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华:一场国内寡头和国际资本里应外合洗劫俄罗斯的狂欢
90年代俄罗斯的全盘私有化
张树华
我们不需要一小撮百万的富翁,我们需要上百万的私有者。私有化券——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讲——就是走进自由经济的通行证。
——叶利钦总统1992年夏天向全国发表的电视讲话
两三年的时间,他将官僚垄断了七十年的财产分割掉。没有内战,没有流血,简直是奇迹!
——某诗人评价丘拜斯
共产党的权贵们自愿地成为共产主义的“掘墓人”,他们期望在共产主义制度的葬礼上发财致富。俄罗斯的私有化是国家财产被“官僚私有化”。官员们将手中的对国家财产的支配权、管理权变成了“所有权”。
——盖达尔
俄罗斯私有化是一次重大的失败!
——经济学家叶·亚辛,1994年任俄罗斯政府经济部部长
证券私有化是史无前例的经济大破坏!
——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弗·利西齐金
私有化是20世纪俄罗斯历史上最大的一场骗局!
——莫斯科市长卢日科夫谈私有化
一、私有化的发起与实施
1990年以前,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末期,学术界和媒体大多使用“非国有化”一词。当时这种提法只是停留在“试探性”的理论探讨阶段,还缺乏具体政策和内容。1991年“8·19”事件后,苏共垮台,政权更替,以叶利钦为代表的激进派毫无顾忌地打出了“私有化”的旗帜。其目的有三:一是显示与过去“官僚、僵化的经济体制”决裂,首先用“私有化”来剥夺官僚们的权力;[1]二是利用“私有化”所包含的“民营、私有”等含义,强调“给予”之意,借以赢得人心;三是借用“外来的新词”,表明俄罗斯与国际大潮相辅相成,符合当时俄罗斯社会的倾向和心态。
按照《俄罗斯私有化纲要》的规定,私有化要实现以下七个重要目标:(1)形成一个私有者阶层;(2)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3)利用私有化收到的资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4)促进国家财政状况的好转;(5)提高竞争力、实现经济非垄断化;(6)吸引国外投资;(7)创造条件,建立良好的私有化组织体系。
(一)放松在所有制问题上的控制,容许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
戈尔巴乔夫时期,为了放松对个体劳动者的限制,1986年11月通过了《苏联个体劳动活动法》,该法案从法律上规定和扩大了个体劳动者的活动范围。
不久,为了鼓励合作社经济的发展,苏联最高苏维埃于1988年5月颁布了《苏联合作社法》。而后,合作社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各种私人合作社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
为了发展租赁承包关系,1989年11月,当时的苏联立法机构通过了《关于租赁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