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五小工业与社队企业——兼谈四三方案、人民公社与农业机械化的再探讨

一、引言:农村工业化的战略构想
在毛泽东时代的农业集体化进程中,五小工业(小钢铁、小煤炭、小化肥、小水泥、小机械)与社队企业的兴起,构成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农村工业化图景。这是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更是一项具有远见卓识的战略布局。毛主席高度评价社队企业,称之为“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就在这里” 。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在整个农村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五小工业与社队企业并非人民公社的“副产品”,在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缩小三大差别、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从四三方案、人民公社、农业机械化与五小工业的历史脉络切入,聊一聊这一伟大实践的积极意义。
二、四三方案:为农村工业化奠定物质技术基础
谈及毛泽东时代的农业与农村工业,人们往往只谈“变革生产关系”,而忽视其“发展生产力”的执着追求。1973年出台的“四三方案”(即我国从国外引进43亿美元成套技术设备的方案)便是最好的历史注脚。这一方案不仅包括石化、化纤等工业项目,更引进了13套大化肥生产线、4套大化纤、3套石油化工等大型成套设备。
这一方案的出台,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60年代起,由于“三年经济困难” 和种种原因的影响,在一定的时期里出现了棉花歉收,棉布供应持续紧张,城乡居民的穿衣基本需求处于紧张状态。

1971年,毛主席到南方视察,发现身边工作人员为了买一条俗称“的确良”的涤纶裤子,排了两个小时队。毛主席深有感触地问周恩来:为什么不能多生产一点“的确良”?周恩来说:我们没有这个技术,还不能生产。毛主席当即决定购买生产技术,并对需要引进的其他项目进行通盘研究、全面规划。
在毛主席的亲自过问下,1972年1月,国家计委提出《关于进口成套化纤、化肥技术设备的报告》,2月5日毛主席立即圈阅批准。此后,在周恩来主持下,引进规模不断扩大,最终形成了43亿美元的大型引进方案 总投资约214亿美元,到1982年全部投产。大规模技术设备引进夯实了我国工业实力,推进了生产力快速提升和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为随后的改开奠定了物质、技术和思想基础。
笔者认为:“四三方案”的重大意义在于:它为后来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的技术参照和物质基础。这些引进的成套设备投产后,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穿衣吃饭问题,更为农村工业提供了化肥、化纤等原材料,使社队企业能够在更高的技术起点上发展。
三、农业机械化:五小工业发展的战略前提
1959年,毛主席作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将人民公社化与机械化紧密结合于巩固工农联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之中。

其实毛主席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思考,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早在1937年,毛主席在《矛盾论》中就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他进一步强调:“将来我们要搞机械化,要搞集体化,那就是提高他们。”

1955年,毛主席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明确表述了机械化与合作化协同演进的发展思路:“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
笔者认为:毛主席这一论断揭示了深刻的辩证关系:合作化为机械化提供了组织基础,机械化为合作化奠定了物质技术保障。只有在合作化生产组织方式基础上推行农业机械化,方可破除广大农民群众尤其是贫下中农因缺少生产工具而面临的生存难题。
正如前文所说:
1959年4月,毛主席在《党内通信》中强调:“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要有十年时间。四年以内小解决,七年以内中解决,十年以内大解决。……提到机械化,用机械制造化学肥料这件事,必须包括在内。”同年9月,农业机械部成立,标志着农业机械化进入有组织推进的新阶段。
1966年,毛主席在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给少奇同志的信中,进一步提出“为了农业机械化,要多产农林牧副渔等品类,要为地方争一部分机械制造权”,并将农业机械化与“备战、备荒、为人民”联系起来。这一思想为五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地方要自力更生发展机械制造,就必须发展地方工业、社队工业。

1971年召开的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再次强调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目标。1971年至1974年,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迅速提高,为农业提供的排灌机械、化肥和拖拉机等机具设备超过过去15年的总和。这一成就的取得,与五小工业的蓬勃发展密不可分。
四、人民公社的制度优势:五小工业的组织载体
人民公社的建立,为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载体。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明确指出:“在完成反封建的土地改革以后,我们党在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
笔者认为:人民公社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深刻把握。
1959年2月,在郑州会议上,毛主席专门论述了公社所有制问题,强调要承认生产队的所有制,反对“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他指出:“所有制问题,即公社所有制要不要一个过渡来建立。……现在所有制实际是队所有制,生产资料,生产者归队所有,产品所有也归队。”
正是基于这种对所有制问题的清醒认识,人民公社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既保持了集体经济的规模优势,又尊重了基层生产单位的自主权。这种体制为五小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一,公社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 五小工业需要一定的资金、设备和劳动力投入,单靠生产队难以承担。公社一级的统筹协调,使五小工业得以兴办。到1978年,全国社队企业总产值达493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4.3%。

其二,生产队拥有经营自主权。毛主席明确反对“统多统死”,主张“要承认农民瞒产合法”,这种对基层自主权的尊重,为社队企业灵活经营留下了空间。
其三,按劳分配原则得到坚持。 毛泽东强调“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五小工业的收益按劳分配,调动了农民参与工业生产的积极性。
1966年5月7日,毛主席在“五七指示”中明确提出“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这一指示直接推动了社队工业的蓬勃发展。在毛主席的号召下,社队工业缓慢而坚定地发展,办起了一批小工厂。
五、五小工业的兴起:农村工业化的伟大实践
五小工业是毛泽东时代农村工业化的重要形式。它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在农村“四坊”(豆腐坊、粉坊、油坊、酒坊)、“五匠”(铁匠、木匠、皮匠、石匠、成衣匠)等手工副业的基础上,经过农业互助和合作化形成集体经济。1958年,在“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运动中,公社工业作为农村一种相对独立的产业地位被确定,不再是附属于农业的副业。

70年代初,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和农业机械化会议,要求各地为适应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农机修造厂,发展地方“五小”工业,推动社队工业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和城市各行业支援一批车床、刨床、钻床、电气焊等简易工作母机,装备社队农机具修造企业,并向农村派出长期固定的支农队(组),传授工业技术。
五小工业的兴起,有其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第一,它是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需求。 当时化肥、农机、建材等生产资料的短缺,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只有就地取材、就地生产,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急需。以哈尔滨市为例,1974年呼兰县康金镇组织7名家庭妇女,筹集资金1400多元,租借房2间,创办了麦精汽水厂,年产量4500箱,产值4.5万元,是哈尔滨市乡镇中最早兴办的饮料加工企业。
第二,它是利用地方资源的有效途径。 各地有各地的资源禀赋,小煤矿、小铁矿、小水泥厂可以利用大工业难以利用的分散资源,变废为宝。
第三,它是安置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渠道。 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了剩余劳动力。五小工业使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既发展了工业,又避免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农村破产的悲剧。有学者深刻指出,基于农民参与视角,农村工业的发展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形成和发扬“四千四万精神”(踏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历经千难万险),这是农村工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五小工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河南巩县回郭镇为例,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中原小镇,在20世纪40年代末已是远近闻名的物资集散地,被誉为中原“小上海”。到20世纪50年代末,全国各地农村都办起了“五小”工厂,不久又纷纷下马,但回郭镇坚持了下来。群众办厂的积极性很高,“没有设备就修旧起废,土法上马;没有原料就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懂技术就派出去学,请进来教”。他们最先办起了炸药厂,根据炸药厂的发展和需要,成立了运输队、电管所等机构,随后兴办了变压器厂、拖拉机厂、纺织厂等多个企业。至1976年,该公社社队企业达83个,职工人数达4843人,工业总产值2060万元,在全国独树一帜,遥遥领先。
1974年12月15日,《河南日报》刊登了反映回郭镇“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报告。这个先进经验得到了毛主席的批阅。1975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转载刊发这篇报道,标题正是《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 。于是,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中原小镇名扬国内。
回郭镇办社队企业的先进经验影响到了江浙地区,“温州模式”“苏南模式”都刻有回郭镇的烙印。无锡市撰写的《走在中国的前列》一书这样描述:“无锡的乡镇企业之所以能够取得中国第一的成就,是因为早在20世纪70年代曾到回郭镇参观学习过,受到那里社队企业的启迪,而后又因地制宜地办起了这种社队企业。”
六、阶级分析的视角:五小工业与共同富裕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观察土改后的农村,可以清晰地看到:分散的个体经济必然导致两极分化。毛主席对此保持着高度的政治警觉。
1953年10月,他在与一些人谈话时指出:“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土地改革以后,虽然农民的生活有所改善,但大多数仍然十分贫困。因此,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

1955年,毛主席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进一步尖锐地指出:“在土地制度改革后,若不加以改造,则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唯一办法,就是“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
这是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从阶级分析的视角看,五小工业与社队企业的发展,正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其一,五小工业的收益归集体所有。 这些收益用于扩大再生产、农业机械化和社员分配,避免了私人资本积累导致的两极分化。毛主席在郑州会议上强调:“积累是建设费用。……粮食多产多吃,工资也是多产多分,死级活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

其二,五小工业巩固了工农联盟
毛主席在1959年指出:“不搞合作化,农民必然向两极分化,工农联盟就无法巩固”,“单有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而没有机械化,工农联盟还是不能巩固的。”五小工业的发展,使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工农联盟有了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三,五小工业为农村公共事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社队企业的利润用于公共积累(50%-60%)、福利事业(10%-15%)和社员分配(20%-25%),使几亿农民历史上第一次被纳入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之中。在走共同富裕道路进程中构建起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和积累机制,是农村工业能够获得“第一桶金”并成功起步的独特条件。
1975年,浙江永康县人民银行一位名叫周长庚的干部,敏锐地感觉到社队企业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他根据自身亲历亲见,深切感到农民要想彻底摆脱贫困,仅靠“面朝黄土背朝天”搞种植业是不行的,尤其像永康这种地少人多的资源贫乏县。1975年9月5日,周长庚直接给毛泽东写信,提出我国农民不仅要搞农业,还应该搞工业,党和政府应进一步支持社队企业的发展。他在信中写道:“目前我省广大农村的社(队)办企业,如烂漫的山花,冲破种种阻力,到处开放”
毛主席对周长庚的信十分重视,先后做出批示印发在京中央同志。周长庚的建言得到党中央支持后,浙江省各级党委加大了对社队企业的扶持力度,社队企业开始逐步摆脱困境、走出低谷。到1978年底,全省社队工业总产值达到21.7亿元,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整个工业经济的发展速度,成为全省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

七、历史遗产:从五小工业到乡村振兴
笔者认为:
评价一个制度的好坏,最终要看它办成了什么事。在农业集体化的二十多年里,中国农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历史遗产。
第一,奠定了农村工业化的基础。 到1978年,全国社队企业总产值已达493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4.3%。这些企业涵盖机械、化工、建材、纺织、食品等多个行业,为改开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和组织经验。社队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存发展空间不仅没有受到限制,恰恰相反 到了1980年前后的社队工业事实上形成了加快发展的趋势。因此,农业生产机械化为社队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农村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实现,又会从根本上优化农村经济的结构,为农民收入的大幅提高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第二,培养了大批农村工业人才。 在五小工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大批农民学会了工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成长为“离土不离乡”的工人和管理者。这些人成为改开初期农村工业化浪潮的骨干力量。以哈尔滨市为例,1978年全市乡村两级集体工业从业人员达47478人。
第三,探索了农村现代化道路。 五小工业的实践表明,农村现代化并非只有“农民进城”一条路。通过发展农村工业,实现“在地工业化”、“在地城镇化”,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避免“大城市病”的可行道路。正如毛主席所想并且实践证明可行的,社队企业打破了城乡壁垒,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并为乡镇企业发展奠定基础。以毛主席为主要代表的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基于工业地区布局、服务农业发展、推进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和国家现代化发展,提出在农村发展工业的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促进了社队企业和社队工业的孕育发展,以此为基础,中国成功走出农村工业化发展道路。
第四,为改开准备了物质条件。 “四三方案”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夯实了我国技术设备实力、加速了工业化进程,并因此推进了生产力的快速提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大规模引进也促进了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为随后的改开奠定了物质、技术和思想基础。

第五,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社队企业通过生产化肥、农机等提升灌溉面积和机械化水平,为农业提供38.8%资金。企业利润用于公共积累、福利事业和社员分配,形成了“以工补农、以工促农”的良性循环,是毛泽东时代农村发展的重要经验。
八、结论:伟大实践的当代启示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五小工业与社队企业是集体化的必然产物,是农村工业化的历史起点,是共同富裕的制度探索。 回郭镇点燃了中国农村大办工业的星星之火,如今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普通铝板带箔加工业基地;永康的社队企业为改开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打下坚实基础,最终成长为世界“五金之都”。
这些历史实践无可辩驳地证明:毛泽东时代的农业集体化和五小工业,为中国农村的现代化奠定了最深厚的根基,其积极意义将随着历史的长河愈益显现。

今天,当我们回望那个火红的年代,应当记住毛主席的教导:“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正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在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书写了五小工业和社队企业的最辉煌篇章。这种把技术变革与制度变革、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集体积累与人民生活统一起来的战略思维,正是我们今天需要继承和发扬的宝贵遗产。!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史料出处:
1.毛泽东:《组织起来》(1943年),《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2.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毛泽东文集》第六卷
3. 毛泽东:《党内通信》(1959年)(《毛泽东文集》:《党内通信》
4,《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996年版)》(第十二卷):《对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报告的批语》
5.毛泽东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给刘少奇的信(1966年)《毛泽东文集》第八卷
6.毛泽东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话(1959年)”(《毛泽东年谱(1949~197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7.《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2年)”(《毛泽东传》:《第68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下)》中央文献研究室)
8.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8年)”(《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8年,中央文献研究室)
9.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
10.《河南日报》1974年12月15日关于回郭镇的调查报告
11.《人民日报》1975年10月11日《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
12.哈尔滨市乡镇工业发展史料,哈尔滨史志网
13.永康县人民银行干部周长庚致毛泽东的信(1975年9月5日)引自《永康日报》
14.郑有贵:《"两条腿"工业化中的乡镇企业》,北京人民出版社 2023年版
15.李先军、杨梅:《中国乡村工业百年发展历程:成就、经验与未来》,《齐鲁学刊》2021年第6期
16.社队企业发展数据《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