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魏云武案”第三次开庭
今天(2023年11月28日)下午四点,魏云武“伤害案”将在石河子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
这是一桩13年前的旧案。之所以反复诉讼至今,其争议焦点,在于石河子市公安机关为原告出具的“五份”法医鉴定文书。被告人及其律师坚持认为,这些鉴定都是假的。
此案缘起于2010年8月12日,魏云武在石河子市第三中学校园内,因其负责承建的教学楼外墙保温工程,与项目监理李呈德发生争执。二人撕扯中,魏云武致李呈德右眼受伤。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当时给李呈德的出院诊断结论为:
1、右眼钝挫伤(挫伤性视神经病变);2、右外展神经不全麻痹;3、鼻外伤;4、腹部外伤。
治疗结果:出院时1、2好转,3、4治愈。
石河子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院诊断
但石河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却于2011年11月14日为李呈德出具了一份文号为“公(石)伤鉴(法)字(2010)1412号”的《法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认定李呈德右眼“视野缺失”,损伤程度为重伤。
重伤就不仅仅是经济赔偿的问题了,而将面临最高刑期可达十年的刑事指控。
但由于被告人魏云武从一开始看到的这份鉴定报告就是复印件,不是原件,所以他坚持要看到原件。
而受害人李呈德、包括石河子市的公检法办案机关却恰恰拿不出原件!甚至在鉴定单位都查不到这份原件。因而魏云武怀疑,根本就不存在原件!也就是说,他怀疑这份鉴定文书根本就是伪造的!
魏云武的怀疑不是没有根据。
首先,从此案立案至今,十余年间,石河子市办案机关总共拿出过五份鉴定文书,但全部都是复印件,没有过一份是原件。而且这五份复印件虽然都显示为同一文号,但是在内容上,却肉眼可辨有明显不同。
其次,李呈德在“眼被打瞎”之后的2013年,居然还通过了摩托车驾驶证的体检。据律师提取的交警部门档案记载,李呈德换照时的体检记录显示,双眼视力均为5.0。而且也有多人作证,曾看到李呈德在“眼瞎了”以后在石河子街上骑摩托车。那么,就当然存在李呈德眼睛“装瞎”、乃至法医鉴定造假的可能。
魏云武因此要求办案机关对李呈德的伤情重作鉴定。
但,被害人“李呈德明确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实施”。
因此在2021年,石河子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因证据不足,判决魏云武无罪。不过要赔偿李呈德各项损失共计18254元。
石河子检察院对这个结果不满,向新疆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经农八师中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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