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与历史上的“一国两制”

2023-05-29
作者: 百韬网 来源: 百韬网

  早在1956年10月,毛就表示,台湾只要断绝与美国的关系,与大陆和平统一,一切可以照旧。台湾现在可以实行三民主义,可以同大陆通商,但是不可派特务来破坏,我们也不派人去破坏,双方谈好了,可以订个协议公布。“一切可以照旧”,当然包括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乃至军队。“照旧”,就是沿袭蒋政府原来的那一套,与大陆的新民主主义或社会主义不同。“一切可以照旧”、“可以实行三民主义”,就是一国两制。

  1958年10月13日,针对炮击金门等有关问题,毛会见了定居香港的新加坡《南洋商报》撰稿人曹聚仁(曹因此次会谈而举世闻名)。其中谈到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基本方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传》)。这次谈话后来被周恩来概括成为“一纲四目”,于一九六三年初通过张治中致陈诚的信转达给台湾当局。“一纲”是:“只要台湾归回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妥善处理”。“四目”包括:“台湾归回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由总裁与兄全权处理;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内容之详尽,丝毫不让于后世。

  1961年6月13日毛同印度尼西亚总统阿哈默德·苏加诺谈话中再次提出:“如果台湾不作为一个国家,没有中央政府,它归还中国,那末台湾的社会制度问题也可以留待以后谈。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毛外交文选》)以后怎么办?毛说得好,“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一国两制”的发明权应该归于主席吗?倒也不然。“一国两制”其实是古已有之。

  契丹以游牧民族建国,辽朝皇帝虽仍保持游牧旧习,四时“捺钵”(即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不固定信在首都,而是率领契丹文武大臣按不同季节巡游,居处于不同地点的帐幕之中),但为了适应汉民定居农耕,隶属州县的实际,另有一套以汉人枢密院、中书省为首的政府机构常驻首都,处理日常例行公事。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开始,就让俘获或归附的汉人长期守居,实行开垦耕种,在自己境内建筑起与汉族地区的幽州相仿的城市房屋,在这些区域内实行与中原一样的制度,这就是“一国两制”。效果也不错,汉人不再逃亡。甚至还有中原汉人为了躲避战乱而投奔他的统治区。

  金朝原来实行的是兵民合一的猛安谋克制度,即各个部落的成年男子都应该是士兵,但没有其他徭役负担,平时就从事生产和习武,一有警报就自备干粮听候调遣,并根据人数多少分别编为猛安和谋克两种单位。金太祖二年(1116年)规定每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组成一猛安。但在灭辽、灭北宋以后,对汉民(包括大部分契丹人)还是采用了州县制的民政统治。猛安谋克制仅保留在女真人中。

  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初,曾有人异想天开地提出建议:既然汉人对我们国家没有什么益处,不如把他们统统赶走,把他们的土地变为牧场。但元朝统治者听取了以耶律楚材为首的一批明智的大臣的意见,没有采纳和种愚蠢的主张,保持农业,维持了州县行政制度。

  清朝保留了土司制度,自元朝实行后,到民国时才最终废除。清朝能够最终确立统一中国的政权,完成这一巨大的历史性工程,与它成功地实行了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不开的。

  综观这些统一王朝的行政制度,我们可以看到,不管统治者出于自觉还是不自觉,当一个政权的领土包括农业区和牧业区,国民有多种成分,疆域有新的扩展时,就会在某些政区实行特殊的政策。历史事实已经证明,在一个国家中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政制度(包括经济、赋税、刑法等制度),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相反,只要应用得当,结果必然会维护和加强统一。但随着政权的巩固,经济实力的增强,地区间和民族间交流的密切,一部分特殊政区会逐渐具备改置为正式政区的条件。如明、清也逐步推行改土归流。这是我们学习这段历史所得到的第一点认识。

  第二点认识是,一国两制的精神,是尊重历史。社会的发展是以当地的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状况的变化为前提的,脱离了这一前提的引导和改造必然会起到破坏作用。所以,我们所看到的例子,往往是统治汉人地区或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也根据当地的实际,调整他们的政策,而不是照搬原来适应游牧民族的那一套。如果不顾本国、本民族的实际情况,盲目照搬外来文明,往往事与愿违。西汉宣帝时,西域的龟(音丘)兹国(今新疆库车一带)国王因为多次到长安朝见,十分喜爱汉朝的服饰样式和礼仪制度,回国后就建造宫殿,修筑专用道路,警卫森严,国王出入时前呼后拥,撞钟击鼓,完全模仿汉朝的仪式。龟兹国王虽然学得很到家,却遭到西域人的一致讥讽:“驴不像驴,马不像马,龟兹王真是一头骡子!”现在这种骡子可真不少,例如以前中国的银行个人储蓄是不收年费的。后来说国外的银行都收,就开始收了,美其名曰:与国际接轨。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主席的“一国两制”,“两制”是建立在“一国”即国家统一的基础上的。无论辽、金,还是元、清,都是在统一(或者说“一国”)之后,才谈得上两制,或者爱三制都行。没听说那个政权,只要打着“两制”的旗号,就能够令敌方自动归附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当然,或者有人可以“发明”出来,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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