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恶俗、凶俗到“女体盛”――希望“吃瓜蒙主”好好说话
【今天这篇主题是:有些事情该忍还得忍,有些事情一时还说不清楚,条件还不具备,时间还没到,强说可能“欲速不达”、“前功尽弃”甚至“一失足成千古恨”!
这几天一直在揣摩“吃瓜蒙主”的真实意图,他说的许多事情和观点我都同意的,可是“民族团结”不是小事――东欧、南欧、前苏联的许多故事就属于“一失足成千古恨”,起因芝麻绿豆“小”的不得了;别以为他们“特别”与我们不一样,我们华人也有这种事,台湾“2.28事件”今天看就是“城管与小摊贩的故事”,可是每逢时日或社会事件总得拿出来展示一下,既使不日“统一”了,还得隔三差四拿出来“展示”以分裂华人社会和族群,至少还得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你不拿其他而是专拿这个说事,我就怀疑了。
是的,今天我是善意的,愿与“吃瓜蒙主”继续对话,但不能在涉关“民族”的话题上展开了,有些事情该忍还得忍!】
“女体盛”是我论坛上经常用来解剖的案例,为啥呢?
原因之一是“吸睛”,他确实容易抓住人们的眼球,这样么当然也容易传播我的思想和看法,一而再、再而三,这是无容置疑的;
原因之二么,与我方法论上的一个坚持有关:
有段时期我们国家理论界和精英人群对理论问题有“打包处理”的倾向――也即对所涉理论问题、社会现象、社会思潮等诸如此类喜欢用“阶级叙事”、“唯物叙事”一竿子说到底,说个透;虽然有时也强调一下不能这样的,但一遇具体问题又来了!“阶级叙事”、“唯物叙事”一下子堆上去但又说不透。
比如这些事情在90年代南方某些宾馆里较多,据说来自日本的“艺术”,当时苏东巨变,某些落魄女孩流落街头,向东向西富裕地区谋生流浪,有来到日本的,也来从事此等“艺术”,兼具异国风味情调;有些女孩将此等“艺术”带回他们母国――比如我看到波兰人喜欢上这个“艺术”,甚至把他们传向了英国和法国――我倒要看看这些国家和民族是怎样对待这些“艺术”的?
当然一厢情愿,意识形态和资料报社又不是你开的,我想要的分析资料是没有的,拿不到的;确实就想看看他们国家和民族是怎样对待这些“艺术”的?
我当时的设想是:他们的“宗教叙事”可能要强于“阶级叙事”――碰到这类“艺术”及其爱好者,可能更愿意把他们抓到罗马广场用火掉,而不是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来批判。可惜当时我一相情愿,拿不到所要分析资料的;
再比如,2004年4月云南昆明市某“娱乐总汇”实实在在发生了一例“女体盛”,事件被人举报,结果当地政府派出了“卫生局”和“工商局”去处理这件事,引舆论哗然!这么大的意识形态事件竟然派如此两个低级别机关去应付,也太“唯物主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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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要用此类案例强调一个看法:不能以“阶级叙事”、“唯物叙事”压倒一切;今天我又要引用一下这个案例,意在与“吃瓜蒙主”说说:
――比如“殉葬”、“裹小脚”、“女体盛”、“活杀少女燕”、“卖女孩的红烧肉”【注】,等等诸如此类他们背后也许存在共同的、终极的叙事――这“共同的、终极的叙事”怎样揭示出来,也许需要方法论的突破――
“吃瓜蒙主”及其“1644史观”还未平息,虽已下架但还在传和引用,今天本想以“私信”的方式与之探讨,但没有渠道到达,罢罢罢!
引起争论!但我还是比较欣赏,他的话题广泛且思想深刻――比我们当下所有能看到和收集到的话题和思想都要胜出好多,虽也批评好多次:
比如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与“南京大屠杀”并列叙事!比如将满清入关比作日本侵华!你这几个意思?
比如直播间被人一眼看见“黑龙旗”!“黑龙旗”是日本侵华重要象征,你这又是什么意思?
我第一直觉:有不喜欢“吃瓜蒙主”的故意栽赃欲其闭嘴?但又确定不了究竟怎么回事,确实愿与之谈,希望平台不要彻底封杀他,让他静思一下是好的,不能太出格,不能欲传播观点而伤害特定人群。
今天想与之谈谈还是这件事――好几期看到谈论“陪葬”与“裹小脚”,究竟谁的责任?
这个话题几十年了,又不是十几年,更不是今天,但都语焉不详,欲说又罢、欲罢又说,吞吞吐吐那付急人的样子!我的看法,这个话题今天说不清楚,条件还没成熟,时间还没到!有人说这件事情总把他归咎于某人,
比如把“殉葬”归咎于蒙元,明清后大规模“殉葬”甚至感染到普通民间,说是“蒙元”遗俗,可是你拿出证据呀?蒙古人统治一大片,到达东欧甚至中欧,那儿怎么个情况?这么大个事情不能不讲理是吧?你今天嘴“爽”推给蒙元,汉族人口多有优势呀,可你经得起历史吗?我们后代汉族会不会因为你今天一时嘴“爽”而领受不必的烦恼?
又比如“裹小脚”一事更是细究到“断足式裹小脚”与“非断足式裹小脚”,然后顺势把“裹小脚”一事推给满清――事实上清晰的嗅到“吃瓜蒙主”的“汉族主义”甚至“皇汉意识”, 你这么“爽”我们后代也能这么“爽”吗?
我的看法,这个话题一时说不清楚,条件还没成熟,时间还没到,忍着点;真要说的话应该遵循三个原则:
1、动机要纯:不能有“以众欺寡”的心理和潜意识,不要有为了传播观点而“管他去!”的心理和潜意识;
你有什么心理动机人们听不出吗?
2、要有证据:史学的东西最讲证据,包括史料证据和考古证据,不能莫须有更不能“小聪明”去推论;
3、要有信服的方法论:比如刚才举例的“蒙元”担不担“殉葬”的责任?蒙古人统治好大的一片欧亚大陆,你怎能一块地方说事?我以为方法论上应该“时空连续”――应该在历史和文明的大叙事框架下谈论这件事,应该在制度、器物、精神、文化、政治与经贸、种族与地缘,宗教与民俗,等等诸如此类“时空连续”背景下谈论这件事。
再比如“殉葬”、“裹小脚”、“女体盛”、“活杀少女燕”、“卖女孩的红烧肉”【注1】,等等诸如此类我以为他们背后存在“共同的”、“终极的”叙事,也需要方法论的突破将他揭示出来。
这样的看,我们当下似乎缺少这样的条件,时间还没到【注2】,那就嘴巴闭起来忍着吧!
【注1】
参见链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历史》课本上有,就可以移出《语文》课?》
【注2】
“食人”曾是人类普遍现象,甚至进入新石器时代――号称进入“文明”的前夜,今天甭管哪个民族以“先进”自居碾压他人,问问他们的老祖宗,都有这不光彩历史,中国当然不例外;
为什么会有“食人”现象?
教科书级的解释是“食物匮乏”、“遭遇天灾”,当然还有人祸比如“战争”、“政治报复”,当然还有第三种解释“邪教与巫术”;
中国当然不例外,中国甚至很晚近还有这等现象,甚至1949年伟人执权后,南方多地仍有“猎人头”凶俗――伟人对此也只能“好言相劝”,劝人用一头牛换一颗人头吧!甚至到了那特殊时期(或者说“特殊十年”)南方多地还爆发了大规模“食人”事件。
“特殊十年”结束后这件事当然不能不说的,但遵循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尽可能往那个‘特殊十年’身上推”、“那个‘特殊十年’让干的!”…原则;
道学班同学撰写《实录:当代思潮及源流考》这件事上陷入争执――要不要把这件事写进去?怎么写?只写事件和过程,“特殊十年”后当事人及后代的追溯和嘴巴上的最好不写?
这件事上陷入争执,时间拖的很长,总的意见是一致的:“特殊十年”后我们党和国家对相关事件是有决议的,照那个来没事的!
那不废话!要你来干嘛?
最后达成妥协和共识:该详则详,该略则略:
1、事件背景与过程详细
2、当事人情况略写,可以参见党和国家相关决议及相关附属内容
3、后续,包括“特殊十年”后不同人们的不同看法详写
事实上我们主要精力用在了第三点上,不这样写发审通不过,完全按照当下主流意见写,那就已经有了,没必要重写了;事实上我们这稿主要为提供零零后下一代(他们许多事压根儿没听说过),我们这代他们同不同意无所谓的,发不了无所谓的。
你怎么样样事都往“特殊十年”身上推?事实上纵观中国历史5000年,无论战争的频繁和残酷性,也无论天灾的次数和严酷,南方与北方都是不可同比的,但是“猎人头”、“食人”凶俗却是有过之无不及,显然与风俗甚至“凶俗”有关,不能样样事都往“特殊十年”身上推的。
详写“第三点”用意也在此。我们不是写给当代,而是完整的写给下一代,零零后就要起来,他们必须知道,历史不能中断――我们这代人对历史的看法未必正确,至少要让零零后知道这件事。
撰写本篇,提到“条件还没成熟,时间还没到”想起这件事――这件事若干年、若干代后必定要详写,现在只能到此,点到为止。以“注”的方式这里提示一下。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