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的合村并居,李昌平、贺雪峰等老师争议在哪儿?
近段时间,山东一些地方推行合村并居,要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抓手推进乡村振兴。对此,当地干部群众反映较大。合村并居事件也引起了媒体与部分三农专家的关注,社会议论较多,不少意见甚至相左。
既有来自贺雪峰老师等的激烈批评,也有李昌平、胡靖等老师认为这是“好事没做好”。接下来我们简要将各位老师的观点叙述如下,以便大家对于此事的了解和认识。
据齐鲁网、“网上问政”公号和东岳客公众号2020年5月8日进一步的延伸报道,合村并居又叫做合村并点。
山东之所以要合村并居,原因是“山东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有农村常驻人口4900多万,行政村6.9万个,村庄密度0.43个/平方公里,平均每个村700多人”,“山东省农村人口多,村庄规模小、密度大”,早在2001年山东省政府就出台关于规范“小城镇建设”的47号文件,对“合村并点”进行了说明。“
根据贺雪峰老师的《山东合村并居何必拆农民房子》一文,合村并居之后,很多山东的农民搬到社区生活质量下降了,生产生活更加不方便了,还将原来计划到城市买房的积蓄用于买了社区质量很差的住房。拆村并点的结果就是:政府花了很多钱,农民不满意,规划因此无法持续。德州市终于在拆除大概10%的村庄以后难以为继,合村并居不了了之。
贺雪峰老师认为合村并居是“农民不满意、地方高负债、国家利益受损失、大量资源被浪费的多输的折腾。”
随后,贺雪峰、桂华的《山东省大范围合村并居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又进一步阐释了合村并居会带来的风险,现在概述如下:
一是造成农民被动“失地”。合村并居后的新建社区,居住规模达数千甚至上万人,改变乡村空间布局,农业耕作半径从过去的一公里范围,扩大至数公里,耕作极为不便。
二是造成巨大的财产浪费。农民几代人的储蓄已投资到农村建筑中,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和带院落平房是农村普遍形态,农民居住条件大幅改善。此时推行合村并居工程,将农民的私人投资和国家前期投入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毁掉,是巨大的社会财富浪费,且不符合生态环保发展理念。
三是违背农民意愿。各地采取的还建安置方案是,对农民房屋作价评估给予补偿,农民按照政策到新型社区购置还建房屋。大部分农民所获得的补偿款不够支付新房购置费用,农民居住面积缩小,且需要额外拿出一大笔现金。各地采取“先拆后建”方式,农民拆除房屋后存在居住困难,且对还建房屋工期、质量等都不抱信心。一些已经建成小区,在房屋质量和后期物业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成为治理隐患。各地通过行政压力推动合村并居,基层干群关系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