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树松:山楂?枣?


  那个地方不产水果。

  一个商人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正好手头上刚有了一批山楂,心想发财的机会来了。激灵之中他想起眼下崇洋的时风,倒不如起上个时髦的跨国名,到那里去忽悠一下,能赚上一笔呢。可又一想,山楂的行市不如枣好,反正那里的人又不认得,枣和山楂的形状差不多,那就叫“洋枣”吧,就说是飘洋过海运来的。

  那个地方的人听说来了一个卖枣的,还是漂洋过来的“洋枣”,都很希奇,便选了个代表尝了一个。喝!酸中带甜,干面干面的,还真好吃。于是,便拿出很多很多的钱把那叫“洋枣”的“枣”全买了下来,那个地方的人从此便知道了什么是“枣”也叫“洋枣”了。这个商人呢,一下子也就成了大富翁。这个事儿被一个农夫知道后,心想自己的枣林收成很好,也到哪里去卖吧。于是,他就拉着一车枣到那个地方去了。那个地方的人听说又来了卖枣的,仍兴致不减。但一看,此枣非那“洋枣”,尝了一下虽然好吃但又不是那“洋枣”的滋味,便疑心有诈。他们就诘问农夫为什么骗人。农夫不解,据理辩释。那地方的人便拿出几个“枣”也叫“洋枣”让农夫看。这不是山楂嘛,农夫笑话那个地方的人说,你们被商人骗了,我这才是真枣。那个地方的人一看农夫不认帐,还振振有词,大怒,不但抢了他的枣,还把他痛打了一顿方才罢休。

  农夫回去后,摸着伤痛的身子,越想越窝囊,就一纸诉状把那个地方的人告到衙门。县令一听,火冒三丈,如此太平盛世岂容蟊贼横行,随即传下令堂审。那个地方的人来到大堂,齐呼冤枉,并一起指责农夫不但行骗还进行诬告,并将那“洋枣”与枣陈于大堂。县令过目,暗暗点头,心中早已有了主意。遂依次问来,一、二、三、四……那个地方的人俱指那“洋枣”为枣,俱证农夫行骗。于是,县令又问农夫,农夫指枣是枣本无行骗。县令命他出人证,农夫没证人。县令遂判:(1)那“洋枣”是枣,人证物证俱全,那个地方的人当占理方。(2)枣虽是枣,但缺人证,有冤难为理,出于同情,免交原告诉讼费。(3)那个地方的人虽有理,但行为不端,所举物证那“洋枣”与枣全部没收归县令充库。判决一出,那个地方的人自认为胜了,也就不在乎那点儿物证,便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农夫却还是有一肚子冤屈无处诉说,遂大声质问县令。只见县令慢条斯理的向农夫打了一个手势,煞有介事的说道:“农夫哪,你不要犯傻了,给你个理儿你还不觉。你想想,我把山楂判成枣,要让他们错一辈子,永远叫人嘲笑,甚至还要贻误他子孙后代,对于你来说应该高兴才是。”

  农夫迷惑不解,望着大堂上的“明镜高悬”牌匾,无话可说,只好认了倒霉。过后,农夫得知:县令喜欢吃枣和山楂。只是先前那个发了财的商人却在暗地里偷笑……

  (朱树松·初稿曾刊登在《幽默与笑话》,2019年10月17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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