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辛:《废都》是一个被禁作品

2026-08-04
作者: 林之辛 来源: 红歌会网

AI摘要
  • 《废都》1993年被国家新闻出版署以"格调低下,夹杂色情描写"为由查禁,禁令实际实施了16年
  • 2009年起出版社以"修改版"名义再版,实质只是将"□□□□(此处作者删去××字)"替换为"……",核心内容未删减
  • 再版没有正式行政文件或法律文件撤销1993年查禁决定,在严格法律意义上属于违法
  • 境外版完整保留原文并将内地删减处加红标注,借国内修改版流通之机进入国内市场
  • 有关部门对违法再版不置可否,文艺界也缺乏对该作品的应有的质疑批评声音
本摘要由AI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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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事实,我们普通群众都不清楚:贾平凹的《废都》一书早于 1993 年就被‌国家新闻出版署‌下令查禁,原因是“格调低下,夹杂色情描写”。

  国家新闻出版署是‌由中央宣传部主管全国新闻出版事业与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机构,是我国最高的著作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因此,国家新闻出版署‌的禁令具有法律权威。

  这个禁令实际实施了16年,直到2009 年,一些出版社以“修改版”为名,自行出版。然而,事实上并没有正式的行政文件或法律文件明确撤销1993年的查禁决定。这些出版社是以市场再版的方式实现了事实上的流通放行‌。在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这是违法的。

  所谓“修改版”,只是将原版中的“□□□□(此处作者删去××字)” 替换为“……(此处作者有删节)”, 但核心文字完全一致,未删减原有情节。

  更为严重的是,境外出版的《废都》,不仅完整保留所有原文内容,还把内地版删减的多处相关内容做了加红标注。这些境外版,趁着国内“修改版”流通放行‌之机,流向国内普通读者,其恶劣影响可想而知。

  一个被法律明令查禁的作品,在保持原有核心内容的情况下,未经过权威部门的再审查,就以市场再版的方式造成流通放行的既成事实‌,而有关部门却像没有看见一样不置可否;另一方面,在国家各种文艺刊物上,竟看不到本应该有的,反映许多读者,包括文艺界有识之士对该作品质疑意见的文艺批评。这是要听任“格调低下”的作品占领我们的文艺阵地,去毒害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吗?

  【文/林之辛,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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