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发黄的毛时代发票,告诉世人真正的干部是怎样的!

2021-02-28 8195 12
作者: 佚名 来源: 伟人军魂网

  在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陈永贵故居,窑洞的进门处,一些旧时的收据发票被镶入框子,与照片们一起挂在墙上。这些发黄的票据,多为陈永贵任副总理期间的开支。

  其中除大寨接待站的伙食收据,晋中地区招待所餐费收据外,还有盖着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处办公室现金收讫章的餐费、烟费和茶费。

  这是一张1977年4月12日的收款收据,交款人是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收款人是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处,收费金额为8元5角,用于招待用餐,烟和茶。

  陈永贵原是大寨农民,1975年1月担任国务院副总理,任职期间不拿国家工资,山西每月补贴给他60元,在北京每天由国家再给他1.20元的伙食补助。

  盖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章的收款收据,显示收取“茶水费0.10元”。诸多报道显示,在当年,因中央开会喝杯茶水都收费,同时担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桂贤只能喝白水。

  和陈永贵经历相似,吴桂贤来自基层工厂。

  这张盖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军区基地管理处”公章的收据显示,1974年5月24日收取“首长就餐伙食费”、“粮票”人民币各1.20元、3斤2两。(由单价和总价分析,就餐人数应为8人)

  1979年9月13日,大寨接待站收取早餐3顿、午餐6顿、晚餐9顿餐费2.55元。(此时陈永贵仍然在担任国务院副总理)

  什么样的领袖,就带什么样的干部!培养出一批陈永贵这样的干部,是因为毛主席身先士卒的做着榜样!下面这两张毛主席的发票,就是最大的证明!

  1965年5月22日到29日在井冈山时期,由井冈山管理局外交处开出的两张发票:一张是00006482号发票,上面写着:首长膳食费,7天,天天2.5元,合计17.50元;一张是00006484号发票,上面写着:首长交粮票23斤。

  1965年5月22日,毛主席重上井冈山。

  毛主席重上井冈山,井冈山人民格外高兴。考虑到主席翻山越岭的辛苦,为了表达井冈山人民的一片心意,这天晚餐桌上摆了茅台酒、卷烟、苹果以及丰富的菜肴。

  当汪东兴按毛主席要求查看膳食时,发现这么丰富,当即对招待的担任人说:“首长每餐四菜一汤,天天2.5元膳食费规范,一路上都没喝酒,你们快将烟、酒、生果都收进去吧!”

  结果,想破例安排的晚餐,也只能按规范四菜一汤,小碟盛菜、小碗装汤,餐桌上只剩下四小碟菜,一瓷碗汤。

  在离开井冈山宾馆前,毛主席让管理员吴连登去结账。当吴连登带着钱和粮票找会计雷良钊结算膳食账时,雷良钊为难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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