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调整办人民公社思路前后
人民公社经历了两个阶段,1958年是“大办”阶段。这个阶段各地出现的热潮,突破了毛泽东原来的设想,产生了不少问题。毛泽东最早发现了这些问题,及时调整,1958年底进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探索阶段,后来形成了存在长达20多年的人民公社模式。
“大跃进”催生农村“大办”“大社”
1958年1月11日至22日,中共中央在南宁召开了部分中央领导人和部分地方领导人参加的总结第一个五年计划,讨论第二个五年计划和长远规划的会议,史称南宁会议。会议期间和会议前后,毛泽东集中了许多中央和地方领导人的意见,起草了《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1958年1月31日作为党内指示下发。虽然在这个文件一开始就说明:“这几十条现在只是建议,还待征求意见。”但这个文件提出的“我们现在看见了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人民群众在生产战线上这样高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个新的生产高潮已经和正在形成”等估计深深鼓舞了全党全国人民的生产建设热情,上下普遍拥护这个党内指示,下发后立即成为指导工作的文件。南宁会议也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工业产值在5至10年内超过当地农业产值,提出了苦战3年使大部分地区面貌基本改观的快速发展口号。
南宁会议后不久的1958年2月2日《人民日报》社论《我们的行动口号——反对浪费、勤俭建国》中首次提出“大跃进”口号,农村立即兴起“大跃进”。3月,中共中央在成都会议上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肯定了当时已经出现的“大跃进”,认为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一天等于二十年”的伟大时代。1958年5月16日,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举行以后,“大跃进”运动在全国展开。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在“大跃进”中产生的。这个运动,以“一大二公”为基本特征。
1958年5月5日至23日,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毛泽东主持了这次会议并在会上讲话。
“一大”,就是办“大社”。这最初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小社并大社引起。这本来是出于兴修水利、搞农田基本建设的需要,但在“大跃进”的背景下,却演变成一场不顾客观条件、争相推动农业集体生产组织向所谓更高级的形式过渡的普遍的群众性运动。全国第一个“大社”是1958年4月20日诞生的河南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这个“大社”大到“中央有啥咱有啥”,设置了农业部、商业部、财经部、公安部、林牧渔业部、工业交通部、军事国防部、文化部、外交部……在全国农村普遍没有经验,却有这个“大社”的示范下,引发了全国“大办”人民公社潮。1958年8月29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进一步推动了这个潮流的发展。1958年8月到10月,全国74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2.6万个人民公社。有的一个县就是一个“大”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