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自我革命的典范

2025-02-11 831 0
作者: 曾珺 来源: 党史博采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蕴含着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的精神密码。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缔造者的毛泽东,就是自我革命的典范。

  对部队: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

  从严治军是建设强大军队的铁律,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解放战争时期,党发布过几则从严治军的命令。

  1946年6月26日,国民党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协议,以22万大军悍然进攻中原解放区。其后,国民党军向其他解放区展开大规模进攻,全面内战爆发。7月12日,为了取得更好的战斗成果,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转各部队首长指示电,指出:

  任何部队,在每一次行动前,必须进行一次公开的全体的纪律教育,并以按照当前具体情况应当注意的具体事项,在不泄露机密的条件下,明确地告诉一切指战员,方能于行动时使一切指战员遵守政治纪律,给人民以良好影响。

  毛泽东一贯重视部队纪律问题。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毛泽东等红军领导人就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起草的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发布。这个训令后来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为题,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训令发布的当日,毛泽东又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起草了一份政治宣言,要求全军“必须提高纪律性,坚决执行命令,执行政策,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官兵一致,全军一致,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

  1948年1月7日,为了克服存在于党内和军队内的任何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夺取全国胜利,毛泽东就建立报告制度为中共中央起草对党内的指示。要求从当年起,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其中一项内容就是“该军纪律”。

  ◆1947年7月21日至23日,毛泽东在陕北靖边县小河村主持召开了中央前委扩大会议,着重讨论了军事和地方工作问题。图为毛泽东在小河村。

  1月9日,毛泽东收到西北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委员习仲勋给贺龙并报中共中央的一份报告,汇报了我军攻克高家堡时发生的没收商人及摊贩的破坏纪律事件。毛泽东在报告上批示:

  我军到任何地方,原则上不许没收任何商店及向任何商人捐款。官僚资本,在该地成为根据地时,亦只许由民主政府接收经营,不许军队没收或破坏。军队给养应取自于敌人仓库、地主阶级、土地税及政府向商人征收之正当的营业税及关税。没收敌军官佐家属的财产,亦是完全错误的。高家堡破坏纪律的行为,应追究责任,并向全军施行政策教育与纪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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