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棋禹:社会存在太多问题的缩影
——不得不说一说(6)
在前面说了,现在贪官是不是太多?汉奸是不是太多?是吧?等等,等等,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是不是越来越被削弱了?是吧?
怎么来证明呢?还需要列出具体的现实情况,暂不说面上的情况,说说我的一些亲身经历吧,不能说社会已经混乱,因为不想说,但看看社会现实中问题太多的缩影吧。
第一:
我1978年在一家国企得工伤,2019年伤残鉴定为十级。
当时负责对我鉴定的工作人员,见我伤残得很厉害,就去跟几个领导级工作人员请示商量,看给我定几级?几个领导级工作人员说,如伤残得很厉害,就定十级,不要多定。
这个工作人员去请示商量时,我也随后听了听,因为其领导人员不知道我就是那个伤残人员,所以说话没有背我,都被我听到了。
工伤伤残是有补助待遇的,根据伤残等级补助几万元等待遇不等,可单位只给我300元补助待遇。我因此向省、市主管部门申诉,可得到的答复就是补助几百元。
由于我伤残得很厉害,去鉴定不是去一次就能解决的,得去多次,坐出租车就花了几百元,给我气得补助的几百元我一直没有要。
请问, 这是国家工伤有关条例应该有的规定吗?
另外,国家工伤有关条例还有规定,说先已经定完伤残等级的,即使后又增加了伤残等级,伤残补助的待遇也不能增加,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有的司法规定吗?
按我对国家工伤有关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我认为,我应当被定为伤残五或六级,我是不是太冤屈了?是吧?
请问,这虽然说的是我个人的事情,但国家工伤有关条例涉及到的却是全国人民大众的事情,这应该是社会现实中问题太多的缩影之一吧?
第二:
我的亲属大都是国企下岗职工,为生存,我们大家商议,一起兑个饭店干吧,因为已经干了一些职业,很艰难,大家在一起干饭店,能有个互相团结和帮衬,于是,就下决心兑了一个中等饭店。
为了把饭店干好,我们下了很大的力气,如选择了好的经营特色,进行了特色装修,请了大经理、大厨师、很多服务人员,并进行了开业前的演练,办了各种经营手续,在正式开业那天,还请了政府各主管部门的人招待了一下,因为大经理、大厨师们提醒我们,必须这样做。
可开业后,政府各主管部门的人仍然不依不饶,经常以检查经营情况来白吃白喝,其个人有事,还让我们招待有关人员。特别是消防队人员,竟提出罚款2000元,说消防安全不合格。我们说,您们已经来检查多次,我们的消防都是按您们的要求落实了措施。我还说,我在单位时就在安监处,对安全工作是懂的,对消防安全还主动地上了一些措施,没有不合格的地方。可消防队仍然不依不饶,说不交罚款就封饭店,没有办法,只好交了罚款2000元。
开业不久,鞍钢大公司来人了,说饭店房子是他们的,让我们把房租交他们。我们问,已经把房租交给房主了,怎么回事?大公司的人说,那个人是黑社会的人,租我们的房子不给钱,还另外出租挣钱。我们说,这不是我们能解决的,您们得跟那个人交涉,他同意把房租给您们,我们才能交给您们。可事后听说,鞍钢大公司还是无奈那个黑社会的人。
原来不知道,饭店竟在一定程度上是黑社会人的舞台,如经常有人在这里干仗,牵扯我们的精力,有人吃饭不给钱欠账,还反复来吃,有很多等等的闹心事,最后我们决定不再经营了,兑出去。
我们事先给了那个所谓的房主6个月的房租,在报纸上登广告外兑提前了3个月,可就是兑不出去,因为那个所谓的房主出手了,说再多给他一个月的房租钱,他才能同意兑出去。我们没有顺从,结果外兑了2个多月也没有兑出去,因为想兑饭店的人,不但需要跟我们谈,也得跟那个所谓的房主谈,所谓的房主故意使坏,想兑饭店的人一看就不敢兑了。
快到6个月底了,我们只好逐步降价往外兑,以脱离苦海,终于有一个人(事后才得知,也不是一般人,有很多连锁店,兑完我们的店,也做了连锁店,而且安全地干了很多年)看用几万元就能兑一个中等规模的饭店,就坚决要兑,因为我们装修就花了20多万元。
所谓的房主说,他要在兑给我们的饭店款中,先扣掉一个月的房租钱8300元,兑饭店的人问我们行不行?我们不同意,可所谓的房主和兑饭店的人硬这样做了。
兑完店后,我们去法院告了那个所谓的房主。
我们给了6个月房租,所谓的房主有收条给我们,兑给我们饭店的那个人,还给了我们以前她交房租时,所谓房主给的收条,并给了我们她那时的租店协议书,她交房租和我们交房租的月份是紧连着的。
但万没有想到,法院竟判我们败诉!
那个所谓的房主多次跟我们说过,法院就是他们开的,全天下都是他们的。
请问,法院和全天下都是黑社会人他们的吗?
第三:
有一次我去南方办事,无意中发现珍珠红火起来了,就买了20个珍珠项链,准备回家卖挣点钱。改革开放前,这样做属于投机倒把,改革开放后,不但允许,政府还鼓励这样做。接触到一家珠宝店后,其老板他们对我说,你自己卖多费劲,卖的钱也少,我们珠宝店给你卖,卖的又快钱又多,我们就签了协议。
项链很快就卖出去了,但一直不给我钱,我就到法院告了。
法院很快就开庭了,法官的态度很明确,当庭告诉被告,必须马上把钱给原告,否则将正式宣判。
被告当庭答应,可回去后还是不给钱,我反复要也不给。
但有一天他们主动找到我,说要给钱。
当初我跟他们有两份协议,一是委托他们代售,二是卖完后应该给我的钱额。他们说第二份协议丢了,看看我留的协议应该给多少钱?我就把第二份协议拿出来让他们看了。但万没有想到,他们立刻把第二份协议撕了,然后哈哈大笑,说给你个屁!
随后我找到法官,说了他们不给钱的具体情况,请法庭正式宣判。法官说,案子太多了,忙得很,等一等。
可左等右等就是不宣判,而有一天,那个法官找我说,快到年底了,结案率是有考核的,让我先把案子撤了,明年再重新投诉。我说,你们法庭态度很明确,告诉被告把钱给我,他们不给,法庭一判不就结案了吗?可法官就是让我先把案子撤案,没有办法,只好先撤了案。
那时家里环境差些,春节前就稍装修一下,可东西放乱了,找不着资料去重新投诉了,我就找到那个法官,说法院不是有底子嘛,看怎么能让我重新投诉,法官说,那是不可能的。
后来我终于找到资料了,去重新投诉,可那个法官说,二年期已过不受理。
我那时司法知识差,感到无奈,可后来学习了解了一些司法知识,就又找到那个法官说,对刚开始卖项链时间,确实超过二年,但投诉时间点没有超过二年,按有关规定,你当时说超过了是糊弄我们老百姓。法官说,二年期现在已过了吧,不允许再投诉。我说,耽误了时间是你们造成的,得允许我重新投诉。可法官不答应,我就跟他吵吵起来,因为已经非常明确,法官已经被收买,被告也多次跟我说过,法院是他们开的类似的话,我到投诉办理台怎么说也没有用。
请问,有的法官和法院,是不是成了强盗的“保护神”?是吧?
第四:
在“文革”时,我在单位上班业余兼职街道治保委员,街道主任与副主任和所有委员都是兼职的,没有什么待遇,年底进行各街道总的工作评比,对贡献大的兼职人员表扬送锦旗。
现在的情况是,管理我家附近几个街道的相当于公务员的公务人员有几十人,从来没有看到到住家做什么具体工作,而后来有两次来我家敲门了,说南方有灾收捐款。
请问,这是不是乱设政府部门并臃肿?是吧?估计他们平时只是乱填写一些上级要的统计数字而已吧?
第五:
在1990年时,我还不是中共党员,姓王的党小组长有一次跟我说,有些话本不应该对你说,但不说受不了,我们安监处有10多个人,其实就玩你一个人,我多次跟处长说,你还是机关三党支部书记,对他(指我)老写入党申请,怎么就不能发展成为党员?可处长从来不吱声,有一回我急了,说我这个党小组长理解不了呀?你处长总是不吱声不行,必须说一说。这回处长说话了,说“都什么年头了,现在哪有管这事的”(这几个字是党小组长学处长说的话,一个字都不差)?
党小组长对我说,现在社会都乱套了,怎么整?
后来处长二线了,劳资处长调来当处长了,机关三党支部书记也换人了,我在1993年才入了党。
请问, 虽然党小组长说社会都乱套了,不能这样认定,但确实有些乱吧?我还有一些因为社会乱,遭遇了一些坎坷,不细说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我的《眷念》等纪实故事和回忆录。
第六:
现在我一身病,一是看不起病,二是治不好病。
如现在都相信中医了,我就去市里最大的国营中医院看,想综合治疗。可中医院也像西医那样分科了,无法综合治疗,我就挂号了一个大主任级的中医师,争取能综合治疗一下。可这个大主任中医师,对我的脉都没有把,就说先开始各种检测,我一听失望了,各种检测花一万元也不能够,只好放弃了。
我又选择了一家大民营中医院,也是挂号了一个大主任级的中医师,渴望能很好地治疗一下,可还是不把脉,也说先开始各种检测,我只好也放弃了。
怎么办呢?我听电视和收音机里都在弘扬很多中成药好,我就决定挑好的中成药治病。
如有一个中成药广告宣传在收音机里每天有一个小时,太吸引人了,我就买了吃了,可没有任何效果!
这个中成药广告宣传已经有20多年,说能治疗百病,天天有所谓的患者反馈,如说只喝一瓶药心脏病就见好了,血压也不高了,等等,我哪能不买。
其实他们是夸大宣扬,中成药不可能一点效果都没有,只是因人而异,但说能治疗百病就是欺骗性宣扬了。另外,买的人一多,他们就从几十元逐渐长到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多元一瓶了。如果患者又嫌贵了,销售差了,他们就会施展出各种所谓的优惠办法,还是诱惑你买,我就是花了3184元买了12瓶,按当时不优惠的价格,得花7000来元。
这说明什么?可能卖给我的是假药?如我就有高血压,喝了12瓶药,血压什么好转都没有。
我相信中医的心并没有死,又花了几千元买了别的广告宣传中成药,可吃了还是没有任何效果!
如此,我醒悟了,不敢再买宣扬式广告中的中成药了。
然而,新的生物药又突然出现了,说不但能治疗百病,还能根治百病,对科学与科技成果得相信,我就又花了几千元买了一种生物新药,可吃了还是没有任何效果!
后来我彻底傻了,再也不敢买任何广告药了。但我对广告药的虚假宣扬气愤,就对国家、省、市各主管部门去函,对我买的几种药(具体说了什么药)进行了揭露、申诉,请严格管理,如果能定性是虚假宣扬、掺杂假药卖,包赔我的损失,可没有一个部门给我回复。
当然不能说广告宣传的中成药等药都有问题,能实事求是的应该还是有的,但骗人造假的太多太多! 请问,这是正常的医疗界吗?不是吧?国家是怎么管理的?
还请问,说的这些事情是不是社会存在太多问题的缩影?是吧?
【文/关棋禹,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