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为农民进城留好退路


  如果开放城市资本下乡的通道,城市资本就能用不长时间将农民的“两权”流转到手,这种流转并非为了经营,而是要保值增值。到头来,城市人员可以多一个可有可无的休闲去处,进城失败的最弱势农民却没有了退路。

  不久前,国务院开始“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这是“三农”工作的一种创新,试点效果有待现实实践验收。笔者认为,推行“两权”抵押贷款应该特别慎重。

  “两权”抵押直接关系农民的土地和住房,是进城农民的最后保障。中国正处于中等收入阶段,还有包括农民工在内的9亿农民,真正有能力体面进城的安居者还是少数。对于一般农民家庭,其家庭再生产模式绝大多数都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年轻子女进城务工,中老年父母留村务农。正是中老年父母留村务农,农民家庭才有了农业收入,加之农村生活成本较低,支出比较少,农民家庭的日子才相对好过。现在农村年轻人进城务工,运气好的可能进城安居,运气差的只能退回农村。保留农民进城失败后退回农村的机会,就是保留农民的返乡权,维护了农民最基本的人权。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因为意识到进城失败还有退路,农民才可以放心大胆进城。而从全国来看,农民进城失败可以返乡,有效防止城市出现大量贫民窟。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尚没有能力为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人都提供体面的保障。中国还不具备成为高福利国家的物质条件,保障人群的范围越大,保障水平越低。既然国家不可能为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人提高体面保障,就应当保证农民这个数量庞大的人群有一个底线保障。这个底线保障就是农民返乡权。返乡权不是抽象的,而是他们耕种自己承包土地和住自己农村住房的权利。

  现在有人说,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是沉睡的资本,要激活,让它们流动起来,成为资产,再变成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如果农民以此资产来抵押贷款,用获得的贷款进行经营,就可以缓解农村金融的短缺。然而,这“两权”是农民返乡的基本前提,是农民的最后保障和生存底线。为让农民致富而让“两权”进入市场交易程序,流动起来,其结果就可能是农民失去基本保障。

  当前中国城市已经积累下来巨量过剩的资本。如果开放城市资本下乡的通道,城市资本就能用不长时间将农民的“两权”流转到手,这种流转并非为了经营,而是要保值增值。到头来,城市人员可以多一个可有可无的休闲去处,进城失败的最弱势农民却没有了退路。

  当前的中国正在破除改革开放前僵化的城乡二元结构,限制农民进城的几乎所有体制障碍都已清除。但与此同时,旧城乡二元结构中保护农民的制度不应摒弃,其中最重要的是限制城市资本下乡购买农民的土地和住房,因为土地和住房是农民的基本保障。正是这种保护型城乡二元结构让中国未如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出现大规模城市贫民窟和发展带来的社会不稳定。▲(作者是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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