是怎样选举的吧:
首先要说明,候选人决不是指派的,而是由人民提出的,在乡选中每一个选民都可以单独提出一个候选人。在县选中每十个选民可以联合提出一个候选人。
选举的方法分成两种:一种是识字的人,写选票;一种是不识字的人,则以投豆子代替写选票。这是很久以来就采用了的方法,在实践过程中又有过不断的改进和新的创造。
过去的办法是由候选人坐在晒场上,每人背后摆一个罐或碗,因事不能到会的候选人仍然给他们空出位子,位子后摆上碗,每只碗上都贴着候选人的名字,选民每人按应选出的人数发豆子数粒,于是各人便把豆子投入自己所要选的那个人碗中。在投豆子之前,先由监选人向大家说明每一只碗所代表的候选人,一般说来,不识字的老百姓总是特别留意于记忆的,在这件他们看来很郑重的事情上,更是不致于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