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叔衡:为革命流尽最后一滴血
何叔衡(1876-1935年)湖南省宁乡县人。1913年,37岁的何叔衡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讲习班,与毛泽东、蔡和森等同学志同道合,成为最好的朋友。1918年4月,他与毛泽东、蔡和森等发起组织成立新民学会,曾任执行委员长。1920年冬,何叔衡与毛泽东共同发起成立湖南的共产党早期组织。1921年7月,他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为党的创始人之一。
“一定要死在大马路上”
何叔衡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其父是位勤劳朴实的农民。何叔衡7岁那年,由于家中孩子多,父亲就在饭量上对孩子们进行限制,何叔衡每餐只有一碗饭,因此常常饿肚子。一天,何叔衡放牛回家,几下子就将饭吃光了,但还是感觉很饿。他对父亲说:“吃饭要是能像牛吃草那样,放肆吃饱就好了。”父亲当即告诉他:“你长大了只要像牛一样做事,一定会吃得饱的。”何叔衡牢牢记住了父亲的这句话。
1927年,在被白色恐怖包围的上海,何叔衡胆大心细,机智果敢地应对国民党特务的破坏与盯梢,以极大的毅力坚持党的地下工作。1930年7月,面对两个女儿及次女何实嗣的爱人杜延庆被捕,长女何实山的爱人、已是湘东南特委书记的夏尺冰被敌人杀害于长沙街头,何叔衡强忍悲痛,教育家人要抱定舍身忘家的决心,他说:“一个共产党员不应该死在病床上,一定要死在大马路上。”
何叔衡半身塑像
“何青天”将欺压群众者法办
何叔衡的曾孙盛明说,在曾祖父59年的人生历程中,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包括读书和教学。
何叔衡任教时致力于传播“新学”,并赢得了广大进步教师的支持。在教学内容上,除了讲授儒家经典外,他还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反帝、反封建的思想,学生们耳濡目染,颇受熏陶,思想认识逐渐提高,毕业后参加革命的不在少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他率先剪去头上的辫子,还动员周围的男人剪辫、女人放脚。暑假回到家中,他看到家里的仆人还裹着脚,就操起菜刀,将家中的裹脚布和尖脚鞋全部搜出来,当众砍烂。
1931年,在毛泽东的举荐下,何叔衡担任苏维埃中央政府工农检察部部长。
1932年5月,有人向何叔衡举报瑞金县委组织部长陈景魁滥用职权,欺压群众。何叔衡亲自带人调查,50多岁的寡妇李秀梅向何叔衡哭诉道:“陈景魁见我儿媳长得漂亮,就进行调戏,还用酒将她灌醉,然后实施强奸。我儿子去区里告状,竟在路上被陈景魁派来的一伙儿打手打伤,手臂和腿骨均被打断。”何叔衡听了非常生气,结果发现陈景魁不仅欺压民妇,还拉拢一帮恶棍经常在一起打牌、酗酒、强摊款物,对不服从者打击报复。随后,何叔衡以临时最高法庭主席的名义签发了对陈景魁的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