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枪决!”毛主席实现妇女解放的决心与意志
今天是妇女节。
“妇女节”,全称“国际劳动妇女节”,大多数妇女同胞不知道或者早已忘记了这个节日的由来。
早上送女儿上学的路上,她也问起了这个问题,于是又给她简单介绍了一遍。昨天的主题班会,女儿的班主任给他们讲述了雷锋同志小时候的悲惨经历:3岁时爷爷被地主活活逼死;5岁时父亲遭国民党逃兵毒打、不治身亡;哥哥当童工、12岁就死于贫病交加,弟弟饿死家中;7岁时母亲又遭受地主凌辱、悬梁自尽,雷锋成了孤儿……雷锋一家的惨状是那个社会底层劳动人民悲惨命运的缩影,否则,我们很难想象,哪怕战乱导致了数以千万计的人口损失,4万万的中国人何以只有35岁的平均寿命。
在这样一个社会,身处底层的劳动妇女的命运更为悲惨。女儿以前就听过刘胡兰英勇就义的故事,却不知道贫苦农民家庭出身的刘胡兰儿时同样悲惨。如果不是碰到八路军,刘胡兰长大后大概率是要给地主为奴为婢或是死于贫病交加,这是导致她参加儿童团、参加革命,最终成长为一名年轻却坚定的革命者的根本原因。
笔者之前谈丰县乡贤的问题时,回顾过鲁西南及苏北地区直到解放前地主阶级还占有“初夜权”的问题。导致妇女悲惨命运的,是吃人的旧社会、吃人的旧制度——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从封建社会到民国,变幻的是城头的大王旗,不变的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
民国政府的“婚姻法”号称“一夫一妻”,却有名无实,妇女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底层妇女或是被迫沦落风尘、或是被富人卖去为奴为婢为妾、或是被迫婚姻包办;封建社会蓄婢、纳妾和包办婚姻的习俗到了民国仍旧普遍存在。
在西方,贵族占有初夜权的问题也是到农奴制废除之后才逐渐被废除的;即便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因为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女性被异化为商品,“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卖淫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
所以,不解决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问题,国民党有关妇女解放的一切条文都是毫无意义的。而蒋介石的军队非但不去消灭这种把妇女当商品的腐朽制度,反而极力维护这样的旧制度。
二战时期美国知名的战地记者杰克·贝尔登在《革命的前奏——土地问题》一文中记述道:
在许多国民党军司令部里,我亲眼看到长官把当地地主叫来,向他们要年轻姑娘,供自己在驻扎期间享用。这样弄来的姑娘并不是娼妓,往往都是贫农家的黄花闺女。
为了消除革命对当地人民的觉醒,蒋介石曾在中央苏区实行了“石头要过刀,茅草要过火,人要换种”的惨绝人寰的烧杀政策,仅赣南被屠杀的百姓数量就高达数百万;1939年初至1945年初,蒋经国主政赣南,开始实行所谓的“怀柔”,被国民党吹嘘为“赣南新政”,其中便包括禁娼、提倡一夫一妻等有关妇女解放的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