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申纪兰,才发现历史远比电视剧《功勋》所描绘的更让人动容!
电视剧《功勋》里的“申纪兰”
“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现在的朋友,往往都觉得这是天经地义和理所当然的事情。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和集中,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它令一部分人产生了一种错觉,即:
人的存在是平常的、天经地义的,人活着就应该是幸福的、也自然会有幸福。
但实际上,我们回望历史,就会发现并非如此。
美国的《同工同酬法案(Equal Pay Act)》,最早是1963年发布实施的,而新中国成立不久的1954年,完成第一部宪法的立法工作时,即将男女同工同酬的概念,写了进去:
申纪兰同志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什么呢?
随手翻开一本湖北枣阳的地方志,在1954年部分,我们可以看到这么一段:
“全县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动力强弱、技术高低评记工分。县妇联提出开展农村托幼互助,远村僻地采取亲邻相帮,轮流看管,大孩带小孩等办法,让妇女安心劳动工作。
到1958年,全县共办托儿所、幼儿园6347所,入托入园儿童达108331人。
1959年以后,人民公社将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照顾列入社章,逐步做到了经期不下水,孕期不负重,产期休息1个月。”
无独有偶,在我手头不多的地方志中,1954年是个分水岭。
枣阳以东983公里外,浙江省崇德县(今桐乡市崇福镇),县委、县政府一方面在抓捕“白阳军”的“皇帝”闻宝庆。这家伙是反动会道门组织一贯道所属的“明微坛”的道首,公然张贴“皇榜”,自封“皇帝”,刻铸玉印,以“兵吏册”和“乾坤簿”大封文武百官,置办龙凤衣饰、用具和白衣、白旗,取年号为“种子元年”。
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还在全县推广永秀乡吉字浜(今属桐乡)农业生产合作社男女同工同酬的先进经验,指出:
“吉字浜办社前,由于男女同工不同酬,妇女基本不参加劳动。办社后,贯彻男女平等,同工同酬,调动了妇女的劳动积极性,在短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许多农活,为全社完成增产指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因此要求各社必须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随后,崇德县遭遇了百年未遇的大水灾,两个半月的降雨量达到1163.2毫米,全县27万亩水田全部被淹,可由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不论干部,还是群众,男女老少齐上阵,终于战胜了水灾,并将27万亩稻田,全部抢种完毕。
还是在这一年,距离崇德850公里外,紧挨河南的山东菏泽,地委要求在合作社必须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按件记工和包工包质,实行男女整半劳力同工同酬,提高劳动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