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的新趋势
1 事件背景与调查概述
2026年1月14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宣布根据前期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正式立案调查。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市场震动,截至当日港股收盘,携程集团股价下跌6.49%,报收每股569.5港元,总市值缩水至约3722亿港元。消息传出后,携程美股盘前交易也同步走低,跌幅超过9%,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对此次监管行动的敏感性。
携程集团作为中国最大的在线旅游平台,其业务范围覆盖住宿预订、交通票务、旅游度假、商旅管理等多个领域。根据携程2025年第一季度财报,该公司实现净营收138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住宿预订收入55亿元,同比增长23%,交通票务54亿元,同比增长8%,国际业务收入占比提升至14%。在净利润方面,携程一季度实现净利润43.14亿元,净利率高达34%,远高于同行业竞争对手同程旅行(18%)和途牛(-4.6%)。从市场份额来看,携程在中国在线旅游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尤其是在高端酒店预订和机票预订领域具有显著优势。
针对市场监管总局的立案调查,携程方面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已接到通知并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全面落实监管要求,与行业各方携手共建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同时强调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运行,将继续为用户和合作伙伴提供优质服务。携程的回应态度显示出平台企业对监管的重视,也反映了在当前监管环境下,主动配合成为企业应对调查的标准策略。
2 监管政策背景与趋势分析
2.1 平台经济监管的政策演进
携程此次被调查并非孤立事件,而是中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延续和深化。2025年12月底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6年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压实平台企业‘守门人’责任,突出抓好平台规则治理,加快平台监管‘一库一码一系统’建设”。这一表述表明,中国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政策框架,从过去对特定企业的个案调查转向全面、系统、常态化的监管模式。
市场监管总局在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时特别强调要“持续深化公平竞争治理,加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这一定位反映出监管部门对市场竞争秩序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在平台经济领域,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中小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已经成为监管的核心目标。对携程的调查正是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展开的,表明监管部门对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容忍度正在降低。
表1:中国平台经济监管政策演进阶段

2.2 “守门人”责任制度的确立
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压实平台企业‘守门人’责任”的要求,这一概念源自国际数字市场监管实践,指大型平台企业因其市场地位和技术能力,应承担更多的市场秩序维护责任。在中国语境下,“守门人”责任主要包括保障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数据安全以及维护平台内生态健康等多个维度。对于携程这样的在线旅游平台而言,“守门人”责任意味着需要在酒店合作、票务代理、商家入驻等环节确保公平透明的规则,防止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他性行为或不合理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特别强调要“突出抓好平台规则治理”。平台规则是平台企业行使管理权的基础,也是潜在垄断行为的高发领域。在在线旅游行业,常见的平台规则问题包括:与酒店签订的“最低价格保证”条款(要求酒店在携程平台上的价格不得高于其他渠道)、对优质房源或机票的独家代理权、对不同类型商家的差别性收费以及对用户数据的不当使用等。这些规则如果被滥用,可能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3 对携程集团的直接影响
3.1 市场反应与投资者预期
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的消息一经公布,携程在资本市场立即受到冲击。港股方面,携程集团股价收跌6.49%,报569.5港元;美股盘前交易跌幅超过9%。这一市场反应表明,投资者对监管风险的高度敏感,同时也反映出市场对平台经济监管常态化趋势的认知正在深化。近年来,从阿里巴巴到美团,再到如今的携程,中国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相继面临反垄断调查或处罚,这使得投资者对平台企业的估值逻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开始更多考虑监管合规成本和潜在的处罚风险。
从财务影响来看,如果调查最终认定携程存在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监管部门可以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至10%的罚款。以携程2024年全年营收(基于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估算)计算,这一罚款可能高达数亿甚至数十亿元人民币,对公司短期利润将造成显著影响。此外,如果监管部门要求携程改变现有的商业模式或商业协议,可能进一步影响其长期的盈利能力和增长前景。
3.2 商业模式与战略调整
面对反垄断调查,携程可能需要对其现有商业模式进行战略性调整。根据携程2025年第一季度财报,该公司住宿预订和交通票务业务合计占总营收的79%,是其核心收入来源。在这些业务中,携程与酒店、航空公司的合作协议可能存在被监管部门质疑的条款,如独家代理安排、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合作方不得在其他平台提供更低价格)等。如果这些条款被认定为限制竞争,携程可能需要重新谈判大量商业合同,调整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模式。
携程在近年推出的“旅游平台3.0战略”中强调要“创造旅游业共赢新生态”,通过技术、业务、内容等多维度升级,提升用户体验和商家营收。这一战略本身就包含了对平台生态的优化,但在反垄断调查的背景下,携程可能需要加速推进这一转型,进一步降低平台内商户的成本负担,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事实上,携程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如2024年为商家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减免费用等累计超过1亿元,但这些措施是否足以应对监管要求,仍有待观察。
表2:主要在线旅游平台(OTA)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对比

4 对在线旅游行业的连锁影响
4.1 行业竞争格局的重塑
携程被立案调查可能成为中国在线旅游行业竞争格局重塑的重要转折点。当前,中国在线旅游市场呈现“一超多强”的格局,携程在营收规模和市场份额上保持领先地位,而同程旅行、飞猪、美团旅行等平台在不同细分领域展开竞争。如果此次调查导致携程调整其市场策略或商业模式,可能为其他竞争者提供发展机会,特别是在酒店预订、机票销售等核心业务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同程旅行等竞争对手已经在特定市场取得突破。同程旅行2025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其非一线城市用户占比高达87%,表明在下沉市场具有较强的渗透能力。如果携程因反垄断调查而减少对合作伙伴的约束性条款,酒店和航空公司可能会更加积极地与其他平台合作,从而促进市场竞争多元化。此外,近年来兴起的直播带货、内容社区等新型旅游营销模式也可能因此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改变行业的竞争动态。
4.2 创新激励与消费者福利
反垄断调查对在线旅游行业的另一潜在影响是激励创新和提升消费者福利。在缺乏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主导企业可能缺乏持续创新的动力,而新进入者则面临较高的市场壁垒。通过遏制垄断行为,监管有助于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激励企业通过产品创新、服务优化和技术创新来获取竞争优势,最终使消费者受益。
从消费者角度,反垄断监管可能带来以下几方面改善:一是价格更加透明合理,减少因平台垄断地位导致的“大数据杀熟”或隐性加价;二是选择更加多样化,酒店、航空公司等供应商可以在不同平台自由销售产品,消费者可以比较不同渠道的价格和服务;三是服务质量提升,平台之间竞争的重点将从排他性协议转向用户体验优化。携程在3.0战略中已经强调要“从用户视角出发”,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在监管压力下,这一趋势可能会进一步加速。
5 案例比较与监管趋势
5.1 国内外平台反垄断案例对比
携程案并非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的首例。回顾近年来国内外主要平台反垄断案例,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特征和发展趋势。2021年,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处以182.28亿元罚款;同年,对美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处以34.42亿元罚款。这些案例与携程案的共同点在于,都涉及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排他性协议限制市场竞争。
在国际层面,欧盟和美国也对大型科技平台展开了多项反垄断调查。欧盟对谷歌的购物比较服务、安卓系统等展开调查并处以高额罚款;美国则对Facebook、亚马逊等平台展开反垄断调查。这些国际案例表明,数字平台反垄断已经成为全球监管共识,不同司法辖区的监管重点和方法各有特色,但核心目标都是防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市场失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与阿里巴巴和美团案相比,携程案的行业特征更加明显。在线旅游行业具有供应链复杂、服务环节多、季节性波动大等特点,平台在整合资源、提升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可能在酒店合作、票务代理等环节形成垄断力量。因此,监管部门在对携程进行调查时,可能需要更加细致地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防止垄断行为损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也要避免过度干预影响行业创新和发展。
5.2 中国平台经济监管的未来趋势
基于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近期执法实践,可以预见中国平台经济监管将呈现以下趋势:
第一,监管将更加系统化和常态化。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出要“加快平台监管‘一库一码一系统’建设”,这意味着监管将更多依靠技术手段,实现对平台经济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和分析。这种“技术驱动型监管”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减少对市场正常运行的干扰。
第二,监管重点将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事中监管。在常态化监管框架下,监管部门将更加关注平台规则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通过制定指导性规范、进行合规指引等方式,引导平台企业主动完善内部治理,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这种转变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果。
第三,监管将更加强调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除了传统的反垄断目标外,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平台企业在促进就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对携程而言,这意味着不仅需要确保商业行为符合竞争法规,还需要在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
第四,国际合作与协调将更加重要。随着平台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提高,跨国经营和数据流动成为常态,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变得日益必要。中国监管部门已经明确表示要“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强化规则标准互联互通”,这意味着中国将更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数字规则体系。
6 结论与展望
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标志着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进入深化实施阶段。这一事件不仅关系到携程一家企业的发展,更反映了中国在数字经济时代对市场竞争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业健康发展的系统性思考。从政策层面看,此次调查是对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体现了“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决心;从行业层面看,它可能成为在线旅游行业竞争格局重塑的重要契机;从企业层面看,它要求平台企业重新审视自身的商业模式和社会责任。
对携程而言,面对反垄断调查,短期可能面临股价波动、商业模式调整等挑战,但长期来看,这也是一个转型升级的机会。通过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完善平台规则、优化生态系统,携程可以建立起更加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实现从“规模扩张”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事实上,携程已经在这一方向上有所布局,如其3.0战略强调“共赢生态”,通过技术创新和生态优化提升用户体验和商家价值。
展望未来,中国平台经济监管将继续朝着法治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法治化意味着监管将更加严格地依据《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专业化意味着监管将更加注重行业特性和经济分析,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国际化意味着中国将更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平台企业需要主动适应监管环境的变化,将合规要求转化为发展动力,在追求商业成功的同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随着“十五五”规划的实施,中国平台经济将进入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发展阶段。对携程的反垄断调查只是这一进程中的一个节点,但其意义不容忽视。它提醒所有平台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创新与合规必须并重,效率与公平必须兼顾,商业成功与社会责任必须统一。只有遵循这些原则,平台经济才能实现真正可持续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