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允许食用油、食用豆粕、食用大豆蛋白粉含致癌苯残留神经毒素溶剂正己烷等毒性残留!


  附录46:国家质监局、国家标准委、卫生部,在没有任何“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依据情况下,批准“国家标准”允许食用油、食用豆粕、食用大豆蛋白粉含致癌苯残留神经毒素溶剂正己烷等毒性残留!

  -- 公然违反当时有效的《食品卫生法》与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至今不纠正,不仅渎职,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质疑的“国家标准”

  1.1 国家标准GB1535-2003《大豆油》:允许一级、二级豆油溶剂(正己烷)残留≦10mg/kg;允许三级、四级豆油溶剂残留≦50mg/kg!注1:国家标准GB1535-2003《大豆油》是颁布国家标准GB17602一1998《工业己烷》(关于食用油“化学浸出”溶剂正己烷的第一个食用油国家标准)。

  注2:该国家标准“主要起草人”中没有一位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己任的医学专家、毒理学专家或食品安全专家,全部是该“国家标准”利益相关企业负责人与技术人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11-11发布2004-05-01实施: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局县油脂食品及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福临门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九三油脂(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广东丰源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薛雅琳、陈燕、徐霞、卞清德、张旭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两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36-1986.

  3.1 压榨大豆油pressing soya bean oil

  大豆经直接压榨制取的油。

  3.2 浸出大豆油solvent extraction soya bean oil

  大豆经浸出工艺制取的油。

  3.3 转基因大豆油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 soya bean oil

  用转基因大豆制取的油。

  3.4 大豆原油crude soya bean oil

  未经任何处理的不能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大豆油。

  3.5 成品大豆油finished product of soya bean oil

  经处理符合本标准成品油质量指标和卫生要求的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大豆油。

  5.2 质量等级指标

  5.2.1大豆原油质量指标见表1。

  5.2.2 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见表2。

  表2 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

查看余下88%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赞赏备注

长按二维码打赏

评论(我来首评..)

0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