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化工厂爆炸已致12人死亡,涉事企业曾被通报存13项安全隐患

2019-03-22
作者: 记者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图片来源:百度地图

  据新华社21日消息,21日14时48分左右,位于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化工)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启动了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事故救援等工作。

  另据央视新闻,截至22日凌晨3点,江苏响水一化工厂爆炸火势已被控制,消防共从现场搜救出88人,其中12人死亡。

  3月21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南京乘车前往江苏盐城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探访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现场。

  

  图片来源:NBD视频截图

  21日晚间,在记者从响水县汽车站乘车前往涉事公司的一路上,看到数辆救护车与记者乘坐车辆擦肩而过,不少车道均已被封锁。在距离化工厂4公里处,记者远眺爆炸点,注意到其上方云层都凝成暗红色。据当地居民描述,21日下午,爆炸发生了三次,爆炸发生的当时,“天上都在下砖头”。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周边苯、甲苯等未超标

  工商资料显示,事故公司天嘉宜化工成立于2007年4月5日,注册资本9000万元,法人代表为陶在明。

  

  图片来源:天嘉宜化工官网

  根据天嘉宜化工官网介绍,天嘉宜化工厂区占地220余亩,现有职工280多人。公司现有产品及年产量为:17000吨间苯二胺、2500吨邻苯二胺、500吨对苯二胺、200吨KSS、500吨间羟基苯甲酸、1000吨三羟甲基氨基甲烷、500吨均三甲基苯胺、100吨2,5-二甲基苯胺、300吨3,4-二氨基甲苯、300吨间二甲胺基苯甲酸、200吨M0、500吨对甲苯胺、80吨3,5-二羟基苯甲酸。

  公开资料显示,苯是一种碳氢化合物即最简单的芳烃,在常温下是甜味、可燃、有致癌毒性的无色透明液体,并带有强烈的芳香气味。根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苯,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苯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苯为致癌物,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立即组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共60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信公众号3月21日晚消息,根据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18时40分于爆点下风向3500米(海安集敏感点)监测结果:

  二氧化硫浓度28.5mg/m3,氮氧化物浓度86.9mg/m3,分别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57倍和348倍;

  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出浓度分别为0.014mg/m3,0.007mg/m3和0.001mg/m3,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

  苯乙烯、丙酮和氯仿检出浓度为0.003mg/m3、0.029mg/m3和0.003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50mg/m3、0.80mg/m3和0.40mg/m3。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醒,根据相关参考资料,甲苯、二甲苯、氯苯、苯乙烯等为低毒物质,长期接触有慢性毒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过高容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若大量吸入会导致窒息。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盐城市和连云港市监测力量持续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后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涉事化工厂曾被通报存13项安全隐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新了解到,早在2018年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督导组就因江苏省连云港市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事故教训,对江苏省盐城、连云港、淮安、徐州、宿迁等5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场检查了18家化工企业。

  其中,就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当时的检查中,明确了该公司存在13项安全隐患:

  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7、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

  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

  9、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

  10、现场管理差,跑冒滴漏较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标识模糊不清,现场无风向标;

  11、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安全措施无确认人、可燃气体分析结果填写“不存在、无可燃气体”等;

  12、苯、甲醇装卸现场无防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充装点距离泵区近,现场洗眼器损坏且无水;

  13、现场询问的操作员工不清楚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置情况和报警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硝化车间可燃气体报警仪无现场光报警功能。

  此后,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被要求整改。不过,2018年8月9日,包括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内的8家化工企业申请复产。在爆炸发生之前,该公司已经恢复生产。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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